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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测算方法与模型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万红梅 许晨 叶霞 徐目圣 王辉

  提要本文以测算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以下简称为“保证金”)为核心,从理论上明确了保证金的征收标准,分析影响保证金的因素,构建保证金的测算模型,通过实例验证模型的可操作性和合理性,为其他矿区提供借鉴。
  关键词:恢复治理;治理保证金;测算方法;征收标准
  中图分类号:F423文献标识码:A
  
  截至2008年初,国内已有20多个省(市、区)建立了保证金制度,但没有形成统一的保证金计算标准或计算方法。与国外的保证金核算方法相比,我国统一的保证金征收标准很难满足实际的治理需要。长此以往,不仅不利于恢复治理工程的实施,还可能引发行政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互相推诿责任的现象。因此,建立一套合理可行的保证金测算方法势在必行。本文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成本的角度提出保证金的测算方法,并构建了测算模型,最后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保证金测算方法与模型的可操作性。
  一、基本概念剖析
  (一)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内涵。土地复垦是指通过综合整治措施使被破坏的土地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要求土地复垦方向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应的行业技术标准,重点强调的是土地的可利用能力的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是在土地可利用能力恢复的基础上,注重地质环境保护,强调为生物群落创建一个安全稳定的地质环境,所以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应是土地复垦的最终目标。而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主要内容是农业活动或者社会经济活动所需要的土地问题和环境问题,所以土地复垦应是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核心部分。
  (二)保证金征收标准。实施保证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约束企业恢复治理因资源开采而破坏的地质环境,保证金只是为实现这一目的而实施的经济担保手段。所以,合理的保证金征收标准应是恰好可以约束企业完成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任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44号)规定,缴纳保证金的数额不得低于恢复治理所需的费用。陈琳琳和李丽英利用福利经济学理论,探究保证金的缴纳标准,她们认为合理的保证金征收标准在数额上应该等于恢复治理成本。
  笔者认为,如果保证金高于治理成本,企业为了经济利益会治理,但会加重企业负担,造成经济资源浪费;如果保证金等于治理成本,企业治理会提高声誉,增加隐形资本,企业不治理,隐形资本受损,所以企业会治理;如果保证金低于治理成本,企业为了经济利益可能不履行治理义务。因此,在理论上保证金应该等于治理成本,所以以治理成本测算保证金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
  二、保证金的影响因素分析
  (一)治理标准。确定合理的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是测算保证金额度的前提,是确定治理目标、考核治理质量的参照标准。所以,明确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是实施保证金制度的基础。
  保证金制定的目的不仅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还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所以可以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目标分为基本目标和发展目标,即基本目标是通过恢复治理使地质环境破坏降低到最低,发展目标是通过恢复治理使破坏后的土地恢复其生产能力,满足人们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结合这两个治理目标,笔者在参照有关标准的基础上,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概括如下:(1)恢复治理后的地质环境安全稳定,防止滑坡、泥右流等灾害发生;(2)水土保持与侵蚀控制,场地应有排水措施;(3)景观地貌与周围地区相协调一致;(4)具有可供植物生长的表土层和水生动植物生长的无污染水源;(5)动植物及微生物的种类和数量应达到开采前或周围地区的中等水平;(6)土壤质量和生产力水平应达到开采前或周围地区的中等水平;(7)不同用途土地的治理,都要符合相应的行业技术标准。
  (二)治理模式。治理模式直接影响治理效果和治理成本,从而影响保证金数额。笔者依据《采挖废弃土地复垦技术标准》中对不同用途土地的治理要求,在借鉴安徽省等成功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进行总结分类。(表1)
  三、保证金的测算方法与模型构建
  (一)保证金测算方法。一般情况下,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将治理范围根据地面塌陷状况、积水状况、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划分为不同利用分区,然后按照其规划利用方式和相应的治理标准进行恢复治理。但对于相同的治理区域,如果划分的利用分区不同或者规划利用方式不同,其最后的治理成本就不同。笔者认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成本可通过计算各利用分区的治理成本等计算得到,从而得到保证金征收标准。
  (二)保证金测算模型构建。通过以上分析,保证金的测算模型构建如下:
  C=C1+C2(1)
  式中:C―总治理成本;S―治理区面积;C1―总的治理费用;C2―其他费用;Pi―第i种治理模式的单位治理费用;Si―第i种治理模式的治理面积;N―治理模式总数。
  各种治理模式的单位治理费用可通过对我国典型煤矿区进行实地调研,统计分析其恢复治理到上述治理标准所需的单位治理费用。治理的面积可根据规划直接量算。
  其他费用是指没有发生在恢复治理阶段的费用。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其他费用的各项除拆迁补偿费之外都可通过工程费用得到,工程费用一般占到治理总支出的95%,由此说明其他费用可通过工程费用和治理费用间接得到。而拆迁补偿是企业与户主之间的经济关系,在测算治理成本时可不考虑。
  通过以上分析,公式(1)可改进为以下形式:
  式中:r1―工程费用占治理总费用的百分比;r2―其他费用占工程费用的百分比;其余参数同上。
  工程费用占治理总费用的比例和其他费用占工程费用的比例随技术改进、社会经济发展等变化,所以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r1和r2。
  四、实证研究:以安徽省A煤矿为例
  (一)A煤矿地质环境破坏状况。根据《安徽省采煤塌陷区调查与预测》报告,A煤矿开采结束后,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总面积2,198.23hm2,其中1.5米以下非常年积水区1,272.13hm2,1.5米以上或1.5米以下的常年积水区926.1hm2。
  (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模式选择。通过土地适宜性评价,1.5米以下非常年积水区属于二级耕地,积水区水质无污染。根据环境恢复治理基本模式,确定治理耕地756.56hm2、防护林带515.57hm2、水产养殖836.3hm2和湿地公园89.8hm2。
  (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测算。根据宋蕾在其博士论文中的研究结果,经过数据处理得到治理费用,水产养殖17.65万元/hm2、防护林带20.17万元/hm2、耕地50.38万元/hm2、湿地公园8.64万元/hm2。根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中,其他费用中各项费用与工程费直接的数值关系,转换得到其他费用占工程费用的13.92%,工程费用占治理总费用的95%。根据公式(2)计算得到A煤矿应缴纳保证金72,522.56万元。
  五、结论
  本文明确了保证金的征收标准,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总结了基本的治理模式;初步构建了保证金的测算模型,并通过实证研究,证实了模型的可操作性。
  (作者单位:1.中国矿业大学;2.江苏省资源环境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
  
  主要参考文献:
  [1]于左.美国矿地复垦法律的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J].煤炭经济研究,2005.5.
  [2]张涛.北京市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缴存标准研究[D].北京:中国地质大学,2008.
  [3]肖武,胡振琪,许献磊,付艳华.煤矿区土地复垦成本确定方法[J].煤炭学报,2010.35.8.
  注:本文中所涉及到的图表、注解、公式等内容请以PDF格式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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