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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域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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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融支持嘉善乡村振兴实践成果
  嘉善县金融系统紧密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结合当前农村经济的新变化、新特点,在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方面进行积极的实践探索,形成了多种農村普惠金融模式:
  (一)金融+强村计划
   探索合适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对于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嘉善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自启动以来,历经了输血解困、造血扶持和动能激活三大阶段,发展状况在全市乃至全省排名前列。尤其是强村计划抱团项目,为全面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一个有效抓手。
   (二)金融+产业融合
  根据地方实际,大力支持发展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加大对一二三产融合项目贷款,探索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资金链更加高效地衔接和互动。以“旅创贷”产品应用为例,县域金融机构与西塘“旅创小镇”APP开发运营商签约合作,将旅创贷申贷链接植入APP中,发挥各自优势,实现在平台数据、信息共享、贷前调查等方面展开深度合作。
  (三)金融+农业规模经营
   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是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内容,嘉善县金融系统着力精准对接农业龙头企业、粮食生产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金融需求。
  (四)金融+乡村生态宜居
   近年来,嘉善县积极推动绿色信贷业务向农村抵押延伸,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重点推进美丽乡村、农村住房改造等乡村振兴项目。如嘉善县天凝镇洪溪村高浜自然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缺口500万元由银行提供信贷支持,目前高浜村的面貌焕然一新,各项绿化工程、景观建设的落实让高浜村更添风采,金融助力乡村生态宜居卓有成效。
  (五)金融+民生保障
   加强农村民生保障金融服务,助力农民生活富裕是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点之一,基于此,嘉善金融机构深入推进金融扶贫,重点服务低收入农户、加大对低收入农户自主创业的信贷支持。
  二、目前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面临的主要问题
  (1)传统“三农”有效信贷需求不足。近年来,嘉善县黄桃、草莓、蘑菇等主要优势农业产业发展较快,农旅融合发展态势良好,但从数据上看全县农、林、牧、渔业贷款仍占比较低。目前,全县农、林、渔、牧业贷款余额仅占全部贷款的2.01%。这主要受两方面影响,一是传统两大行业牧业和渔业受生猪养殖业受限、“五水共治”工程等影响,贷款规模急剧下降。二是在家庭条件尚可的情况下农户子女留在农村继续务农的情况较少,直接导致种养殖户以50周岁以上老人为主,既缺乏生产经营能力,也没有自我发展意愿,银行机构难以对其进行有效信贷支持。
  (2)金融机构离农趋势仍未改变。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在服务好乡村振兴战略中理应发挥好先锋作用。基于此,近年来人行嘉善支行着力引导辖内金融机构加大对现代农业、农村经济组织等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也获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数据看,金融机构离农趋势仍未真正改变,2019年涉农贷款增速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政府类和消费类贷款增速较高,因此县域金融机构长期支持乡村振兴深度和力度仍值得考量。
  (3)金融产品创新制约瓶颈仍难突破。辖内金融机构根据乡村振兴金融需求,结合区域特色产业发展,也推出了一系列农村金融创新产品。以推动力度较大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为例,目前已出现贷款规模再扩大难的问题,最重要的因素是价值认定难,在实际操作中单就土地流转价款相对容易确定,但金额占比小,附着物在价值中占比大但价值评估容易出现分歧,导致金融机构对开办试点业务产生畏难情绪。此外在法律层面,全国人大授予“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期已满,下一步该如何授权法律也没有进一步明确。又如“金融+村级经济组织”模式,美丽乡村和强村计划贷款需求越来越大,而村级经济组织第一还款来源并不十分确定,第二还款来源基本没有,很难有合适的担保品(担保物),因此对金融机构而言乡村振兴融资保障机制也存在缺位。
  三、政策建议
   (1)持续培育乡村精神。乡村精神是乡村振兴的动力,有了乡村精神,才有可持续的动力和后动。对于乡村居民来说,亟需培育其对本地公共事务的参与、决定的积极性以及对乡村精神的依恋和热爱,从而改善日益空心化的村落现状并推动农业持续化、规模化、现代化经营。对于县域金融机构来说,也必须拥有乡村精神,才能真正助力乡村振兴。仅仅只是把乡村作为简单的信货支持对象,那么县域金融机构仍会走脱农、离农、对农村资金起“抽水机”走过的弯路。因此全县金融机构特别是法人机构必须在思想上和行动上真正把服务重心下沉,才能把乡村振兴作为事业,才能为乡村振兴殚精虑。
  (2)提升金融支农服务水平。一是提高容忍度。在商业可持续条件下,完善涉农信贷差异化考核、尽职免责等内部激励机制,适当放宽农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采取有效手段促进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配置,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需求。二是金融服务要“走出去”。加强与农业经营主体沟通对接,积极宣传新的信贷政策、信贷产品,挖掘潜在信贷增长点。进一步完善金融支农审贷流程,缩短放贷审批周期,缓解“融资慢”问题。三是推进金融产品创新,如对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需求较大的项目可以采取银团贷款、PPP等贷款模式创新,共同分担风险;也可以推进抵质押方式创新,因地制宜创新大额度、长期限的涉农信贷产品,支持农业经营主体“集约化、规模化”发展。
  (3)加强金融支农保障体系建设。一是建立风险分担机制。建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设立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用于补偿承贷银行或担保公司贷款损失,激励银行机构发放涉农贷款特别是低收入农户贷款;二是实施担保增信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要大力开展农业贷款担保业务,做好农业贷款投放的增信支持,并适当减免担保费用,减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成本;三是建议加大农业保险扶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等形式,引导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产品创新,扩大业务覆盖范围,不断满足农民的风险保障需求。
  作者简介:邵冰冰,女,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嘉善县支行,职称:初级经济师,学历:在职研究生,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18级MPA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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