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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投资控制超支因素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温振伟

  针对项目管理投资超支的实际情况,讨论其存在的原因,并指出通过业主所处的核心地位,在项目实施投资控制的主要阶段进行事前控制,同时采取动态控制、合同管理、人员管理等有效的管理方法来进行投资控制。
  在工程项目管理中,项目管理就是要实现四大目标:“质量、工期、投资、安全”,所谓的投资控制,是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把工程投资控制在批准的投资限额以内,发现投资偏差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投资管理目标的实现。
  近年来,我国在积极探索工程投资控制的方法和途径,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和条例,同时着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逐步形成有竞争机制的计价模式,取得了不错的效果。然而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仍有许多工程出现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的投资超支现象。究其存在的原因,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忽视投资决策的重要作用,项目定义不明确。
  项目投资决策分析目前已经引起业内人士的关注,尤其是国家重点工程和大型工程均经过投资专家的论证,探讨其可行性,可是相当部分中、小型工程项目仍不重视项目的投资决策分析,也不对项目进行定义,只是经过非专业的领导同志一起讨论、商量,就决定进行项目的建设,以致于在后期的工程建设中,又变更项目的规模、投资设备方案、工程实施的原材料等等,从而导致工程实际投资远远大于投资限额。
  2 .方案缺少优化设计,不进行项目方案的技术经济分析。
  我国较多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进行方案设计,这样很容易导致设计保守,在规范已经考虑了足够的结构承重要求下,再增加分项分数,增大钢筋配比,增大梁的截面积。同时对设计方案不进行技术及经济的比较分析,能采用砖混结构的却选取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更有甚者一些设计单位从自身的经济利益去考虑,根本不考虑投资的节约。
  3 .项目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多。
  一般地讲,对于设计文件除非不得不进行设计变更,否则任何人员无权擅自更改设计。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伴随着产生新的功能要求以及新材料、技术的应用。项目业主为更好地贴近现代生活,提出对原设计文件的使用功能进行修改,使用更好的材料,要的是高档、超前,造成工程项目投资成倍的增加。
  4 .造价管理人员综合素质差,不能满足投资控制工作的需要。
  目前的工程造价师,主要业务大多只是依靠定额进行工程概预算的审结,由于业务经验及知识层面的差距,使他们在现代造价管理的工作中不能得心应手,表现得技术素质差,缺乏处理工程技术经济问题的能力;缺乏相关的经济和法律知识,处理工程索赔能力差。这种业务素质,必然导致工程项目投资的超支。
  另外合同管理不规范,宏观政策的变化,物价上涨等客观因素均能引起投资超支。然而作为项目的管理人员,我们知道,在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业主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集成者,也是建设工程项目生产过程的总组织者。为此我想从业主处于项目管理的核心地位,从源头上和管理的方法上提出工程项目投资管理防止出现超支援的对策。
  1. 切实做好投资决策分析,确定投资控制的目标。
  投资决策是工程项目建设的第一步工作。在这一阶段,据西方一些国家分析,投资机会分析费、可行性研究费、决策费用总计约为总投资的1%左右,但是它的决策结果对总投资的影响是:一般工业建设项目的经验数据为60~70 %;对使用功能的影响在70~80%。由此可见项目的投资决策对项目投资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作为项目业主就要从思想上遗弃可行性研究可有可无,还多浪费了部分资金的想法。相反应在工程项目立项时,聘请或委托资深的咨询公司或高级顾问,对项目进行投资机会分析,融资情况分析,调查市场情况等,经业主同意,确定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场地、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的选型等问题。然后再采用生产能力指数法,综合指标估算法等合适的估价方法,编制出建设投资和流动资金所需的资金总额即:投资估算,并测算出建设期方案资金使用计划。
  经过投资决策分析,一方面论证了项目在功能上、技术上和财务上的可行性;另一方面从投资控制的角度上讲,它确定了投资控制的目标,是预防投资超支的根本所在。
  2、按规定进行限额设计及方案优化,加强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在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的全过程中,设计阶段对项目投资有重要的影响,是仅次于投资决策阶段。所以业主在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更应该发挥其主动控制的职能,业主在进行设计招标时,在设计合同或委托设计任务中明确以下几点对投资控制是非常必要的。
  a 必须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即按批准的投资估算控制初步设计,再按初步设计总概算控制施工图设计。这样就要求设计单位自主加压,自觉要求各专业设计人员强化投资控制意识。在拟定设计原则、技术方案和选择设备过程中先掌握工程的参考造价和工程量,严格按照限额设计所分解的投资额和控制工程量进行设计,提出节约投资的措施,力求将造价和工程量控制在限额范围之内。
  b及时进行设计质量跟踪。现阶段我们的业主只要把设计进行委托,到设计文件完成,中间很少有人过问。国际上早就开始了让工程师进行设计质量的控制。在设计过程中及阶段设计完成时,委托工程师对设计文件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核。特别是审查设计保守,进行过分设计,这样可以提高其经济性,起到节约投资的目的。
  c必须进行设计方案的优选。业主本身在这方面的知识往往处于劣势,但通过不同设计方案之间的技术经济比较分析,可以从中选择最佳的设计方案,从而以较低的成本获得较高的建筑功能。
  3、实行投资目标的动态控制,是进行投资控制的有效工具。
  工程项目从投资决策、设计、施工,到营运阶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少则几个月,多则几十年。如果等到在竣工结算时再去分析投资偏差,势必导致竣工结算与投资估算之间相差甚远。我主张在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实施投资目标的动态控制,使超投资的现象处于萌芽之中。
  按照投资控制的动态原理:“项目投入→项目进展→收集项目的实际数据→投资目标的实际与计划进行比较→进行偏差分析并进行纠编”的这一循环过程,针对不同项目的实际情况,不同的项目建设周期,定期进行循环。并从中收集项目实施的有关数据,采用表格法、曲线法去计算出投资偏差,并分析产生的偏差是业主原因、设计原因、施工原因。并根据这些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来纠正投资偏差,从而实现投资的动态控制和主动控制。
  4、依据合同管理,有效解决索赔问题,是进行投资控制的主要途径。
  目前的建筑市场,项目业主与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单位已经不存在任何行政关系,而是依靠合同来规范当事人的交易行为,通过合同来明确投资控制的目标。
  要依据合同进行投资控制,首先要做到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做到有法可依,从而保证合同的严肃性,为工程投资的有效控制提供法律上的保证。我们的合同示范文本与FIDIC新出版的《施工合同书》相比,在合同文本的严谨性、合同文件的责、权、利方面还存在差距,后者涵盖了业主的索赔、承包商要求的变更等有关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并且对业主、承包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做出了更加严格明确的规定,因此就很有必要结合我国建筑、保险、金融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吸收FIDIC等中外合同文本中合理的部分,修订我国现行的合同文本,使之更严谨,更具备可操作性。
  其次要发挥工程师的作用,使之更方便有效地解决争议、索赔问题,在FIDIC合同条款之下,工程师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公正的第三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不论是业主还是承包商的各种要求均应提交工程师,其做出决定,在业主与承包商达成一致以前,不得对工程师的权力加以进一步限制。这样工程师就可以充分地发挥其施工管理的经验,借助于工程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客观、公正地处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分歧,问题处理结果很容易被双方所接受。相关事实已经证明,以合同管理为出发点,充分发挥工程师自身的专业优势,可以有效地实现投资控制的目标,保证业主取得合同的最佳成本效益。
  5、综合提升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提高投资控制的质量。
  现在我们都提倡“以人为本”,事实上,要解决投资超支现象,必须通过人的主观努力才能实现,这里的“人”对项目投资管理来讲就是造价管理人员。
  先不说我国造价管理人生的素质如何,拿英联帮国家的QS制,他们的工料测量师,对项目的投资控制所承担的责任:如果项目建设在最后客观的情况下超支多,业主付不起,则将要求工料测量师行对建设成本超支额及应付银行贷款利息进行赔偿。工料测量师行在接受工期技术,难度较大项目的投资委托时,都要买保险,以防估价失误时对业主进行赔偿而破产。这就要求他们的工料测量师不但要具备丰富的工程项目管理经验,还要精通法律,善于管理,具有施工、安装的专业知识,还能进行经济技术分析,还要掌握计算机的运用等等,否则就将不能胜任这些工作。
  为此我们要想建设低投入和可持续发展的工程项目,就必须具备一批通政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知法律的复合型人才,这就是造价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工作目标。通过不断学习、进修、深造等培训等各种方式,弥补自己所缺少的,提高自己所掌握的,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从而通过提高投资控制的质量来进行投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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