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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路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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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生产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文章以宁夏“杨氏家庭泥塑”为例,分析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传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非物质生产性保护的路径选择。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杨氏家庭泥塑;传承机制
  [DOI]10.13939/j.cnki.zgsc.2020.15.022
  1 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是一个时代性和普遍性课题。世界各国都在为保护传统文化进行理论和实践的积极探索,实现传承基础上的保护和创新,最终实现民族文化多样性和活力。在非遗的保护上形成了立法性、抢救性、生产性、生活性保护等不同保护方式。所谓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
  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传承人具有依附性、难以独立生存,一旦后继无人,非遗也就消失。非遗物质性和非物质性(如技艺、经验等)共存的特点决定了其保护方式与文物不同,一旦受到破坏几乎不可修复。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一般依靠政府财政拨款,在这种事业化管理和保护的模式下,绝大多数非遗项目一旦失去政府的财政支持就难以为继,非遗文化发展缓慢,传承人创新动力不足。生产性保护是在政府政策扶持下,通过市场力量激活具有市场潜力的非遗项目的生产能力和创新能力,达到以产养产、促进建设和发展的目的。
  进入21世纪后,西方学者运用了马克思生产力理论、生产关系理论,深化和发展了文化生产力论。认为文化的生产是一种特殊的生产过程,以生产、消费、生产者、产品为基本要素,这与物质生产的基本规律没有区别。现代社会的物质财富极大丰富,物质产品极大丰裕,人们的精神文化消费需求不断上升,所以生产高质量的文化产品满足人们的文化需求是社会生产的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的精神财富,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为活跃的部分。通过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将非遗产品转化成非遗商品满足社会需要获取经济利益维护自身发展,因此,作为人类文化生产实践的产物——非物质文化遗产通过生产来保护是适用的。
  2 宁夏“杨氏家庭泥塑”
  地处宁夏固原地区的隆德,文化歷史积淀深厚,这里的民间艺人层出不穷。温堡乡杨坡村的“杨氏家庭泥塑”艺术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2008年“杨氏家庭泥塑”入选传统美术类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1)传承脉络。杨氏家族雕塑始于170年前的清朝道光年间第一代传人杨魁山 ,第二代传人杨魁山之子杨廷府,是杨氏家族雕塑艺术的奠基者;第三代传人杨维福是杨廷府之侄,丰富了杨氏家传工艺。第四代传人杨栖鹤是杨维福之子,是杨氏泥塑的集大成者, 遗憾的是已于2017年去世;其子第五代传人杨佳年,其孙第六代传人杨贤雄、杨贤龙、杨贤麒继承了继承杨氏彩塑。
  (2)制作工艺。杨栖鹤家族泥塑艺术技法和秘诀制作非常复杂。泥塑制作的关键环节是泥的酿配过程,隆德县的地貌类型有取之不尽的优质红胶土,为泥塑艺术的制作提供了原料。 制作手法有圆雕、浮雕和透雕等。
  (3)艺术特色。杨氏泥塑的前三代传人均以宗教造像见长,以杨栖鹤为代表的后三代传人将技艺创新和发展的着眼点放在大型宗教彩塑、文物修复和小型欣赏性彩塑上。
  (4)传承方式。①家庭传承。杨氏泥塑前三代家庭都是家族内部传承,以父子、叔侄传承为主。②师徒传承。目前已经培养学徒20多人,逐渐形成继承和发展艺术的队伍。③学校传承。树立“技艺共享”观念,以学校为平台传授杨家泥塑技艺。④建馆传承。“杨氏家庭泥塑”陈列馆收藏着杨氏六代传人的实物资料,被视为传承人之外的“无言的访谈者”。
  3 “杨氏家庭泥塑”生产性保护的困境
  杨氏泥塑以家庭为单位成立了宁夏隆德杨氏彩塑文物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氏公司),并获得了国家二级甲等石窟造像,泥彩塑造像修复、复制和古建筑彩绘资质。存在的问题包括以下两点。
  (1)生产能力不足。杨氏泥塑悠久的历史、精湛的技艺、极高的艺术价值,有着好的市场预期,随着当地旅游业的兴起市场需求很大,商家订单很多,但生产能力不足,无法满足商家需要。产、供、销是市场经营的三个基本元素,生产是前提。泥塑的工艺复杂,生产周期长,几十道的工序流程要求缺一不可、精益求精,这是作为手工类产品的魅力,但这也决定了手工类产品不同于大工业标准化和简单化生产。
  (2)社会化传承困境。和所有的民间技艺一样,杨氏泥塑的制作工艺复杂、工序严谨烦琐,具备这一技艺,既需要有美术功底、审美层次,还要有绘画、雕刻的基本功,最重要的是实践,要经过长时间的打磨,没有老艺人言传身教、口传心授很难练就。
  产品生产和人才生产要求高、周期长是杨氏家庭泥塑生产能力不足的主要原因。但是如果为追求市场回报,利用机器进行流水线式的生产,取代传统手工艺,手工艺人换成了流水线上的工人,让标准化无心的生产过程代替有心的艺术创作,非遗的核心技艺、理念、生存空间将如何传承?
  4 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路径探析
  (1)坚持政府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准公共产品的性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是第一责任人。首先是价值引导,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要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在坚持“本真性” 原则的基础上,鼓励推陈出新,将传统文化注入新元素和新内容,在当今社会焕发新活力。 其次是政策引导,坚持可持续发展保护原则,在有效保护原则的前提下,用发展的眼光看待非遗保护,发挥地域优势、文化特色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纳入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调查摸排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市场化潜力,在现有政策基础上,根据宁夏实际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将部分市场预期好的非遗项目进行生产性保护。最后是舆论引导,积极进行舆论宣传,让部门、学术界、文化生产部门及普通群众正确认识生产性保护的理念,并在文化管理、文化研究、文化产品创作中积极践行。   (2)健立高效传承机制。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问题,其关键在于“传承人”的保护。形成科学高效的传承机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重点。为此,政府应组织力量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特点进行深入研究,对宁夏非遗项目开展整体性研究,建立符合宁夏实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建立多层次的教育传承体系。首先是抢救记录。要摸清传承人基本情况,对年事已高的尽快开展抢救性记录工作,翔实记录代表性传承人掌握的精湛技艺和工艺流程,并给予生活和医疗的保障。其次是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代表性传承人设立个人工作室,对长期培养开展传习活动传承人给予职称评定和资金支持,并采取助学金或奖学金制度 , 鼓励学艺者学习传统技艺。最后是注重学校培养。培育和组建一批技术精湛、热爱传统、年龄结构合理的传承人队伍。
  (3)加快生产性保护法律体系建设。法律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最恰当、最有效的方式之一,有了产权保护的法律制度,才会有制度创新和技术更新。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知识产权路径也应该如此,以明确权利主体为前提,结合宁夏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域性、民族性和艺术性,选择最为有效的保护方式来实现权利主体权益的最大化和合理化。传承人掌握着独特的制作工艺和某些独家配料配方,其本身在实践中产生的经验、感觉和理解都是非遗文化需要传承的内容,这些都可以作为传承人的知识产权得到保护和确认,作为知识产权的享有者传承人也可以因此获得市场利益。但遗憾的是许多非遗传承人长期生活在封闭的环境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其主体资格和因此享有的知识产权并没有意识。政府应该担负起社会责任,积极引导和鼓励活态传承人积极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如果因去世传承人出现权利主体确认的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重新确认。由于非遗项目类型不同、特点各异,所以知识产权保护不能形式单一、方法简单,应该进行知识产权的分类保护,如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可以适用著作权保护,传统技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适用专利和商业秘密予以保护模式,民俗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可以考虑利用商标进行间接保护等。
  (4)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当前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实践中,各地面临的情况并不相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程度阶段也不相同,应当借鉴国外成熟做法,针对不同的非遗项目、传承模式、市场预期采取不同的发展措施。从上文分析中看到,当前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产业化程度低、开发不足,表现为两种截然相反的情况,市场预期好的传统手工艺品,受市场规模小、生产能力有限的制约,无法获得更多的市场空间,如“杨氏家庭泥塑”;而相当多的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又因为宣传力度不够,认知和接受程度低等原因无法进入市场流通體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具有保护、孵化和宣传作用,通过建立国家级、自治区级、市县三级基地,坚持政企友好和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利用市场规律,以市场为导向来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商品,达到以产养产和促进发展的目的。
  5 结论
  事实上,文化部颁布的两批100家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中,大多数为营利性文化企业,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也可以按照这样的路径大胆探索,对那些处于地域偏远、生产规模小、市场预期不好的项目纳入当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进行非营利保护,采取“生产作坊 + 传习所 + 社区文化中心”的方式进行社会传承;对市场需求度高、有一定产业规模的项目,采用“企业+ 传习所 +博物馆 + 文化观光旅游线”的形式,延长产业链、扩大就业、推动进一步产业化。
  参考文献:
  [1]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6.
  [2]王建祥,金剑. 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究——以刘伶醉酿酒工艺为例[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2(12).
  [3]文化部.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指导意见[N/OL].[2012-02-02].https://baike.baidu.com/item/文化部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2422863?fr=aladd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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