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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我国化纤工业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战略转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贺燕丽

  日前,《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指导意见》已经正式发布。《指导意见》全面总结了我国化纤工业“十五”期间取得的成就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国内外环境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作了深入的分析,围绕化纤工业实现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战略转变的主线,进一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化纤工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提出了发展高新技术纤维、生物质纤维以及差别化纤维的技术方向,明确了化纤工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是国家指导“十一五”化纤工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十五”期间,我国化纤工业发展迅速,产能产量快速增长,技术装备国产化成效显著,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行业投资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确立了在世界化纤产业中的重要地位,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纺织工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2006年,全国规模以上化纤工业企业实现销售收入3107亿元,同比增长24%,化纤产量2025万吨,同比增长24%,占我国纺织工业纤维加工总量的份额达到65%。然而在化纤工业快速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自主创新能力不强,高新技术纤维及材料、生物质技术纤维及材料发展滞后,差别化纤维创新不足;行业的粗放型增长方式没有得到根本转变,同构性产能发展过快;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化纤工业的发展越来越受到资源、能源和环境的制约,资源约束矛盾日益凸显,化纤产业链结构性矛盾突出。
  “十一五”期间,经济全球化将继续深入发展,化纤产业在全球范围内的布局调整和重组继续深入,国际竞争日益激烈。国际贸易中的各种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影响化纤工业发展的不利因素增多。各类纤维材料高新技术的突破及推广应用不断加速,成为新时期化纤工业发展的主要趋势。全球石油资源的紧缺,使可再生、可降解的新型化纤原料的经济性日益显现,以生物质工程技术为核心的绿色生态纤维及材料的发展速度加快。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国内需求的持续增长仍将是化纤工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同时,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经济发展和资源环境的矛盾越来越突出,靠大量消耗资源和牺牲环境来维持经济快速增长的路子已经难以为继,化纤工业的发展也必须切实转到结构调整和循环经济的发展道路上来。
  《指导意见》对“十一五”化纤工业发展的主要经济指标作了预测,对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指标提出了约束性目标要求。预计到2010年,化纤产量将达到2350万吨,产业、产品结构更趋合理,东中西部协调发展,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万元增加值耗电比“十五”末降低20%,耗水降低10%;吨纤维废水排放量降低10%,废气排放量降低10%。力争到“十一五”末,初步把我国建成世界化纤生产和研发基地,化纤各主要常规品种具备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在一些重要高新技术纤维品种上,取得产业化成果。
  为实现化纤工业“十一五”发展的战略目标,《指导意见》以“科技进步”和“产业升级”为重点,围绕建设“化纤技术强国”的核心目标,提出了“十一五”化纤工业发的主要任务:
  在产业技术发展方向上,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纤维和生物质工程材料。在重点品种上,实现产业化生产的重大突破,常规化纤产品要加强差别化纤维的研发及应用开发,着力提升竞争力。在产业区域布局方面,东中西部地区要根据不同地区化纤发展的基础和资源条件,扬长避短,合理规划化纤产业的发展,促进区域结构的优化。要充分发挥化纤骨干企业在重点技术装备国产化中的重要作用,坚持自主创新与消化吸收相结合,强化集成创新和工程化,加快实施重点装备国产化;从资源使用、回收、绿色消费、产业链综合利用等环节的重点内容和主要工作着手,加快行业循环经济发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积极推进企业重组,提高产业集约化发展水平,增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我们要按照《指导意见》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任务,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中心环节,大力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由“数量型”向“技术效益型”战略转变,促进我国从化纤大国向化纤强国迈进。
  为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各级政府管理部门要根据《指导意见》的精神,提出相应的投资政策、土地政策、金融政策、财税政策、贸易政策等,搞好宏观调控,建立化纤工业发展的良好环境;行业协会要积极做好《指导意见》的宣传和指导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和行业自律,不断提高行业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广大企业要切实转变发展观念,增强行业全局意识和全球化竞争意识,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把《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落实到企业发展的实际行动中,为实现化纤工业的战略目标做出贡献。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副司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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