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网络环境下事件营销策略浅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骆靖 宋倩 王笑楠

  【摘要】事件营销成本小、影响范围广,受到营销界重视。互联网时代,信息传播出现多媒体化、传播快、用户交互度高的特点,事件营销更容易获得良好结果。本文分析网络环境下事件营销的特征,解析企业进行网络事件的各个流程,以期对企业进行事件营销提供思路。
  【关键词】事件营销;网络营销;策略
  一、网络事件营销概述
  (1)事件营销定义。事件营销,是指企业通过策划、组织和利用具有新闻价值、社会影响以及名人效应的人物或事件,吸引媒体、社会团体和消费者的兴趣与关注,以求提高企业或产品的知名度、美誉度,树立良好品牌形象,并最终促成产品或服务的销售的手段和方式。(2)网络事件营销的特点。第一,多媒体传播。网络环境突破了传统媒介的限制,可以通过文字、相册、视频等多种媒体形式进行信息传播,这些活泼的形式易让消费者参与到互动中来,潜移默化中接受了企业所要传达的信息。第二,传播速度快、成本低。网络环境下,网友根据自己的兴趣自愿转发信息,这种沟通方式使得企业不必减少信息传播的渠道成本,传播的速度更快,传播成本低。第三,具有高度的交互性。在网络环境下,网友会针对自己感兴趣的事件进行信息的反馈,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以探测消费者的喜好,及时更正事件营销的策略。
  二、网络事件营销流程
  (1)寻求诉求点。事件选取是网络事件营销计划的核心。在选择事件时,一般选择能够容易引人关注,与企业相关诉求点的事件,并根据目标群体特性选择事件传播的方式。凡客的“凡客体”广告具有个性化的特征,将自由、自我作为切入点,注入到凡客的概念中,体现了凡客诚品产品价值理念,与年轻人要求个性、独立的诉求产生共鸣,引发大量“围观”及模仿创作,推动“凡客体”不断升温。(2)策略选择。网络事件营销策略一般分为借势和造势两种。借势就是企业借助近期大众关注的焦点话题或者新闻事件,将自己和它联系起来从而引起媒体和公众的关注。其中借势社会热点是企业常用的一种方式,比如王老吉的“封杀门”,王老吉将把自己和社会热点结合在一起,借助网络推手,获得了大量网友关注。造势是指企业创造的一些行为或者活动在网络上形成一种热点或者焦点话题,以此来吸引关注。造势也应顺应网民的心理特点和行为习惯,正如麦特文化总经理王小鱼认为,“在互联网时代,网民是最聪明、最有创造力的群体。因此,不要再想着如何强行灌输理念和价值,而是要顺势而为。(3)制造噱头。确定事件之后,便该策划炒作文章内容。文章创作是要把事件总结然后提取出吸引人的一部分,在保证文章的真实感的同时不要把故事及其相关内容一下子全部讲完,这是为了事件进一步推广吸引更多的人做准备。2005年,网友“浪兄”便曾巧用噱头,成功地吊足网友胃口。他首先发表名为《单车川藏自驾游之:惊见天仙MM?!》,以图文并茂的方式突出一位神秘的羌族少女,各种评论转发一夜之间蜂拥而至。随后,“浪兄”接二连三发布天仙MM新的图片,天仙妹妹在网络上遭遇与芙蓉姐姐的同台对阵,遭遇重重怀疑,引得网友深入羌族山区寻找,却迟迟不肯露出其真面目,让网友们的好奇持续攀升,最终天仙MM由平凡少女成为网络红人,走进娱乐圈。(4)引导话题,促进交流。与传统事件营销相比,网络事件营销最大的特点就在于网民间的互动,网络用户的广泛参与是事件扩大影响力的重要参与条件之一。为加强用户关注,需要引导网友互动,引导分为长期和短期两种方式。长期引导的方式是指企业与用户建立起一种朋友式的关系来吸引用户关注,比如李开复新浪开通微博,评论时事或者发表感想,建立起自己良好的形象并同时打响企业的知名度,吸引用户的长期关注。而短期交互则是指企业通过跟踪网络对事件的评论,及时调整营销策略的行为。(5)网络事件营销效果评析。当企业完成营销过程之后,须要对整个网络事件营销效果、网友反应等进行总结分析,这些分析都将为企业进一步的营销计划提供参考。
  三、企业网络事件营销注意的问题
  (1)风险控制。网络事件营销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很高的收益,但是同时也会带来大风险,如“兰董”事件中,虽然woyo网站通过营销计划提高了人气,但是此事件所带来的负面效果也长时间存在。(2)炒作事件不等于品牌建立。炒作事件只能提高企业知名度,却不一定能在消费者心中留下良好的企业形象。品牌建立是一个积累过程,需要企业通过多种渠道长期投入精力。
  网络环境中,消费者的力量决定一切,只有通过了解消费者喜好,懂得迎合消费者才能得到良好的推广效果。网络事件营销以其独有的成本小、效应大的特点也会将逐渐被企业重视,成为重要的网络推广营销方式。
  参考文献
  [1]张智广,事件营销质量研究[D].硕士论文.2008(4)
  [2]段庆菊,曹芳华.“贾君鹏”引导网络营销事件化[J].互动营销.2009(10)
  [3]郑伶俐.“凡客体”与网络事件营销及传播策略[J].新闻前哨.2010(12)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307782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