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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监督和高管薪酬差距与国有企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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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管薪酬差距激励了公司业绩,但是对国有企业而言,持续稳健的经营往往比短期的业绩增长更为重要。高管薪酬差距增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机会主义动机,促使其通过推动高风险的项目来获取利己激励。而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风险、保障国民经济体系的平稳运行是其重要责任。本文选取2010-2018年经审计署审计的沪深A股央企上市子公司作为本文的研究样本,研究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差距和业绩波动的关系,并探讨政府审计对这一关系的调节作用。研究发现,高管薪酬差距在提供激励的同时,也诱发国有企业风险,而政府审计通过限制显著机会主义行为和引导目标函数这两种路径起到了显著的抑制作用。
  关键词:审计监督;高管薪酬差距;国有企业风险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913X(2020)08-0150-03
   一、引言
   管理层是企业战略决策的主要制定者和推动者,制定合理的高管薪酬策略,以激励高管勤勉尽责,一直是企业治理领域讨论的热点。尤其是在国有企业所有者“虚化”的情形下,因为信息不对称,边际产出难以衡量,根据企业的边际产出决定管理层薪酬不切实际,所以才会采取薪酬差距这一基于效率排名而非绝对业绩水平的薪酬策略。Lazear & Rosen(1981)将博弈论引入了薪酬策略,创立了高管薪酬差距的锦标赛理论,解释了薪酬差距存在的价值。而行为理论认为薪酬差距会打击高管团队“公平感”和“积极性”,对高管行为形成负向激励。目前来看,国内大多数的实证研究都支持了锦标赛理论(林浚清,2003;李绍龙,2012)。这些研究主要是以业绩水平作为主要指标,而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持续稳健的经营往往比短期的业绩增长更为重要。过于剧烈的业绩波动往往体现了企业风险,也突出了经营管理中的种种问题(Omesh & Ryan,2012;刘媛媛,2013)。这就讽刺地反映了本为缓解委托代理问题而生的薪酬差距,反而带来了新的委托代理问题,即高管薪酬差距增加了管理层的机会主义动机。管理层除了通过更加努力实现企业的有效治理外,还可以通过推动高报酬高风险的项目来获取利己的激励(Goel & Thakor,2008)。
   在这一过程中,作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监督者”和业绩信息的“鉴证者”,政府审计的介入能有效缓解国有企业中信息不对称现象。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和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柱,其能否持续健康经营是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特别是在当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道路上,探索国有企业改革向深水区进发,政府审计对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风险、保障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本文从政府审计的国家治理观出发,探讨政府审计能否有效抑制薪酬差距引起的企业经营风险,为实现国有企业监督体系价值、服务于国家治理提供一些理论和实证上的经验。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假设1:高管薪酬差距越大,国有企业业绩波动越大。
   高管薪酬差距在激励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同时,也引导了其机会主义行为、增加了企业风险。一方面,根据企业风险理论,在薪酬差距竞赛的设计中,管理层之间存在着激烈的竞争。为了增加自身赢得竞赛、获得晋升的可能性,管理者往往会偏好有着高收益的高风险项目。根据舞弊三角理论,舞弊由压力、机会和自我合理化三个要素决定。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双重身份”属性和薪酬向下的黏性决定了,即使高风险项目失败,该管理者不会面临着竞赛失败的代价。另一方面,根据管理权力理论,管理层有足够的权力以牺牲企业价值为代价,影响自身的薪酬制定。这既包括了领导人员享有的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权、行动权,也包括了自身在体制内的政治影响力。总之,这种利益侵占对于企业价值和股东利益的损害,会体现在企业业绩的波动上(Adams,2005)。
   假设2:基于政府审计的监督作用,政府审计的实施抑制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差距和业绩波动的正向关系。
   根据企业风险理论和管理权力理论,管理层有着充分的动机和足够的权力去实施机会主义行为,追求高回报。晋升竞赛也会诱导管理层采取更为激进的经营策略。更为麻烦的是,薪酬差距的设定依赖于清晰易得的边际产出。而国有企业公共受托责任的矛盾在于,即使边际产出是清晰易得的,委托人也难以辨别企业产出的增加究竟是因為领导人员的努力,还是因为其采取风险更高的经营策略。而政府审计对于国有企业及其主要领导人员的监督评价,并不仅限于经济利益的增长,更多考虑的是政策落实情况或经济责任的履行情况,体现的是社会治理的效能和资金运行的效率。国有企业的管理层并不仅是企业管理者,还兼具了国家治理的“准官员”角色(杨瑞龙,2013)。政府审计能够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履职尽责情况进行充分客观的反映,并作为其考核任用、责任界定的重要依据。从舞弊三角理论的角度来说,政府审计不仅从监督检查上减少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从事机会主义行为的能力和机会,还从经济责任的角度削弱了其选择高风险策略的压力和合理化程度。
   三、研究设计
   (一)研究样本与数据来源
   因此,本文根据审计署官网的审计结果公告、央企集团官网等途径整理2010年至2018年间经审计署审计的沪深A股央企上市子公司,并作了相关剔除。具体而言,本文涉及到的政府审计有关数据来自审计署官网发布的审计结果公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公司经营业绩和治理结构的相关数据来自于国泰安CSMAR数据库,并由Wind数据库补充。为了减少极端异常值的影响,本文对连续变量进行了Winsorize缩尾处理。
   (二)变量选取与参数设置
   业绩波动:本文以基本每股收益的标准差来度量业绩波动,即以当前年度和前后各两个季度数据计算标准差,表示央企在当前年度的业绩波动程度。    高管薪酬差距:考虑到我国国有企业高管薪酬限制和管理层薪酬结构的特殊性,本文将高管薪酬差距定义为国有企业年度薪酬前三位高管的平均值与管理层平均薪酬差额的自然对数。该年度薪酬仅限货币薪酬,不包含股权激励等。
  政府审计:央企在其“被审年度”和“审计介入年度”的GAudit =1,其他年度的GAudit =0;对于在观察期内接受多次审计的央企,如果存在重合情况,则以前一次审计定义的年份为准。
   控制变量:本文借鉴了刘美玉(2015)和魏芳(2018),选取了七个对国有企业风险产生影响的因素作为本文的控制变量,详见表1。
   (三)回归模型构建
   本文检验了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差距与业绩波动之间的关系,并使用分步回归法检验政府审计的调节作用,构建如下回归模型:
   模型1:EPSD=a0+a1GAP+∑a1CV+ε
   模型2:EPSD=a0+a1GAP+a2GAudit+∑a1CV+ε
   模型3:EPSD=a0+a1GAP+a2GAudit+a3GAP×GAudit+∑a1CV+ε
   其中,CV为表1中所列的相关控制变量,ε为残差项。
   四、实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与相关性分析
   描述性统计中,业绩波动最大可达3.712,但该标准差仅为0.204,说明我国大多数央企子公司还是稳健经营的,但是有少数极端值存在着较大经营风险。高管薪酬差距的均值为14.030,中位数为14.023,央企上市子公司的薪酬差距接近于正态分布,不存显著的偏态。而政府审计发生率约为27.9%,代表了审计署对央企审计的频率和强度。
   相关性分析显示,国有企业业绩波动与高管薪酬差距的相关系数为0.041,与政府审计的相关系数为-0.036。本文的主要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都低于0.6。因此,本文就不再进一步地反映方差膨胀系数分析的结果。
   (二)回归分析
   模型1的回归结果表明,高管薪酬差距与业绩波动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即高管薪酬差距越大,业绩波动程度越大,央企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大。薪酬差距的竞赛和薪酬向下的黏性给予了国有企业管理层足够的动机去采取高风险的经营策略,而根据管理权力理论,管理层的机会主义意愿很容易变现为企业风险。因为薪酬差距的竞赛一直在进行,国有企业也一直在高风险的水平上运行。
   模型2和3的回归结果显示,政府审计的介入能够显著抑制央企上市子公司的业绩波动。同时,政府审计也显著抑制了高管薪酬差距对于业绩波动的正向影响,即政府审计有效地起到了监督治理的作用,显著地缓解了管理层激进策略对国有企业风险的不良影响。这主要源于政府审计服务国有企业治理的两个路径:一是对于明显高风险、不合规的经营行为,政府审计能够有效监督并加以规范,对管理层的机会主义行为产生“威慑”作用;二是政府审计对国有企业经营效果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鉴证评价,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提供了持续健康发展的导向,缓解了管理层在薪酬差距激励下的与企业目标函数不一致的问题。
   (三)稳健性检验
   为了验证上述回归结果的稳健性,本文替换了相应变量进行稳健性检验:利用资产收益率代替每股基本收益进行业绩波动的衡量,结果显示高管薪酬差距与国有企业的业绩波动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而调节变量政府审计及其交乘项与业绩波动在10%的显著性水平上负相关,与前述结论基本一致。
   五、结论与建议
   管理层薪酬设计是国有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通过合理有效的薪酬制度才能更好地发挥国有企业贡献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政府审计作为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国有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其服务国家治理义不容辞的责任。本文的实证研究得出以下结论:第一,高管薪酬差距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提供了激励,但同时也提供了使其倾向于高风险策略的不良导向。由于国企领导人员同时兼具“官员”和企业管理者的双重角色,以及国有企业薪酬具有向下的黏性,管理层追求晋升的机会主义行为更容易变现为企业风险。第二,政府审计监督有效行使了国有企业风险防范的职责。尤其是在高管薪酬差距诱发的企业风险这一问题上,政府审计通过限制机会主义行为和引导目标函数两种路径起到了显著的调节作用。
   本文的研究结论为国有企业合理设计薪酬结构,实现持续稳健经营具有启示作用,也对政府审计参与国有企业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了探索。具体来说:第一,国有企业的高管薪酬差距不是有利无弊的,在赋予领导人员薪酬激励的同时必须注意薪酬差距带来的不良影响。鉴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双重身份”属性,在充分利用薪酬差距激励作用的同时,可以采用级别晋升、先进表彰等方式切实引导领导人员的目标函数与企业经营管理达成一致;第二,依托于国家监督体系的协同治理,完善内外部审计联动机制。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治理机制,察色观脉的作用是政府审计无法取代的。政府审计与内部审计的联动不应止步于监督指导,两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协同才能保证审计监督“治已病、防未病”的实现。同时,审计监督以点带面,加强审计成果利用、理顺体制机制障碍,可以搭建国家监督数据平台、建立监督责任档案和整改评分体系等,充分协同国家监督体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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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庞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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