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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治理社会动员创新的多案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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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社会治理作为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迈入新时代的中国正处于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中最为关键的社会转型期,社会治理水平不断提高,但仍面临一系列挑战。本研究从社会动员依据、社会动员主体、社会动员载体等维度出发,选择我国典型的社会治理社会动员创新案例进行比较分析,旨在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为构建中国情境下社会治理社会动员体系提供支撑。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社会转型期
  [DOI]10.13939/j.cnki.zgsc.2020.24.001
  1 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重要意义
  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事关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我们党对社会治理进行了深入探索。中共中央自2011年正式提出“创新社会管理”,并提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的目标。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次提出“社会治理”,并对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和改进社会治理方式作出明确要求,强调“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1]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2019年10月,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强调“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可以看出,政策措施层层递进,不断推向深入。这意味着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到战略高度,在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社会治理问题。
  我国正处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时期,面对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要求,各级政府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水平。但仍存在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社会主体多元以及社会治理难度增加等挑战,仅仅依靠政府部门难以解决。新时代为社会治理工作带来新要求新使命,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引领我国社会治理发展方向。根据上述要求,如何调动广大的社会力量加强社会治理?基于多案例探索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研究必要且迫切,有助于在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中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构建中国情境下社会治理社会动员体系。
  2 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意涵
  社会治理社会动员问题日益成为政府和学术界广泛关注的焦点。社会动员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和环节。“动员”一词最早用于军事领域,是指“初始准备”或“能动之员”,表示在战争发生时,国家发动和调动一切力量以备战时之需。[2]“动员”作为学术词语在著作《现代化:对抗与变迁》中最早出现,后被学术界普遍使用。不同的研究视角对社会动员的概念具有差异性。有学者从过程的视角提出社会动员是为实现特定目标,通过宣传、教育调动社会成员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3]有学者从活动的视角认为社会动员是指政府或政党有目的地采取多种方式影响社会成员,使其态度、价值观与期望值变化发展,进而凝聚共识,有意识地参与和形成自觉行动的系统活动。[4]还有学者指出社会动员是指为协助政治动员和行政动员处理一些事务,社会组织采取自治自律的方式和活动,进而实现事务处置最佳状态的一种动员方式。[5]总体而言,国内关于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文献比较零散。最为直接的代表性研究强调,社会动员是一种国家治理的方式,通过有效的整合社会资源,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从而提升国家的社会管控和引领能力,增强社会凝聚力、促进社会发展。在其他间接研究中,有的研究关注荷兰、日本、美国等通过社会动员推动社区发展的国外经验介绍;有的研究則聚集社会动员的制度变迁与创新路径。研究方法多是以理说理,未见多案例研究。尽管已有研究有针对性地阐述了社会动员在社会治理视域下的重要性,但多是将社会动员作为应对公共危机的有效手段,而很少对新时代的社会治理社会动员进行研究,这构成本研究的逻辑起点。本研究的社会治理社会动员是指在社会治理过程中,主体、客体以及载体等诸要素协调互动合作而形成耦合关系的系统,进而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网络格局。
  3 我国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多案例分析
  美国著名政治学家亨廷顿认为社会动员在现代化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是传统的社会信条被放弃,人民转而选择新的社交格局和行为方式的过程。为此,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战略的背景下,社会治理社会动员创新的多案例研究尤为重要。本研究基于社会治理社会动员依据、社会动员主体以及社会动员载体三个维度选择上海市、山东省、福建省、江苏省、四川省、深圳市等比较典型的社会治理社会动员创新案例进行比较分析。
  3.1 健全法律制度构建社会动员依据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强调构建广泛的社会动员体系,提出健全基层治理机制,并对广泛发动社会、行业、市场参与管理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并指出实行社会监督员制度。同时,为保证有效实施该项条例,提出形成全社会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良好氛围。上海市出台的管理条例是社会治理社会动员体系建设的有力尝试,具有全面性和系统性的特征,充分表明上海市政府注重引导社会成员参与到社会治理活动中。
  山东省威海荣成市于2019年1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荣成市自然人和社会法人信用信息评价规定》,形成《荣成市社会成员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9)。荣成市通过千分制建立了以信用为基础的等级评价机制,将信用等级由高到低设置为四类。在市域范围内,建立标识公众和企业信用状况的“诚信身份证”,通过信用评级,对于信用级别低的个人,不仅被列入黑名单并公开,而且在就业、创业等方面将被采取相关限制措施,让守信者在公共服务方面受到更多优待,让失信者寸步难行,为创新社会治理社会动员提供了制度保障。   3.2 依托综合服务激发多元社会动员主体
  福建省福州市推动治理从社区“自转”走向上下协同。福州市整合资源,积极调动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居民、辖区单位、社会组织等不同力量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推进组织优势、服务优势、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促进社会治理从自我封闭走向融合共享。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构建居民满意度为导向的街道考评机制。一方面聚焦反映居民自治、社区治安、环境以及服务等工作状况的全方位综合考评;另一方面聚焦公众满意度进行测评;同时,密切关注社区居民自治,通过多种方式组织社区开展民主协商活动,鼓励居民发声,共同商议社区重大事项。在此基础上,采取定量分析能够量化的指标,由部门和街道打分,对于难以明确量化的指标,采取定性分析,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委托第三方推进实施,保证了考评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根据“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理念,从制度健全、平台搭建和社企培育出发创新形成“三个一模式”,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有效调动。在体制机制健全方面,武侯区率先建立社区发展治理专门机构;积极构建一系列社区发展治理政策体系;明确重点任务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完善区、街道、社区三级责任体系,落实“周检查、月函告、季评比、年考核”制度。基于“管理规范、运作专业、开放多元、活力透明”原则构建资助型社区基金会,促进了社区公益事业发展,丰富公众互助渠道。目前,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下已建立专项基金、微基金,并积极筹集社会资金。同时,武侯区为及时回应公众诉求、优化公共服务,大力培育发展社会企业。构建区级层面的孵化培育平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第三方对平台运营进行负责,为社会企业提供系统化服务。此外,先后印发《成都市武侯区培育社会企业促进社区发展治理的意见》《成都市武侯区社会企业扶持办法(试行)》等政策文件,对于主体扶持、业务扶持、财税扶持、资源扶持、创新扶持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不断优化社企发展环境。
  3.3 采用新技术创新社会动员载体
  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为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等突出问题,依托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建立高效便捷的政社协同共治平台——“掌上云社区”。基于融合思维,与线下网格相衔接,公众登录微信即可参与社区公共事务治理。“掌上云社区”通过构建扁平化结构和及时处置问题机制,拓展了党组织、政府部门和居民间沟通的渠道。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思维,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此外,栖霞区在各微信群内植入智能机器人,不仅优化前台为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而且在后台自动生成教育、医疗、环境等社情民意的数据集,为提高社会治理效率和质量提供科学化数据支撑。
  深圳市南山区通过智慧平台形成民生事务大数据。南山区通过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大赛,广泛动员辖区内企业、高校、社会组织参与社区事务治理。通过大赛,构建区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库,选择优质的项目作为政府服务重点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同时根据社区实际情况,在项目库中选取相应项目落地,充分调动服务供给主体的参与积极性。根据“互联网+政务”原则,南山区凭借新技术优势,构建项目应用管理平台,有效分析项目服务群体、内容、经费等方面,规范项目实施程序,逐步形成民生事务大数据。
  4 结论
  综上所述,我国各地采取多种方式和手段对社会治理社会动员进行积极尝试,取得显著成效。未来的研究工作,要探索健全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长效机制研究,对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顶层设计、影响因素、模式以及具体的运行过程进一步深入探讨,旨在凝聚共识,发挥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等多元主体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社会治理社会动员的强大合力,共同破解社会治理难题,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满足人民群众对便利性、宜居性、多样性、公正性和安全性的需求。
  参考文献:
  [1]童星.中国社会治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8.
  [2]代海军,解永照.社会动员问题研究:以群防群治为视角[J].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
  [3]吴忠民.社会动员与发展[J].浙江学刊,1992(2).
  [4]甘泉,骆郁廷.社会动员的本质探析[J].学术探索,2011(12).
  [5]徐家良.危機动员与中国社会团体的发展[J].中国行政管理,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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