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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语言的准确性与模糊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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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公文语言作为表现公文特色的规范化语言,其应当满足相应的公文语体要求,从而准确表达意思和内容。其中准确性与模糊性是公文语言的两大特征,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只有准确把握二者关系并进行合理协调,才能恰当、严密地表达意思与内涵,避免过于语言表达过于准确或过于模糊而造成的各种问题。本文将对公文语言的准确性和模糊性分别进行深入剖析,但愿能为相关人员恰当使用公文语言起到些许参考作用。
  【关键词】公文语言  准确性  模糊性
  公文是代表国家行政机关表达意思、发布政策的规范性文书,是法治社会背景下依法行政的重要工具。公文必须做到细致准确,不能出现歧义或误导性信息,否则难以准确传递行政机关意图,难以保障行政工作的高效开展。而要保障公文内容的准确性,则需要对公文语言的准确性及模糊性进行综合研究。
  一、公文语言的准确性分析
  (一)公文語言准确性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说,公文语言的准确性就是要把意思传达得清晰、明白,确保没有差错和歧义。一旦语言准确性出现问题,就容易使读者产生误解,无法领会和执行上级的指导,甚至会引发程度不一的政治性问题。具体而言,公文语言准确性方面时常出现的问题包括如下几点。第一,语义不明,这是产生歧义的主要因素。比如二战结束前,日本就《波茨坦公告》发布了声明,表示自己的态度为“默杀”。但该词在日语中有着多重含义,如“不予理睬”,“暂时不作评价”等,于是美国便采用了第一种理解方式,以两颗原子弹快速终结了战争。因此,语义不明对公文造成的影响是极大的。第二,简称不当。公文写作时可能会忽略了特定语境及背景而运用了不合适的简称,进而造成曲解。如南开大学、南京大学均被称为“南大”;华南师大、华东师大均被称为“华师大”等。若是不对语句进行限制和补充,就很容易引发歧义。第三,语法或语序出错。如“部队与地方进行了座谈和访问”,这里的“访问”不可双方同时使用,需要删除。还有“交换了广泛的意见”,属于语序不当,需改成“广泛地交换了意见”。
   (二)针对公文语言准确性的措施
  要进一步提升公文写作质量,减少歧义等方面的问题,就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善。首先,应正确辨识公文语言中的词义,因其中可能包含了不少同义词、近义词等,必须要在深刻理解的基础上进行使用,不可随意而为。例如“收获”一词,在公文中经常会和“成效”、“成果”等词结合使用,但究竟应当选用哪个词汇,就需要依照词义的分量与表述重点来进行抉择。可以看出,所谓准确性,就是要确保公文中的每一词汇都没有差错,不会造成误解。其次,要学好语法,充分了解语言规律。公文中所用的语言有其独特的法则和规律,而语法的关键点即是语言的组合,在公文写作时必须要善用其规律,正确进行构词与造句,对公文语言进行良好修饰,不可有搭配不当、成分缺失等问题产生。最后,还应当注重数字的运用和表达。在公文写作过程中,有不少内容都需要以数字形式来阐述,而这些数字用得是否确切,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公文的准确性。例如表达时间的时候,应当用汉字直接、完整地写下年、月、日等具体单位。若是公文标题涉及到年份或发文字号,就应当采用阿拉伯数字来表示。总体而言,公文中的时间不单单是对事物的运动变化情况进行记载,同时还要对受文者的行为产生影响,故而一定要确保清楚明确。
  二、公文语言的模糊性分析
  (一)公文中的模糊性语言特点
  开展公文写作时,不但要让语言具有较强的准确性,还应当适当采用模糊性语言,让二者妥善融合,从而使公文内容表述更加到位。而具体来看,准确性语言和模糊性语言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要提高公文写作质量,就必须要进行深入研究,把握好语言运用的尺度和技巧,充分协调好二者间的矛盾。所谓模糊性语言,指的就是自然语言中含有模糊性的语句,同时也指代本身含义清晰但延伸意义不能确定的弹性语言。模糊性语句并不等同于模棱两可、含混不清、容易引发歧义的语言,其模糊性特点是相对的。在公文中,有些话并不能说得完全清楚,否则可能还会起到反效果。语言是具有灵活性、委婉性与伸缩性的,而公文中模糊性语言的运用,就必须要发挥出这样的功能。
   (二)针对公文语言模糊性的措施
  首先,用模糊性语言表达情感或意志时,既要做到婉转含蓄,又要确保清楚明白。比如江泽民访问美国时曾说:“只要行动起来,每个明天都将比今天进步!”这里的“行动起来”、“明天”、“今天”便带有一定的模糊性,但做到了形象生动,表述明确,是精确性语言所不能取代的。其次,当在公文写作中碰到表述时间、数量等情况时,不可繁琐地采用月、日、时、分等具体单位,而是可以运用模糊性语言,比如“限期”、“近日”、“今后”、“高度”、“严重”、“略有提升”等。只要与特定的语境结合使用,就不会产生歧义,反而会令表达更加明确,避免了冗长繁复。再次,模糊性语言的使用应当机动灵活,保有一定的余地。要在写作中做到因地制宜,不可一刀切、一风吹。比如“适宜承包的经营建设项目,可试行的招投标方法”,其中的“适宜”和“可试行”就属于模糊性语言,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留下了足够的回旋余地,不仅显得机动灵活,同时又不脱离实际。最后,模糊性语言还应确保评价妥当,态度分明。如“本次火灾的发生,充分暴露了部门领导对于相关工作的忽视,应属重大失职行为。”这里的“充分暴露”、“重大失职”,就表明了清晰的评价和态度,让人一目了然。
  三、结束语
  准确无误地传递意图是公文书写的重要要求,因此必须以精确的语言进行写作。然而在进行意图表达时,往往需要使用到一些模糊性语言,否则会导致公文内容过于繁琐和死板,而且难以有效实现态度表达。故而在使用公文语言时,应当正确认知其准确性与模糊性,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协调二者,使公文表述更为准确、完整与严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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