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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第三方支付产业发展现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静静

  提要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并成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监管部门也已经开始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整个行业正在以一个更加开放、更加多元化的发展姿态向各个新兴的应用服务领域拓展。本文阐述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分析在第三方支付中存在的主要风险,并提出实现第三方支付风险监管的建议。
  关键词: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文献标识码:A
  一、第三方支付发展现状
  第三方支付是以非银行机构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为信用中介,以互联网为基础,通过与各家商业银行之间签订协议,使得其与商业银行间可以进行某种形式的数据交换和相关信息确认,最终实现持卡人或消费者与各个银行以及最终的收款人或者商家之间建立一个支付流程的交易支持平台。
  (一)整体规模增速较快,市场集中度较高
  1、整体规模增速较快。2010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0,105亿元,同比增长100.1%,实现全年翻番。2008~2010年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翻了近4番,增速较快。预计2011年中国第三方网上支付交易规模将达到17,200亿元,至2014年,整体市场将有望突破4万亿元大关,达到41,000亿元。
  2、市场集中度较高。2010年全年,支付宝和财付通占据市场总额的70.32%,其中财付通占50.02%,快钱和汇付天下分别以6.23%和6.12%的市场份额位居第三和第四位,市场集中度较高。
  (二)监管政策的落地使第三方支付行业发展环境大大改善。2010年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此次《细则》,是9月1日开始施行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配套政策,旨在规范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行业,并明确了第三方支付服务的法定地位。随着《细则》的出台,在政策层面对支付机构从事支付业务的最基本规则、申请人资质条件等进行了细化,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业务也将走向规范化。而监管的更加细化和完善,也将促进支付行业实现健康、稳定和快速的发展。
  (三)第三方支付机构加速洗牌,市场面临优胜劣汰。早在2010年6月,央行便出台了旨在规范非金融机构的支付业务、结束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监管缺位状态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支付业务。若非金融机构需要提供支付服务,则必须申请并取得《支付业务许可证》,成为支付机构。而且该《办法》对于支付行业提出了相对较高的准入门槛,对于业务范围在全国的支付机构,最低注册资本1亿元;业务范围在省内的支付机构,注册资本则不能少于3,000万元。此项监管政策,预示着支付行业即将迎来大洗牌,一些规模较小、不符合资质的支付机构将会退市。同时,牌照的发放,将促使具备一定实力的潜在竞争者进入第三方支付市场(其中包括外资背景的相关企业),支付行业或将面临新的市场竞争格局,支付行业加速洗牌。
  (四)第三方支付发展多元化。第三方支付行业的发展正呈现出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各类支付企业根据自身优势,呈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未来将朝着全面型和专业型两个方向发展,专业化分工会越来越明确。
  二、第三方支付风险分析
  (一)安全风险。第三方支付能否茁壮成长,其安全性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安全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系统安全和管理安全。系统安全主要因为第三方支付都是在虚拟网络中进行的,网络安全就显得非常重要。管理安全问题则是第三方支付平台运营商的“内部人”控制和内部人管理的问题。
  (二)金融风险
  1、资金沉淀。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通过对交易资金的暂时保管,在交易过程中监督和约束买卖双方。根据目前的交易规则,支付金额可以在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上停留3~7天,这样支付平台中随时都有数以千万计的资金沉淀。随着将来用户数量的增长,这个资金沉淀量将非常巨大。而对于这笔资金,第三方将可取得一笔定期存款或短期存款的利息,且利息的分配会引发新的问题。如缺乏有效资金管理,就有可能引发支付风险和道德风险。
  2、信用卡恶意套现。网上套现行为指的是通过虚假交易,使用信用卡支付后,钱款进入了支付平台的账户,通过账户转移到银行,然后从银行取现,整个过程没有真实的货物交易。近年来,央行多次明文禁止“信用卡套现”行为,但第三方支付的出现,使得信用卡套现行为变得更容易,相应的实施监管变得更困难。
  (三)法律风险。对于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问题,及各方权利义务关系,目前在法律上还未做出明确的规定。虽然从业务上来看,这些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只是提供支付服务,但是它同时又聚集了大量的资金,从某种程度来说已经具备了银行的性质,但是却不受银行相关法律的控制,尽管第三方网上支付企业,都以中介人的名义对外宣传,但实际上,其业务明显存在“吸纳储蓄”的嫌疑,用户资金的时间价值(利息)可能成为其主要的利润来源,这显然涉及到金融的范畴。所以,第三方网上支付平台的法律地位需要进一步以明确的立法加以规范。
  (四)外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体现在与银行业的竞争。长久以来,银行与民营第三方支付都是以一种既合作又抵触的状态存在。一方面由于网上购物可以提升持卡人的用卡积极性,对银行业务长远发展有积极作用;但另一方面持卡人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银行失去了商户回佣,得不到任何收益。如何解决合作中的话语权与利益分配问题,是解决双方分歧的焦点。
  三、第三方支付风险控制方法
  (一)进行严格的技术风险管理,打造安全的支付平台。首先,要建立符合安全性要求的独立机房,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支付平台一旦建立,平台运行要非常稳定。建立功能强大的防火墙系统和病毒监测系统,制定有效稳妥的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异地灾备系统,保证系统的故障和灾难恢复处理能力;其次,应建立健全的第三方支付服务组织安全管理体系,要明确计算机信息系统开发部门、管理部门和应用部门的职责,将系统风险防范措施标准化和制度化;再次,应建立数据库审计制度,由独立的专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数据、信息和权限设置等技术安全保障机制进行监测和审查,评估系统的技术风险,提出修复和整改方案。
  (二)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的监管
  1、明确市场准入门槛。由于行业的准入门槛较低,从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服务商注册资金规模、资质参差不齐,容易引发风险。
  2、加强对第三方支付平台沉淀资金的监管。应规定第三方支付服务商的自有账户与用户沉淀资金的账户相分离。禁止将用户沉淀资金进行放贷、投资或挪作他用,由银行对用户资金账户进行托管。目前,工商银行便为“支付宝”托管账户,并且每月出具账户资金的使用报告。
  (三)健全法律法规。首先,尽快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法律地位,进一步规范其业务范围;其次,制定相关法律保护客户的利益和隐私权,明确客户和第三方支付平台间的权利和义务;最后,通过制定对洗钱、信用卡欺诈等网络犯罪法律的交易进行法律约束。
  (四)提高自身竞争力,同时加强与网上银行的合作发展
  1、以小额支付业务为主,发挥其信用中介优势,避免与网银开展正面交锋。随着国内网络支付环境的日渐成熟,网络银行在网上支付方面已经积累了一定的技术经验和客户经验,与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直接竞争必不可免,且在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得到了诸如当当、卓越等拥有大额支付商户及其用户的认可。然而,尽管如此,网络银行却无法动摇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小额支付方面的优势。因此,对于第三方支付而言,发挥其信用中介优势、以小额支付业务为主,是其面对银行竞争的必然选择。
  2、实施差异化竞争,塑造核心竞争力。从当前的市场格局看,第三方支付机构要走出恶性竞争的怪圈就必须走差异化竞争的道路,塑造各自的核心竞争力,这样通过市场的细分和各自特色经营服务能力的打造,不仅有利于打破原有同质化竞争的格局,而且还有利于电子商务发展的纵深化。
  四、结语
  作为网上支付的主要方式,目前第三方支付行业已经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在其高速发展的背后,凸显出来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安全问题、法律问题、金融风险问题等。要推动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仅仅依靠支付公司的自律内控是远远不够的,更需要行业主管部门积极主动监管,通过制定相应业务标准来规范行业的业务经营行为,保持并促进行业的发展创新能力。国家相关部门也应该尽快明确政策并统一制定相关业务管理标准与规范来实施有效的监控,实现第三方支付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蓝皮书[R].易观国际,2010.
  [2]谭润沾.银行支付业务的战略重要性:基于第三方支付发展的视角[J].南方金融,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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