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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合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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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建设工程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于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由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向对方提出给予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随着建筑业的发展,索赔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已经越来越得到重视了。
  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索赔管理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implementation in the claim process, according to the law, the contract and practices, for not because of my own fault, but because the other party for the contract should be responsible to cause, and actually occurred the economic loss or damage to the right, and put forward to the other party to the requirements of economic compensation or time.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construction industry, claim as engineering contract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content of engineering cost management, the important means already more and more get attention.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工程项目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本论文抓住这个关键问题所在,从索赔的概念,原则出发,通过分析索赔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引出施工索赔对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在全文的阐述过程中对索赔的起因、分类、依据、程序等作了较为详细的涉猎,在关键问题上结合自己的观点论述。
  
  第一章工程索赔概述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一般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情况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直接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抵或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第二章索赔证据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一、索赔证据的要求(1)事实性 (2)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3)关联性即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5)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述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二、索赔证据的种类(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章 索赔的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也可按上述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四章 索赔的管理
  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使索赔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密不可分,合同管理可分为合同分析和合同日常管理两部分。合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为索赔提供法律依据。合同日常管理则是收集、整理施工中发生事件的一切记录,包括图纸、订货单、会谈纪要、来往信件、变更指令、气象图表、工程照片等,并加以科学归档和管理,形成一个能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工程全过程的数据库,其目的是为索赔及时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各种证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就必须将每日的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
  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同时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索赔的开展必须着眼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工程的索赔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而是实施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涉及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部门。为了使索赔有效进行,每个管理岗位都应做到位,进行有效的管理。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建筑业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五章结论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索赔管理是一门综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它广泛地涉及到工程技术和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财务分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商贸易、法律法规、公共关系等专业学科。
  作为建筑业主力军的施工企业,要大力加强合同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部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在合同签订阶段从主观上加强合同意识,提高法治观念,有效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与造价,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雪青.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来出版社,2002.
  [4] 阮连法.建筑企业管理学.—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8
  [5]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编写委员会编写.建筑经济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北京:中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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