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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利用外资风险及应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马晓燕

  摘要:电子信息产业已成为我国支柱产业之一,也是外资进入最早的几个产业门类,外资进入推动了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也蕴藏着巨大风险,我国必须采取相应举措应对风险,确保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科学、健康发展。
  关键词:电子信息产业 外资 风险 对策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已经成为我国的支柱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同时,电子信息产业也是中国最早引进外资以及在华三资企业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本文拟分析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利用外资的风险并提出应对策略。
  一、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利用外资概况
  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自1980年以来经历了合资合作、积极引进外资和三资企业迅猛发展三个阶段。2001年开始,外商加大直接投资规模,开始在我国设立独资企业,利用中国的廉价劳动力和智力资源,凸显了外商直接投资独资化的倾向与趋势。当前,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外资主要集中在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和环渤海地区,并在通信设备、电子器件和电子元件行业呈现产业聚集态势,同时,电子信息产业FDI的来源地高度集中,主要来自香港、台湾地区、韩国、美国等十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又以亚洲国家或地区为主。
  二、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利用外资的风险
  (一)产业安全问题
  电子信息产业是外资最为关注、进入最多的产业之一,外资主导的格局已经非常明显。一方面,外资积极抢占中国电子信息产品市场,而国内大部分企业由于不掌握核心技术,无法把握产业发展方向,迫使某些国内品牌的产品退出市场;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产业综合成本优势逐步弱化,加之中国周边地区及墨西哥、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日益加大电子信息产业的招商引资力度,国际投资和产业转移可能出现新的分流。北京交通大学2009年发布的外资控制报告显示,2004年以后电子信息产业领域,外资对中国市场的控制度均超过80%,超过了一般行业市场控制度的警戒线,
  (二)加剧区域竞争和发展的不平衡性
  外资的进入促进了电子信息产业空间集聚,我国的电子信息产业与许多高技术产业和外向型产业一样,主要分布在沿海发达地区,区域经济存在差异,产业规模和技术水平差距拉大,未能充分体现区位优势的互补。近年来,东部地区劳动力密集型产业面临巨大的升级压力,土地、环境污染、用工短缺等因素已经开始阻碍这些地区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中西部地区的能源、原材料、劳动力、本地市场等优势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成为产业增长的有利动力。
  (三)限制国内电子信息企业的发展
  外资企业大量涌入带来的最直接的影响是使国内企业面临的竞争更为激烈和残酷。跨国公司凭借资金、技术、品牌和国际化经验等诸多方面的优势,迅速扩大在国内的市场份额,尽管外来的竞争从某种角度可以刺激国内企业竞争能力的提升,但由于实力过于悬殊,除了个别企业能够脱颖而出外,更多的国内企业则面临需求萎缩、破产或被跨国公司兼并的威胁,或者成为依托跨国公司生存的市场配角。
  (四)制约国内配套企业的发展
  由于拥有品牌的跨国公司的控制欲望与国内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做品牌的愿望之间存在严重的冲突,其在降低运营成本、发展本土配套体系时,必然更愿意选择那些已经形成长期协作关系、配套服务能力卓越的EMS(电子制造服务)及ODM跨国公司进行合作。彼此明确的分工,清晰的定位使这些企业不构成相互威胁,而EMS及ODM跨国公司为了降低成本也大举进入中国,使得外资企业带动的本土配套能力发展的过程事实上成为国外配套企业本土化发展的过程,这不仅降低了外资企业对我国配套企业产品的需求,同时也从许多国内龙头企业那里抢夺了进行配套的权利,严重制约国内配套企业的发展。
  (五)核心技术的垄断和限制
  外资进入虽然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外资引进的技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新技术,而是跨国公司己经成熟的或者处于衰退期的技术。近年来,中国电子信息百强企业技术创新取得了一定进步,但总体技术自给率不足20%,在核心技术和关键环节上落后国际先进水平5―10年,核心元器件和软件仍没有摆脱受制于人的局面。目前,高端通用芯片、基础软件、核心电子器件、大尺寸液晶面板以及关键设备、测试仪器几乎全部依赖进口,国内企业提供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较差。
  三、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利用外资的对策
  (一)科学制定规划,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强化自主创新,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为目标制定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要贯彻国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指针,在坚持自主创新的同时,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必须与全球同步,积极、有利、高效、安全地吸收外资参与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继续加大力度促进国际电子信息制造业和服务业向我国转移,提高利用外资水平,拓展我国企业海外发展空间,提高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
  (二)改革政府考核模式,加快培育自主创新能力
  利用外资数量考核政府绩效,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吸收外资的积极性。但是,这种考核模式会造成利用外资只重视量的积累,不注重质的突破。建议国家层面慎重考虑,将各级政府的考核模式由目前的“招商引资”向“招商引技”过渡,以外资带进的技术的先进程度和开放程度考核政府引资绩效。鼓励外资企业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并给予特别的政策优惠,同时,国家层面积极斡旋协调,突破“巴统”限制,利用我国庞大的外汇存底,以企业为主体,购买先进技术和设备。学习台湾工研院模式,设立国家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基金,确定一批重点项目实行国内科研院所与外资研究机构联合攻关。
  (三)承接区域产业转移,实现区域合理布局
  抓住从全球电子信息产业第四次重大产业转移的机遇,中西部地区要充分发挥成本比较优势,承接国外电子信息产业梯度转移。同时,东部沿海地区需要尽快向中高端转型升级。把握产业转移趋势,引导电子信息产业合理布局,从国家层面促进以下两条转移线路:一是沿长江向中西部地区,经过安徽皖江、江西沿江、武汉和长沙,直达成渝经济圈。二是沿京广线连接南北方与中部的运输干线,特别是河南郑州、湖北武汉和湖南长沙、衡阳和韶关。通过以线带面,实现全方位产业转移和繁荣。
  (四)促进体系性外资利用,助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在国际分工条件下,未来应引导和鼓励中国电子信息企业向曲线的两边移动,产业结构调整向“微笑曲线”的两边靠拢。同样,外资利用环节也要考虑更多地吸引“微笑曲线”两边的企业,使本土企业以外资为榜样,不断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推动我国电子整机产业实现由产业链低端向高端发展,从以单机制造为主向全面提供系统装备和系统服务方向发展,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建立形成全球研发生产和产业化配套,促进本土企业相应转型升级,最终实现中国电子信息企业转型升级的目标。
  (五)滚动修订外商投资和国内鼓励投资的产业目录
  一是适时修订《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必要时可以动态修订,根据不断变化的产业发展形势,对外商投资方向给予准确、及时的指引。二是《目录》的修订必须科学地体现电子信息产业对先进和落后领域的不同指引。对真正尖端、优质的电子信息产业外资,可以采取特别的鼓励政策;对高能耗、高污染的电子信息产业外资,可以采取限制或禁止的指引政策。
  (六)制定吸引海外投资和促进风险投资的税收激励政策
  在产业投资国际竞争大环境下,为了保持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资的吸引力,要继续完善外资税收的激励机制,对流转税、所得税、关税和财产行为税给予优惠。积极探索分类税制;对于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明确一批重点发展目标,列入特别鼓励发展领域,可以低于普适的最低税率(15%)促进发展;对于浪费资源、污染环境的项目可以在普适最高税率(25%)之上征税予以限制。
  
  参考文献:
  ①娄勤俭.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3
  ②陈建军. 产业区域转移与东扩西进战略:理论和实证分析[M].北京:中华书局,2002
  ③刘志彪. 电子信息产业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J].产业经济研究,2008(4)
  ④陈和香.FDI对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对外贸易发展的影响[D].广州:广东外语外贸大学,2007
  〔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产业重大问题联合研究课题:我国“十二五”时期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以及利用外资策略研究(2010年度)部分成果〕
  (马晓燕,1978年生,云南人,重庆社会科学院商贸与物流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区域经济、流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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