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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税务征收对中小企业的影响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方雨婷

  摘 要: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自2019年1月1日起,社保费将从由社保部门改为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该项改革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社保资金征管效率、充盈养老金社会统筹账户、保障员工的切身权益。但是,改革会对中小企业的成本及战略决策等产生较大影响。为降低其对中小企业的影响,政府应当进一步为企业推行社保降税,并且不可一味要求以往少缴的企业进行大规模补缴催缴。
  关键词:税务征收;社保;中小企业
  中图分类号:F812.42;F842.6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0)32-0129-02
  一、我国社保缴纳情况概述
  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管理是保证我国社保制度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自1999年3月我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并实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我国企业员工的社保缴纳均采取申报制。《办法》规定,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送达的申报表和有关资料进行即时审核。在此体制下,社保的缴纳由人力资源部监管,税务机构只负责代收,管理比较宽松。由于企业可以自行申报员工收入以确定员工缴纳的社保基数,所以大部分中小企业为了节省支出均按照较低的缴费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甚至有一部分企业并未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第三方机构“51社保”发布的《2018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显示,2018年我国仍有31.7%的企业统一按照最低基数为员工缴纳社保,社保基数完全符合规定的企业只有27%[1]。2018年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样一来,员工的实际收入在税务部门面前一目了然,企业必须按照员工的实际收入为员工缴纳社保,否则将面临处罚,并且将对之前没有全额缴纳社保的企业进行追缴并加收滞纳金。这项改革无疑是对众多“钻空子”的中小企业当头棒喝。
  二、社保费改为税务征收之后对中小企业的影响
  (一)对企业成本的影响
  以江苏省为例,假设一名企业员工税前收入是6 000元,2019年1月1日之前企业为该员工按照4 000元的基数缴纳社保,2019年1月1日之后改为按照6 000元足额缴纳社保。按照江苏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医疗保险:企业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养老保险:企业20%,个人8%;失业保险:企业1.5%,个人0.5%;生育保险:企业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企业0.5%,个人不缴费;公积金:假设为企业和个人均为10%)计算可知,在新政实施之后,企业按照员工实际工资缴纳社保之后,一名月薪6 000元的员工实际用工成本从7 672元增加到了8 508元,假设该企业员工的平均月薪为6 000元,在新政实施之后,在同等条件之下,企业的用工成本将要增加10%。
  (二)对企业战略制定的影响
  企业成本的增加也就是意味着利润的缩减,为了维持原有的利润,企业就会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措施。首先,最直接的一项措施便是裁员。假设企业原有员工50名,平均月薪为6 000元,在新政实施之后,在相同的用工成本之下该企业仅仅能够养活45名员工。在裁减5名员工之后,企业将会追求更高的用人效率,对部分留任的员工来说,他们的工作量将会加大,而工資却不会因此增长。其次,假设企业在用工成本增加的情况之下没有选择直接裁员,而是选择在其他方面缩减开支,那么部分企业可能会选择减少员工的软性福利,甚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偷工减料、降低产品的质量和生产标准等,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
  三、社保费改为税务征收的原因
  (一)提高社保资金征管效率
  在《改革方案》实施之前,我国的社保费由社保部门监管,主要依靠的企业自行申报,存在很大的征管漏洞,很难做到全额征收,征管效率低下。例如,陕西省2016年进行税务登记的企业为40多万户,而同期养老保险费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只有10万多户。社保部门在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时,由于难以有效、充分、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信息,许多社保费难以足额征收。例如,北京市税务机关通过将个人所得税申报数据与社保经办机构公布的数据进行测算比较,发现2014年和2015年北京市社保费实收金额比应收金额分别少了381.1亿元和747.9亿元,分别占实收金额比重的18%和29%[2]。
  相比于社保部门,税务部门对社保费用的征收有着天然的优势。税务部门更加直接有效地掌握着企业的生产经营信息。企业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本身是按企业工资总额和个人工资薪金的一定比例征收的,税务机关在征收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都须掌握企业的工资发放情况。因此,税务部门直接征收社保费也会大大提高社保资金的征管效率。
  (二)充盈养老金社会统筹账户
  每一个参加社保的在职人员都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金,其所在企业也须为每一位员工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金(通常为20%)。这些缴纳的养老金中,个人部分全部进入个人的养老金账户,企业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社会统筹的养老金账户,用来支付退休人员的退休金。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国家之一。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达2.49亿人,占总人口的17.9%;其中65周岁及以上人口约1.67亿人,占总人口的11.9%。随着老龄化问题的加重,就业人员越来越少,退休人员越来越多。按照2018年10月前的数据,平均2.7个在岗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才足以支付1个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我国社会统筹的养老金账户逐渐陷入入不敷出的境地。   根据中国社会保险发展的年度报表显示,2016年中国各省市养老金结余平均仅可供支付17.2个月。其中海南、内蒙古、湖北等11个省市养老金结余可供支付的月数少于10个月,黑龙江省的养老金账户更是已经出现232亿元的亏空。如果不尽快充盈养老金统筹账户,随着退休人员的增加和退休金的提高,再加上新增就业人员的减少,更多省市将面临养老金亏空的窘境,这无疑会对国家财政产生巨大的压力。为了弥补养老金社会统筹的缺口、缓解国家财政的压力,最短期有效的手段便是加强养老金的征管力度,并且对之前少缴、漏缴的数目进行追缴,这也是社保费改由税务部门征收的原因之一。
  (三)保障员工的切身权益
  在税务部门严格按照企业员工实际收入征收社保费之后,对于一些此前不合规企业的员工来说,在短期,员工负担的社保缴纳金额提高了,税后到手的工资减少了。但是从长远来看,缴费基数增加,员工的个人社保账户余额也会增加,医保费用和退休金也会随之增加。这样真正实现了员工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员工切身权益得到保障,对社会的稳定也起到了积极的影响。
  四、社保费改为税务征收的意见建议
  (一)在社保费从严征管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企业社保缴费率,尤其是养老金的缴费率
  从世界范围来看,80%的国家社会保险费率水平维持在10%—40%之间,另外,10%以下和40%以上的国家数各占约10%。而中国的法定社保费率水平为42%,在国际上处于较高的水平。其中占比最大的就是基本养老保险费率。我国企业应缴的养老保险费率高达20%,对企业的成本造成不小的压力,这也是众多中小企业不足额甚至于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社保转为由税务部门征收之后,为了缓解企业的压力,也为了征管更加有效,国家应当进一步推进企业社保降税政策。
  (二)不可一味对以往少缴社保的企业进行大规模补缴催缴
  虽然说补缴社保费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由于每个地区不同企业之间少缴的原因不尽相同,有些是由于企业或者员工的自身违规造成故意漏缴、少缴等行为,有些则是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如部分地方政府的补贴政策或者默许企业按最低标准缴费,如果一味对其进行大规模的补缴催缴,则会给不少中小企业造成巨大的恐慌,以至于有的企业由于根本拿不出这么多钱进行一次性补缴而走上破产的道路,这对于市场的发展是不利的。
  因此,社保的追繳应当循序渐进,也要厘清企业之前少缴的原因。对于企业主观恶意少缴漏缴的行为理应追责,对于因为地方政府权责不清、默许企业按较低标准缴费的情况,应当按特殊情况给予特殊处理。国税部门也应当对部分有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一定的照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缓交,设置一个宽限期,让企业渡过难关。这样可以给中小企业以缓冲期,避免短时间内对其造成巨大的冲击[3]。
  结语
  社保费改为税务部门征收之后对之前没有合规全额缴纳社保的中小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冲击,大大增加了其用工成本。究其缘由,税务机关对社保的征收一是为了提高社保的征管效率,二是为了充盈养老金社会统筹账户,同时也是切实保障员工的个人权益,保障居民的安居乐业。然而,该项新政的推进不可一蹴而就,需要给企业以一定的缓冲期。同时,国税机关也应当进一步大力推进社保费降税的政策,减轻中小企业的社保压力,促进国民经济稳定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谢文庆.个人所得税改革与社保费划转税务征收对中小企业及其员工的影响研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8,(20):147-148.
  [2]  梁发芾.社保费为什么改由税务机关征收?[J].中国经营报,2018,(3):1-2.
  [3]  王全璋.税务机关征收社保费对企业的影响探析[J].现代商业,2018,(15):68-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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