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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家庭消费的伦理教育 引导可持续性消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谢 芳 王学锋

  摘要:经济飞速发展所带来的直接结果便是人们消费水平的提高,而随之而来的更有消费至上、消费异化的严重后果。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制定合理的消费策略、规范家庭成员的消费行为,使我们每个家庭在物欲横流、各种非理性的个性化理念与价值观充斥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真正做到理性消费,真正获得高质量的生活。
  关键词:家庭消费;伦理教育;可持续性消费
  中图分类号:F06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5-0169-02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作为人们主要消费场所的家庭也会在全球化浪潮中接受丰富的、先进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同时,也必将面临着许多道德选择的难题,这些难题的解决与否将关系到个人、家庭、社会的生存与可持续发展。家庭自身应该承担起责任,树立健康消费观念、制定合理的消费策略、规范家庭成员的消费行为,使我们每个家庭在物欲横流、各种非理性的个性化理念与价值观充斥的纷繁复杂的社会环境中,真正做到理性消费,真正获得高质量的生活。
  
  一、加强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加强消费教育,培养健康文明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既是长远大事,也是当务之急。日本学者小林实早就提出:“产业的发展,需要培养贤明的消费者。今后在政策观点上要重视充实消费者教育,开展培育有良心的消费者运动”,“日本产业之所以能够从经营指导思想重视产品质量,是由于日本的消费者,特别是战后提高了教育水平的日本妇女具有识别商品的眼力”。[1]很多国家,特别是美、日等国,半个世纪以来,已建立了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纳入各级学校教育之中,取得了显著的效果。中国近一二十年来,国民消费教育,已成为近几年全社会尤其是学术界讨论的热门话题。有些省市虽然搞了一些消费教育,但从全国来说,还没有建立比较完整的消费教育体系,还没有转变为政府行为,把它纳入基础教育、素质教育之中,列入学校计划之中。而对以家庭为基本单位筹划消费教育还未予以充分重视。著名学者卢嘉瑞认为:“所谓消费教育,是指有组织、有计划地向全体国民传授消费知识和技能,培养科学文明的消费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身素质的一种社会教育活动”[2]。按照卢嘉瑞教授的理论,家庭消费教育的目标是,培育“六有”的消费者:有消费经济学常识;有科学的正确的消费观念;有科学的消费知识、技能和方法;有文明的消费习惯和消费方式;有个人和群体的消费行为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感;有能动的、强烈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意识。家庭消费教育是国民消费教育的重头戏。实施国民消费教育要考虑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培育家庭形成一种文明、健康消费观念和行为,才能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
  
  二、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内容
  
  家庭消费教育的内容很广,覆盖面比较宽。但从总的来说,属于文化方面的教育,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生态文化方面的教育,具体包括消费观和消费道德教育、商品知识和消费知识以及消费政策和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同时根据不同的家庭成员对象,确定主要内容和侧重点。
  1.消费价值观和消费道德教育。价值观、消费观和消费道德,是家庭消费教育的极重要的内容。张梦霞教授曾在她的专著《女性价值观与购买行为》中,运用实证研究方法,有力地证明了:价值观的重要作用之一在于,它构建了人的信仰和态度,并指导着人们的行为。价值观指导着个体行动和态度,是个体态度和行为的导向仪,并直接指挥着个体决策系统。由于消费者的购买行为是一种直接反映人的需求、欲望、物质和精神利益追求的特殊而具体行为,消费者对其购买行为的价值感知和判断会受到价值观这种思维定式的影响[3]。比如,以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价值观、道家文化价值观与佛家文化价值观为例,研究证明,消费者的儒家文化价值观特征越显著,越倾向于选择象征性消费模式(也称炫耀性消费);道家价值观越显著,就越倾向于选择绿色消费模式;而佛家价值观越显著就越倾向于选择实用性消费方式。由此可见,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家庭成员正确的、适度、科学的消费观念是家庭消费教育的核心。
  2.商品知识与消费知识方面的教育。在当代,商品和劳务丰富多彩,特别是有些商品科技含量高。加之伪劣假冒,充斥市场,如果不具备丰富的现代商品知识和消费知识,就难以在商品的海洋中,选择自己最需要、效用最大化商品,更难以抉择其于社会的道德立场,甚至可能上当受骗。为此,家庭消费教育还必须适应时代的需要进行现代商品和劳务知识以及如何正确制定家庭消费方针的教育。让每个家庭在进行消费决策之前了解:商品和劳务是否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有影响,对凡是有害于家庭成员健康的消费产品一概排斥,比如烟酒、黄色庸俗消费项目等;商品与劳务是否符合绿色消费原则,是否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对社会资源造成浪费,对一切会破坏生态的消费品予以排斥。
  3.消费政策和消费法规的教育。市场经济是消费者主权的经济,也是法制经济,如果不懂消费政策、法律、法规,就会影响自己的消费行为,甚至会影响消费质量的提高,造成一些非法的消费行为。有些甚至在消费的过程中,明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无法切实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比如,有些服务性行业,误导消费者进行一些不良甚至非法消费,消费者常常是不知如何应对。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庭人员的非法消费行为是与他们法律知识的匮乏分不开的。因此,在开展家庭消费教育时,适当地向广大家庭宣传国家现时期的消费政策,以及消费法律与消费法规是十分必要的。
  4.根据不同的家庭以及不同的家庭成员选择不同的教育内容。家庭消费心理和行为受收入差别、文化程度、传统习俗诸多因素影响和制约,因此,各个家庭不仅存在共性,而且也会存在各自的特性。家庭消费教育应该特别注意家庭的共性和特性,以及不同家庭成员的生活经历和心理特点,制定教育内容,选择教育方式。
  
  三、家庭消费伦理教育的领域和渠道
  
  如何把家庭消费教育的上述内容传授给不同年龄阶段、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需要采取一定的方法和途径。在这一方面,一些发达国家有比较成功的经验可以供我们借鉴。这些经验主要有:政府高度重视,如美国:用行政法规强化消费教育,如日本:将消费教育纳入学校教育之中,开设消费教育的专门课程。日本是最初提出学校消费者教育重要性的国家,其次还有美国、马来西亚等国家。同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的消费教育研究和消费教育工作只能说是刚刚起步,差距还比较大。但我们可以从这些发达的国家吸取有益的经验,拓展家庭消费教育的领域,多渠道的开展家庭消费教育。
  1.家庭自觉开展消费伦理教育。家庭是人们活动的主要场所,家长是子女的启蒙老师,再加上家庭中的一种特殊的亲情关系,更利于家庭消费教育收到成效。家庭的消费决策者除了自身应有科学合理消费的观念与行为之外,更负有对家庭成员进行随时的消费教育的义务。这就要求,作为家庭消费决策的家长,首先要做到率先垂范,杜绝一切不良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如奉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及时行乐主义、“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口气”的盲目攀比心理,以及黄赌毒等一些不法消费行为,做到节俭与合理消费相结合。其次,对家庭其他成员、特别是年轻一代进行及时的健康消费教育,采取措施纠正存在的不良消费倾向。同时对子女进行劳动教育,节俭教育,以及金钱观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合理消费,形成一种良好的家风,既有利于家庭成员健康人格的塑造,对社会的风气也会起到一定的净化作用。

  2.学校有计划地对青少年开展消费伦理教育。根据零点调查集团的一项定量研究结果表明,在家庭消费的许多领域,孩子对于家庭消费项目的购买决策具有重要的影响力。这家调查公司的研究人员还根据近年对城市少年儿童状况的若干调查结果,对当前青少年个人的消费能力的持续增长与少年儿童对家庭消费影响力比重相对偏高提出警告:随着三人之家群体已构成中国城市家庭的稳定形态,对独生子女的家庭约束机制尚不成熟,经济社会生活节奏加快导致的中青年群体的家长群体可用于家庭活动时间的减少,少年儿童对家庭消费决策的高影响力会形成新形式的非理性化消费[4]。这批对家庭消费决策具有高影响力的青少年们绝大多数的时间都在学校度过,因此,把家庭消费教育延伸到学校,显得异常迫切。相当数量的学生的消费行为已经处于一种不良状态,盲目消费、过度消费甚至进行一些有害消费。从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状来看,因比吃比穿、讲享受、讲排场而发生的侵财案件,占到了80%以上。由此可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消费伦理教育,培养学生勤劳节俭、艰苦奋斗的精神和品质,已是刻不容缓的任务。学校教育是提高消费者素质的最有效的途径,它能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教育。学校教育应该成为中国宣传消费观念、培养消费道德的主体。学校不仅应该提供基本的消费知识和消费技能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向处于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宣传正确的消费观念,包括节俭消费、健康消费理念、绿色消费理念以及理财知识等。
  3.社会消费教育。社会消费教育是指运用各种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消费知识的教育。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式进行:以各级消协组成全国性消费教育网络,在维护消费者权益、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的同时,向人们倡导一种正确积极的消费理念。其次,大众传媒是进行消费道德教育最持久、最经常也是最有效的形式,利用各种传媒如电视台、电台、书籍、报刊及各种文艺形式经常性的开展家庭消费教育,或通过一些典型人物的报道,或通过一些理财专家的讲座形式,向社会受众传达科学合理的消费文化。
  
  参考文献:
  [1] [日]小林实.东亚产业圈[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239.
  [2] 卢嘉瑞,田学斌.论国民消费教育[J].消费经济,1999,(5).
  [3] 张梦霞.女性价值观与购买行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5:3-4.
  [4] 尹世杰.知识经济与消费教育[J].消费经济,1999,(5).
  [责任编辑 吴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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