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浅谈新余市绿色建筑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2011年新余被列入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筑绿色化作为节能减排六大任务之一。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部署,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本文从新余市实际情况从发,探讨新余市绿色发展策略,为当地绿色建筑建设和发展提供参考。
  关键词:绿色建筑;节能减排;发展策略
  中图分类号: TE0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新增建筑面积增长迅猛,资源短缺、容量有限和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突出,建筑的建设和使用过程仍未摆脱粗放型的模式。当前,低碳、绿色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我国政府从基本国情出发,提倡发展绿色建筑,绿色建筑强调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本文从新余市实际情况从发,探讨绿色建筑发展策略,以期绿色建筑更好的实现。
  1 国内外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20世纪60年代,美籍意大利建筑师保罗索勒瑞提出了著名的“生态建筑”(即绿色建筑)的新理念。1992年巴西的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召开,使“可持续发展”这一重要思想在世界范围达成共识。绿色建筑渐成体系,并在不少国家实践推广,成为世界建筑发展的方向。欧盟已于2009年宣布,计划到2019年欧盟新建建筑本地产生的能源至少与其用能一样多,并要求各成员国提出2015年和2020年实现零能耗的既有建筑总量目标。
  我国绿色建筑起步较晚,2001年发布了《中国生态住宅技术评估手册》(第一版),2006年出台了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该标准分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两个部分,明确提出了“四节一环保”的实施目标,并继后发布了《绿色施工导则》、《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等文件作为补充,为我国绿色建筑稳步发展提供基础。各地把推广绿色建筑作为促进城乡建设模式转变的重要抓手,加大绿色建筑示范工程推进力度,天津市滨海新区、深圳市光明新区、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湖南长株谭等绿色生态城区建设实践,对引导我国城市建设走绿色生态可持续方向发展道路具有重要意义。
  2 新余市绿色建筑发展现状
  新余市位于江西省中部,辖“一县四区”,总面积3178平方公里,人口112万。新余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工业产业基地和新能源基地的核心区域,《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明确要求新余建设成为赣西区域中心城市。在城市加速发展过程中,新余荣获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国家新能源科技示范城、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全国金融生态示范城市等称号。2012年2月新余市人民政府出台《新余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从工程报建、建设和运行等多方面监管,推动本地区绿色建筑发展。
  3 新余市绿色建筑发展建议
  新余市的绿色建筑先行于其他三线城市,在绿色建筑方面大有可为,以下建议供参考:
  1)完善绿色建筑法规、技术标准和制度体系根据国内外发展水平结合新余实际情况,以袁河低碳生态试点城、“二城二区”和十二个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为核心,制定城镇建设绿色生态法律法规,突出宜居宜产、城镇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水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整体推进新余市建筑绿色化,实现新余市绿色建筑跨越式发展。
  2)鼓励发展绿色建筑适宜技术。绿色建筑技术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优先鼓励符合当地气候条件、经济发展水平、行为模式和生活方式,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的绿色建筑技术。
  3)强化绿色建筑科技。鼓励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绿色建筑相关技术研究和示范,着力形成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大力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着力提高绿色建筑技术含量。
  4)加强绿色建筑宣传。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发展绿色建筑重要性的认识,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有效缓解城镇化和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对能源需求压力。积极创建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宾馆、绿色商场等绿色系列工程,深入推进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加快培育一批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引领全社会绿色建筑发展。
  4结语
  绿色建筑作为时代的潮流正处于不断发展之中,随着社会和科技的发展,它将逐步充实和进步。在绿色建筑发展的道路上,新余处于起步阶段,需要不断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实践经验,取其精华。绿色建筑的发展需要政府规章制度的完善和相关人才的培养,将绿色建筑技术落实到位,从而真正实现建筑与环境、资源的和谐统一。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2/view-40521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