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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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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本文针对“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展开研究,分析“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发展的意义,以及“营改增”政策给建筑业带来的有利影响与不利影响,并提供对策。
   关键词:“营改增”;建筑业;影响及对策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20年4月29日
   一、“营改增”政策对建筑业的意义
   “营改增”又称“营业税改增值税”,是指将以往所缴纳的营业税应税项目改称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政策最大的优势与特点便是可有效地减少建筑业重复征税,降低建筑业税负,促使建筑业在竞争激烈的经济市场中形成良好循环。也可将“营改增”看作一种减税政策,其政策的出台目的主要是以缓解我国社会各大企业经济压力,促进有效投资带动供给,以供给带动需求为主,进一步推进我国建筑业转型发展。在“营改增”过后,我国建筑业无论是因购买机器设备还是新专业技术而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都可以进行抵扣,有效避免建筑业发票混乱现象的产生。同时,“营改增”政策的提出,还可以有效规避建筑企业以往营业税税制下重复征税现象的产生,健全建筑业财税体制,实现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的建立,进一步促进我国建筑业的可持续性发展。其次,因“营改增”的提出有效减轻我国建筑业的经济负担,使其能全身心投入到建筑业科技化、专业化与信息化方向的转型升级发展战略部署当中,使建筑业由劳动密集型企业向机械化、信息化与科技化企业转型发展,为建筑业发展开辟新的道路,进而增强我国建筑业的整体竞争力。
   二、“营改增”政策给建筑业带来的影响
   (一)“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有利影响。“营改增”的提出对建筑业所带来的有利影响:一方面是有助于实现我国建筑业结构性减税,最大限度降低建筑业重复征税率;另一方面则有助于确保建筑业征税后获得的发票真实性及规范性,避免建筑业征税发票出现被认定无效或认证无法通过的问题产生。首先,有助于避免建筑业重复征税,实现建筑业结构性减税的有利影响体现在,以往传统的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体制与营业税改增值税的纳税体制相比过于复杂和多样化,不管是建筑业在施工中涉及到的清包还是全包,都需要根据所用原材料进行缴纳营业额税。这种税收方式不仅会造成建筑业出现重复征税的现象,同时还会增加建筑业税负压力,阻碍建筑业的长远发展。而“营改增”的提出,建筑业则只需针对本环节的增值额进行纳税便可,并不需要缴纳其他原材料营业额税费,进一步缓解建筑业纳税压力。其次,“营改增”政策的落实有助于保证建筑业发票真实性,主要是指在传统的建筑业营业税纳税体制下,我国大多数建筑业在进行工程款结算时,都是由地方税务机关代开或指定统一印刷税收发票,而“营改增”背景下,则均需要建筑业在办理结算工程款时,自主开具由我国税务局统一监制并授权通过的专用发票便可。不仅有助于保证发票的真实性,同时还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建筑业发票开具流程与时间,进一步提高建筑业发展效率。
   (二)“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不利影响。“营改增”政策的提出对建筑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对建筑业会计人员的素质业务提出更高要求,使以往传统、陈旧的建筑业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不符合“营改增”的发展需求,并因其传统会计从业人员队伍出现结构不合理、老化现象普遍等问题,而使“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业的落实进程受到一定阻碍。又因建筑业传统会计从业人员队伍严重缺乏高素质、高文化、高技能的专业技术人才,而建筑业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很多业务处理方面都产生较大的变化,所以这一新的发展趋势与转变为现阶段的建筑业会计从业人员带来新挑战以及新压力。另一方面则在于“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业中的落实,所以有助于减免建筑业税收,但也极有可能为建筑业带来税负增加的风险。其主要是因为“营改增”政策的提出,主要是为实现建筑业结构性减税,但是如果在建筑业结构性减税过程中因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那么建筑业的供应商及分包商能够为建筑业所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就非常有限,进而导致建筑业不仅没有实现“营改增”的减税政策,反而会增加建筑业的税费负担,会在一定程度上阻碍建筑业的长远发展。
   三、对策建议
   (一)积极做好建筑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为有效应对“营改增”对建筑业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应积极做好建筑业税收筹划工作,将原来计入成本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充分进行抵扣,对于国内规模较小的建筑企业进行大力投资,通过投资的方式扩大其经营规模,逐步完善中小型建筑业核算制度与管理制度,提高其管理成效,保证其运营规范性,进而实现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税负率降低。其次,建筑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先推迟购买固定资产时间,将固定资产购买时间按照“营改增”政策在建筑业中的落实进度进行合理调整,尽可能从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处购买物资,这样既可增加建筑业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又可获得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进一步降低建筑业税负。此外,由于“营改增”是以票抵扣方式进行抵消进项税额的,所以建筑业在对企业内部的每一项经济业务纳税时,都要依法纳税、依法取得票据,通过及时取得合法有效票据,掌握好票据认证时点,并从“营改增”税额中对进项税进行抵减,以此来确保建筑业从税收的源头上控制风险,降低建筑业运营风险。最后,为避免“营改增”提出后,对建筑业增值造成税负加重的情况,制约建筑业有效发展,应在建筑业落实“营改增”过程中,适当调整增值税税率,根据相关“营改增”政策标准,适当降低增值税税率,以进一步减轻建筑业税负负担。
   (二)积极做好“营改增”的经验学习与推进工作。建筑业管理人员作为维护企业健康长远发展,快速落实“营改增”的重要实施者与组织引导者,其自身所具备的“营改增”政策措施经验与相关工作水平、职业素养等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建筑业“营改增”政策的落实进度与实施成效。所以,相关建筑企业除了要积极做好税收筹划工作,获取有效税收票据以外,还应积极做好“营改增”的经验学习与推进工作,增强建筑业管理工作人员对“营改增”的认识与理解,为“营改增”政策的落实提供有力支持。首先,相关建筑企业可通过加强内部管理人员的相关政策培训活动,以培训的方式加深建筑业管理人员对“营改增”政策的了解与内部各项工作所需要变化的重要环节,让工作人员提前掌握相应业务变化所需要用到的基本技能。并根据建筑行业所制定的员工培训活动,配备符合员工实际需求与发展需求的激励机制,以升职加薪、评职评优等为激励机制内容,激励建筑业员工对“营改增”的重视与参与培训活动、提高自身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积极性,进而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职业素养、专业技能与应变能力等多方面的提高。其次,建筑业相关工作人员还应积极学习国家有关“营改增”政策内容,积极参与“营改增”的相关宣传活动,以此来丰富自身“营改增”政策理论知识体系,加深对“营改增”的了解与认识。最后,在已完全掌握“营改增”政策的基础上,将其践行于实际建筑业发展战略当中,最大限度地实现建筑业价值最大化。
   (三)积极做好供应商与分包商的管理工作。首先,建筑业应抓住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机遇,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建筑业供应商与分包商管理体制的建设,针对建筑业实际发展需求与“营改增”政策实行需求,适当精简供应商与分包商数量,减轻分包商与供应商管理工作负担,提高供应商与分包商管理成效,降低建筑业采购成本与分包成本。其次,建筑业还应储备优质的供应商与分包商客源,通过以短时间的合同谈判时间,尽快履行分包商与供应商所签订的合同。最后,从供应商与分包商处取得进项票据,从而降低税负,增强建筑业市场竞争力。
   四、结语
   总而言之,为有效应对“营改增”给建筑业发展所造成的不利影响,有效把握“营改增”给建筑业带来的有利影响,减轻建筑业经济负担,促进其长期有效发展,可通过积极做好建筑业的税收筹划工作、积极做好“营改增”的经验学习与推进工作以及积极做好供应商与分包商的管理工作等三个方面来实现。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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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刘雪梅.“营改增”对地勘单位建筑业的影响及对策——以某资源规划勘测院为例[J].现代经济信息,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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