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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疫情时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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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小微企业造成巨大的冲击,小微企业的经营收入大幅下降、经营成本大幅上升、上下游供应链不稳定、融资困境加剧。国家有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要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通过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高融资便捷程度,通过政策性担保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供杠杆放大功能。
  关键词:新冠肺炎疫情;小微企业;融资困境;应对策略
  中图分类号:F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0.29.052
  1 新冠肺炎疫情对小微企业的影响
  研究机构普遍认为,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短期影响程度远超过2003年的SARS,在各类市场主体中,小微企业受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最大,部分企业面临巨大资金压力和生死存亡考验。
  小微企业天生抗风险能力较弱,平均存活时间仅为4-5年左右。疫情冲击阻断了人流和物流,极大减少了小微企业的营业收入。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生活服务等受冲击最为严重的行业,也是小微企业比较集中的领域,很多企业被迫关门,即使开业也面临上游原材料供应跟不上、员工无法按时返岗等诸多困难,营业收入短期内难以恢复到正常水平,但是租金和工资等开支又具有较强的刚性,企业面临巨大资金压力。清华、北大发布的联合调研数据显示,85%的小微企业账上资金余额最多只能维持三个月,其中34%的企业只能维持一个月,33.1%的企业可维持两个月,只有不到10%的企业能维持6个月以上。疫情冲击具有短期性和猛烈性,虽然多数市场主体均受到影响,但是相对于大企业,小微企业面临的风险更大,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微企业由于资产规模小、缺少抵押物、信用信息不透明,且多为非公性质,从外部获得资金支持的难度要大得多。因此,疫情冲击对大企业来说是“好与坏”的问题,对小微企业来说则是“生与死”的问题,一旦资金链断裂,企业将不得不关门歇业。
  即使在正常时期,小微企业融资长期以来都是一项世界性难题,我国也较为突出。疫情冲击加大了小微企业融资的风险、成本和难度,资金链断裂将成为压垮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由此会带来失业增加、收入减少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如放任自流,将伤及经济基本面。
  2 小微企业的融资现状及困境
  2.1融资渠道窄
  由于小微企业存在规模小、资金实力弱以及销售具有不确定性等先天缺陷,小微企业在当前可融资的渠道受到很多限制,其不能像其他大企业一样发行股票和债券,在政府支持力度上,也相对较小。在现有市场上,其融资渠道主要有银行信贷资本、民间资本、企业内部资本等几种有限的形式,融资渠道较窄。
  2.2 间接融资困难
  小微企业在直接融资渠道上无法解决其资金需求时,就得靠间接融资。但是,小微企业的内部信息不公开透明、财务制度和监管体系也并不是特别完善,所以小微企业信息失真度会高于其他大中型企业。而商业银行,历来比较偏爱大中型企业,而且商业银行的贷款门槛也高,小微企业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所需贷款相对困难。
  2.3 融资成本高
  小微企业无论在技术还是规模上,都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生产成本往往较高,其资金需求一般周期短、金额小、需求急。对于银行来说,小微企业往往信用意识不高,同时缺乏足够的抵押资产,难以通过银行的评级,使得银行放贷风险增大,因而利息相对较高,加上贷款手续复杂,融资成本高。
  3 小微企业融资困难应对策略
  为应对疫情冲击,近期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密集发布了多项临时扶持举措,多将小微企业作为综合帮扶的重点,其中加强金融服务是重要组成部分,如通过增加信用贷款、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增加信贷投放;采取给予贷款利率贴息、政府性担保等形式,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多措并举减轻小微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因疫情冲击给予小微企业临时金融救助是非常必要的,但想让小微企业活得好、活得久,有效缓解融资难题,光靠行政命令性的权宜之举是不够的,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通过加强信用信息共享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难题。疫情爆发后,很多地方政府要求银行扩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但是银行作为一个营利性经营主体,向哪些企业发放贷款必须权衡收益和风险,银企信息不对称是导致银行不敢贷和不愿贷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这种情况,一些地方将促进信用信息共享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作为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重要突破口。如苏州于2014年开始建设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大量归集各领域数据,实现了工商、税务、公积金、海关、环保等78家政府部门和公共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采集,累积入库数据1.15亿条。这一系统由专门组建的国有企业——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征信”)负责建设运营,企业化的运作模式机制灵活,可以更好地对接银行需求和技术变化。依托上述信息源,苏州征信能够向金融机构提供没有信贷记录的小微企业征信数据(包括水电煤、社保等),并提供信用报告、风险预警、信用评分等专业服务,为小微企业征信全面“画像”,以緩解金融机构“不敢贷”的顾虑,创造了服务小微企业融资的“苏州样本”。截至2019年底,平台已覆盖苏州地区近70万户企业中的42万户,其中小微企业36万户,累计发放贷款近6700亿元,6200多户“首贷”企业获得贷款205亿元。
  二是通过小微企业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提高融资便捷程度。小微企业往往需要多元化和一揽子融资服务,近年来一些地方整合各类金融资源,拓展金融服务功能,搭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便利度,在抗疫救助中为金融机构精准服务发挥了重要作用。如苏州在推动政府信用信息共享的基础上,于2015年12月在全国较早成立了“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从最初提供信用查询、信用报告、信用评分等基础功能,到后来逐步增加信贷撮合、股权融资、风险预警等金融功能,让小微企业在线发布融资需求,金融机构在线受理“抢单对接”,依靠市场力量配置资源,双向选择、自主对接,切实提高了融资效率。疫情爆发后,苏州持续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对小微企业、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服务,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   三是通过政策性担保为小微企业融资增信提供杠杆放大功能。在缺信息、缺信用、缺抵质押物的情况下,融资担保是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条件。在此次金融救助中,很多地方依托完善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通过降低担保费率、提高再担保分担比例、取消反担保要求等方式,为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和融资贵发挥了增信和杠杆放大功能。如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创新推出“4321政银担”业务模式(市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商业银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开展业务合作和风险共担),搭建起银行、政府、担保机构合作的桥梁,创造了融资担保的“安徽模式”,其直保业务在保余额、再担保业务在保余额等多项指标居全国行业第一位。疫情爆发后,安徽省提出对疫情发生前3个月生产经营正常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和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担保贷款纳入“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取消反担保要求,将平均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对2020年1月1日起新发生的、无需提供抵质押作为反担保、年化担保费率不超过1.2%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每年担保贷款实际发生额的1%给予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北京也非常重视政策性融资担保作用,设立了规模不低于100亿的融资担保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开展小微企业融资给予业务奖励、风险分担,并在全国率先推动“动产担保登记系统试点”。疫情爆发后,北京要求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中小微企业降低综合费率0.5个百分点。
  四是通过机构和产品创新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效率。疫情爆发后,不少地方都提出对小微企业实施无还本续贷、提升首贷率等帮扶举措。一些地方前期已经通过鼓励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就如何破解小微企业续贷成本高、获得首贷难这一突出问题进行了探索。如北京于2019年率先成立了全国首个“小微企业续贷中心”,通过实行“一址通办”(政务服务大厅开辟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各类服务)、推进“两点压缩”(申请材料大幅压缩到最多14项、授信审批压缩到最多10个工作日)、开辟“三条绿色通道”(房产抵押、网上税务大厅、担保流程再造)、提供“四大服务”(政策解读、续贷业务受理、银行和客户推荐对接、中介机构介绍推荐等),推行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续贷中心开设4个月后,北京地区银行业无还本续贷率提高了7个百分点,续贷金额19.9亿元,累计为企业节约直接财务成本6000余万元,相当于续贷金额的3%。在续贷中心基础上,北京又开始谋划建设全国第一家“首贷服务中心”,依托市政务服务中心汇聚的各类数据向银行提供查询服务,帮助“零信贷”企业获取首贷资金。疫情爆发后,北京提出完善企業续贷服务中心功能,加快建设企业首贷服务中心,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信用贷款占比,努力将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占比提升20个百分点以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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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刘志锋,张晨.小微企业融资创新与制度安排[J].理论界,201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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