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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社会责任理论研究综述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郑淞 边立辉 王新勃

  提要本文主要介绍国外和国内学者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和看法,回顾和总结企业社会责任理论发展历程。
  关键词:企业社会责任;利益相关者;综述
  中图分类号:F27文献标识码:A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企业在利用社会、自然资源创造财富的同时也产生了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如环境污染日益严重、食品安全问题、劳工安全问题等,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受到重视。
  
  一、国外学者眼中的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出现由来已久,但一直是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在工业革命早期,受到亚当・斯密经济学思想的影响,传统经济学认为:一个社会通过市场能够更好地确定其需要。如果企业尽可能高效率地使用资源以提供社会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并以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销售它们,企业就尽到了自己的社会责任。正是受到“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影响,在当时人们普遍对企业社会责任持消极的态度。
  但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进入到20世纪,诸多社会问题逐渐显现出来,资源浪费、战争频繁、种族主义、环境污染严重、暴力犯罪加剧,“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冷漠和残酷开始受到学者们的批判,并引发了对社会责任问题的最初思考。最先公开提出社会责任这一说法的是美国学者谢尔顿。1924年,他在《管理哲学》一书中主张: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经营者满足产业内外各种人类需要的责任联系起来,并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含有道德因素在内。这种崭新的思想认为,企业经营战略对社区提供的服务有利于增进社区利益,社区利益作为一项衡量尺度,远远高于企业的盈利。与此同时,西方出现了三种支持扩大企业社会责任的观点,即受托人观念、利益平衡观念和服务观念,对于现代意义上企业社会责任观念的形成发挥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Bowen(1953)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有义务按照我们社会的目标和价值观的要求,制定相关政策,做出相应决定,以及采取理想的具体行动。”(《商人的社会责任》)。学者戴维斯(1960)给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是:“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的决策者们采取行动的责任或义务,他们采取行动以保护和改善那些与他们自己的利益相一致的整个社会的福利”。Carroll(1979)指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在某一特定时间条件下社会所赋予企业的经济、法律、道德及人道主义的期望。埃德温・埃普斯坦(1987)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主要与组织对特别问题的决策结果有关,决策要达成的结果应对利益相关者是有益而不是有害的,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关注企业行为结果的规范性、正确性。
  但反对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也大有人在,最著名的恐怕要是弗里德曼了。他曾说过:“没有什么趋势能像企业的经营者接受社会责任、而非尽最大可能为股东们赚钱那样,能够从根本上破坏我们自由社会所赖以存在的基础”。其主要表达的思想就是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努力为股东们赚钱。虽然企业具有经济功能,但不仅仅有经济功能,这一观点否定了企业存在的其他价值。所以,席拉尔夫就在《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中反驳道,该观点宣扬的目标单一而不当,不可能在当代商人中间找到知音。我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该观点不合乎任何价值体系,也没有注意到股东投资回报最大化与公司必须考虑的其他方面之间的相互关系。
  虽然美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仁智互见,但通常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高层作为企业相关者的信托受托人,而积极实施利他主义的行为,以履行企业在社会中的应有角色。该定义包括两项基本原则:利他主义原则与信托原则。所谓利他主义原则,是指企业在履行其社会服务角色时,为社会公众解决了某些社会问题,但自己并不直接从中获取经济上的好处。如果说利他主义原则体现了企业在社会大系统中的应有角色,那么信托原则体现了企业高层对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感的觉醒。一句话,信托原则指企业高层所扮演的角色是公司股东、债权人、职工、消费者和广大社会公众的受托人。
  
  二、我国学者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
  
  我国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研究起步较晚,是在我国实施改革开放后,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研究才发展起来的,时至今日也不过30年。
  《市场经济百科全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为所处的社会福利而必须关心的道义上的责任。”该书认为,企业应具体承担的社会责任包括两部分:对于集团承担的责任;企业对解决社会问题应负的责任。袁家方(1990)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定义为:企业在争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同时,面对社会需要和各种社会问题,为维护国家、社会和人类的根本利益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张彦宁(1990)将企业社会责任描述为:“企业为所处社会的全面和长远利益而必须关心、全力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表现为企业对社会的适应和发展的参与。”高巍(1994)则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逐利润最大化与自我生存和发展的同时,对社会承担相应的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李鸿贵(1995)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应以积极负责的态度,尽量地使自己的行为符合社会标准,并积极参与社会问题的解决。刘俊海(1999)认为,公司不能仅仅以最大限度地为股东谋求营利作为自己的唯一存在目的,也应当积极地维护除股东之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刘俊海第一次把社会责任引入到公司治理研究的范围中。
  进入新世纪以来,企业社会责任研究的范围不断地在扩大。卢代富(2002)认为,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担的维护、增进社会公益的义务;企业社会责任包括对雇员、对消费者、对债权人、对环境、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责任,对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责任,对社会福利与社会公共事业的责任。叶祥松、黎友焕(2004)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包括两个方面的特征:一是法律和制度要求的强制性,这类企业社会责任通常是通过相应法律和法规、行业标准等制度的制定来强制推行的;二是道德和价值观念要求的自发性,此类企业社会责任建立在企业文化中对人、自然、社会和谐关系的认可上,体现了管理者自身的人文素质与价值观。
  到目前,国际社会对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解还不统一,国际机构对其定义至少有200多种,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了大家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视角、形式的认识不同外,更重要的是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和外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地变化。每个人提出的社会责任的概念都是从一个侧面去认识,从整体上说,从不同侧面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自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虽然学者们对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各有不同的侧重点,但从研究的范畴来看,从概念的界定到内容的分析,直到企业社会责任和企业绩效关系研究等实证研究范畴,显现出一种动态发展趋势,即学者们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内涵也愈来愈丰富;并且考察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高度也有进一步的提升。由此不难看出,企业社会责任应该体现出与时俱进的特征。与此相呼应,企业在实践社会责任时的态度和表现也应更加积极主动和自主自愿。所以,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看成是一个整体的概念,进行全方位的、动态化的分析,用发展的眼光来研究企业应该和能够以及如何承担社会责任,这样才能让企业更好地去完成社会责任,促进社会的和谐、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河北经贸大学)
  
  主要参考文献:
  [1]乔治・斯蒂纳,约翰・斯蒂纳.企业、政府与社会.华夏出版社,2002.
  [2]李立清,李燕凌.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人民出版社,2005.
  [3]王丹,聂元军.论政府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中的作用――美国政府的实践和启示.理论探索,2008.6.
  [4]Oliver Sheldon.The Philosophy of Management[M].London,Sir Isaac Pitman and Sons Ltd.first published 1924,reprinted,1965.
  [5]赵德志.现代西方企业伦理理论[M].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2.19.
  [6]卢代富.企业社会责任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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