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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路径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韩阳 娄凌燕

  摘要: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但其固有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特点,决定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任务更加繁重,这必然要求金融服务能够及时适应和跟进。金融支持黑龙江省低碳经济的发展主要通过传统金融领域的绿色信贷和金融创新层面的碳金融工具创造来实现,为实现这两条路径,还要求政府在政策层面、监管当局在技术层面以及金融机构在业务创新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做出努力。
  关键词:低碳;金融;碳金融;路径
  中图分类号:F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04.0059.01
  1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的战略意义
  随着经济“低碳化”由民间自愿行动向国家战略层面的上升,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都已经开始行动,一些地方政府和企业也开始着力推进低碳经济发展,且发展势头迅猛。目前,广东省、吉林省、江西省、安徽省、湖北省以及上海市等分别在建立“低碳经济实践区”、编制《低碳经济社会发展纲要》、发展低碳经济立法等方面有了突破。这代表着低碳经济时代正在向我们走来,对黑龙江省而言,要在经济发展的新格局中有所作为,发展低碳经济是一种必然选择。这不仅体现在是经济社会发展路径的必然选择,也是优化经济结构的必然选择,更是建设生态大省和应对国际压力和挑战的必然选择。
  2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现状
  2.1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的基础条件
  黑龙江省发展低碳经济具备良好的基础条件。首先,黑龙江省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不仅拥有中国面积最大、森林积蓄量最多的大小兴安岭林区,还有着居全国首位的土地条件,而且黑龙江省又是全国五大风能资源较为富集的地区之一;有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四大水系,水资源充足,丰富的生物能源、太阳能、地热能资源可供开发,清洁能源产业潜力巨大。其次黑龙江省的生态环境具有明显优势。近年来,黑龙江省一直致力于构建生态经济区,包括松嫩平原西部生态经济区、松嫩平原东部生态经济区、三江平原生态经济区、大小兴安岭和东南部山地生态经济区、城市生态经济区等,还形成了以冰雪、森林、湿地、草原、观光农业、地质遗迹等为主导的生态旅游区,在此基础上发展低碳经济,必将取得良好的效果。再次,黑龙江省充裕的能源资源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和广阔的空间。黑龙江省是我国风能资源最丰富的五个省之一,水能资源蕴藏量巨大,且太阳能资源丰富,地热资源储备量大,而且生物资源亦非常丰富。
  2.2黑龙江省低碳经济的发展成效及制约因素
  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中,明确提出了要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建立低碳经济发展体系,倡导低碳环保生产消费方式,加快培育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工业、建筑和交通体系,降低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全面推进大小兴安岭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培育和发展生态主导型经济,建成具有国际影响的低碳经济示范区,带动全省低碳经济发展。加快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构建碳排放认证评估体系,培育建立全省碳交易市场,打造低碳大省和碳汇大省。在“十二五”规划的指引下,各部门在发展战略、技术改进、政策倾斜、舆论引导等多方面着手落实,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制约因素。一是产业结构重型化、低耗能产业增长过慢;二是能源消费需求仍很旺盛,短期内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难以迅速转变;三是尚未建立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四是节能及低碳技术研发、推广滞后。
  3金融支持黑龙江省低碳经济发展的路径及实现
  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基本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传统金融的支持,一类是金融创新支持。传统金融对低碳经济的支持主要体现在给予低碳产业或注重低碳发展的企业以条件优厚的贷款等。而金融创新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主要体现在通过设计创新型的金融产品,充分利用“经济人”的利己心,以利益激励人们减少碳排放,实现低碳经济发展战略。
  3.1传统金融的支持路径——绿色信贷支持
  所谓绿色信贷,是指各种金融机构依据国家政策,对环境友好型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对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具体在黑龙江省落实中,可以结合各地区不同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金融支持政策。为创造良好的节能减排金融环境,金融机构必须加强与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沟通,同时关注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的调整,从而为改进和加强节能环保金融支持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主要是围绕黑龙江省“十二五”规划中提到的“八大经济区”建设的不同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的特点,将节能减排的金融支持政策纳入到产业项目、投资、贸易、科技创新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领域的政策框架之中,实现金融支持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环境保护政策的协调统一。于此同时,可以通过建立、健全“绿色信贷”考核体系以及管理监督约束和激励机制,强化监督检查,落实工作责任,逐步形成支持节能减排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引导资金流向真正的低碳发展经济区域。
  3.2金融创新支持路径——开发碳金融工具
  在黑龙江省现阶段,由于缺乏促进低碳经济发展的财税政策体系和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低碳经济发展存在巨大的资金缺口,急需金融支持。因此,构建我省低碳经济发展的金融支持体系,必须既兼顾高效融资、优化配置,又要兼顾金融稳定,这就意味着必须通过金融创新的路径来予以支撑。金融创新对低碳经济的支持主要是通过开发碳金融工具来完成,如应收碳排放权的货币化、碳排放权交付担保、套利交易工具、碳基金等。这些碳金融工具目前在全球只有四个比较成熟的碳交易所,并且都分布在发达国家。中国只有几个地区开展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小范围实验,相对比较分散,基于国家层面碳交易平台仍未建设。但是,目前我国的兴业银行、浦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开展了碳金融的国际合作,两家银行相继加入了赤道原则,以国际金融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政策与指南作为其行业基准,来对其合作企业进行指导。目前,这两家银行在黑龙江省均设有分支机构,这对省内企业的运营、管理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均有着重要的意义。   3.3路径的实现条件
  首先,在绿色信贷方面,政府应该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从政策层面给与大力支持。黑龙江省的产业结构目前仍然是以重型化、初级化产业为主,所以短时间内对这些高耗能的主导产业发展加以限制并不现实。但政府可以对一些低碳金融项目给予一些税收优惠、对商业银行支持低碳经济的贷款项目提供必要的利息补贴这样可以鼓励商业银行更大规模的开展“绿色信贷”服务,进而发挥其更大的作用。从金融机构角度,可以从构建企业环境信用评级系统开始,通过建立信息基础数据库可低碳指标信息共享机制,真正把绿色信贷应用于切实按照低碳经济的各项指标来发展的企业。通过信用评价体系确定绿色信贷的服务对象之后,银行可以结合评级结果,一方面对节能减排项目增加信贷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减少对高耗能、高污染项目的信贷服务。其次,政府可以鼓励省内的一些地方银行积极走出去,借鉴国际碳金融领域的先进经验,研发出有地方特色的碳金融产品来支持地方企业的低碳发展模式。对于省内的一些地方性中小银行,即使没有加入“赤道原则”,也可以要求其按照“赤道原则”来运营,进而对地方企业的发展设立良好的标杆。再次,黑龙江省要积极培育低碳金融创新与交易的市场机制,完善对碳金融相关业务的监管措施。鼓励各种金融机构发挥其资金中介和交易中介的作用,积极参与碳金融产品的交易,并允许其向各种低碳项目交易过程中提供融资租赁、财务顾问、资金账户管理等服务,以加黑龙江省的低碳金融业务对低碳经济的促进作用,并做好相应的监管工作。此外,无论在政府层面还是在金融机构层面,都应该进一步重视碳金融方面的人才引进和对现有人才的培训工作。由于黑龙江省是中国最北方的边境城市,冬季气候条件相对恶劣,经济发展程度不如沿海开放城市高,所以在人才引进方面更应格外重视,必要时可以不惜以优厚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与此同时,一定要注重对现有人才的培训,督促和鼓励员工不断更新观念,提升业务水平,适应新时期、新形势下的业务要求。
  参考文献
  [1]周逢民.透视碳金融[M].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284.290。
  [2]施维明.民族地区低碳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措施分析[J].大连民族学院学报,2011,(2):148.151.
  [3]郭福春,潘锡权.金融支持低碳经济发展的影响机制研究[J].浙江社会科学,2011,(10):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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