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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编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精神 推进2004年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印发后,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紧密结合实际,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注重体制机制创新,改革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领导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改革任务和目标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后,上海市委、市政府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高度重视,明确部署,把制定《中共上海市委关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 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作为2004年十项重点工作的第一项,成立了起草领导小组和工作班子,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历时半年多,形成了《若干意见》,并经市委全会审议通过。《若干意见》从上海发展的全局和实际出发,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提出了十二项改革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意见》印发后,上海市韩正市长批示:“此事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2004年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要点”,目前,已印发各区县政府和市各委办局。
  
  二、明确工作定位,加快职能转变
  
  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委、市政府“三大一综合”(大思路、大项目、大政策和加强综合)的要求,更加突出综合性、全局性的特征,更加强化综合平衡、统筹协调的职能,更加贴近发展、贴近经济建设的中心任务,改革职能从体制上得到进一步加强。
  1.加强发展和改革互动融合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进一步加强综合平台功能,一手抓谋划发展战略,一手抓推进体制创新,坚持在发展中贯穿改革思路,在改革中坚持发展取向,有重点、有步骤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保证各项方案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2.加强改革的综合平衡和统筹协调功能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注重发挥总体协调指导的作用,加强改革方案的调查研究和系统设计,强化对各部门自主推进改革的综合协调,做好专项改革之间的衔接,梳理区县改革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
  3.建立健全有效推进改革的日常工作机制
  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与各委办局、区县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了联系人制度和定期会议机制。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出的年度改革工作意见,坚持编制年度性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强化操作性和年度工作目标。选择若干重点改革进行过程跟踪、实施协调和效果评估,逐步建立改革政策和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改革工作目标预期实现。
  
  三、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积极推进改革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上海市以电气集团改制重组为突破口,积极推动控股公司和大企业集团改革工作;以投资多元化为主要方向,抓住完善分配制度这一关键环节,逐步深化改革,已取得一定成效。目前,上海市正在推动轻工控股公司所属改制企业下放,探索国有控股公司转制改革的多样化模式,推进控股公司的进一步改革。主要做法是:(1)市区联手,形成合力。将现有企业进行分类,将有一定竞争力的企业推向市场,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改革。(2)整建制下放。保留完整的资产链、产品链,管理链。(3)总体设计,分步实施。首先选择6家企业在普陀区试点,然后逐步扩大。目前,轻工控股集团已与普陀、青浦、松江等区县签订了有关协议,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下一步将继续多种模式推进控股公司和大企业集团改革,加快企业集团非核心业务和非主营板块的中小企业改制重组。
  2.实施教育体制综合改革试验
  教育综合改革试验是中央赋予先行推进教育事业加快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机会。上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实施工作:探索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推进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推进上海市示范性高职院校和国家级高职高专改革试点专业建设;探索建立研究生招生选拔、培养模式和成本分担新机制,以及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和激励机制,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开展专题调研,制定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教育综合改革 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若干意见》;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推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等。目前,浦东新区已列为全国现代学校制度试验区。
  3.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
  上海市抓住中央确定上海为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城市的契机,以文化企事业单位、文艺院团改革为切入点,促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一是推进政府机构与文化事业单位的脱钩,加快实现新闻出版系统“局社分离”,加强和改进行业管理。二是组建和筹办上海文化领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推进新一轮文化领域国有资产委托监管和授权经营。三是计划制定实施“文化发展基金会项目资助实施办法”,建立公益性文化项目资助机制和经营性文化项目投资机制框架。四是完成新华发行集团、世纪出版集团和电影集团的改制转制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有关媒体的转制工作。目前,改革正在一批试点项目上着力推进。
  4.市容环卫体制综合改革
  上海市市容环卫体制综合改革从体制、机制和费制上联动入手,已形成方案并开始实施。基本完成市、区(县)作业服务单位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工作;组建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运作市属作业服务单位,加快实现市容环卫领域事企分开、管理与作业分离;进一步理顺市区街道三级职能分工,下放市容环卫管理事权,实现管理重心进一步下移;推进作业服务企业改制转制,吸引社会单位进入作业服务市场;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招投标制度等各项制度,规范市场行为,加强行业监管;建立单位生活垃圾收费制度,促进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
  5.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上海抓住三个关键点来推进此项工作。一是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及其常设机构,在教育、房地资源等15家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公共权力大的部门先行实施政府信息公开。二是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告知承诺”范围,推动市政府公布的38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推进企业年检制度改革;深化审批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和专项改革试点;根据国务院公布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的500个审批事项,抓紧落实清理,对上海市确需保留的个别事项,提出相应办法;加强后续管理工作,做好行政许可规定清理后的有关管理衔接等。三是继续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城市管理领域综合执法,从原来的10个区县扩大到所有区县;考虑进行上海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机构之间的职责分工;从食品卫生管理领域着手,探索试行经济领域某些方面的综合执法。
  6.加快推进郊区“三个集中”
  推进郊区“三个集中”(农业向规模经营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是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城市化进程,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重大战略举措。上半年,上海市对“三个集中”情况进行了调研,并形成了农村宅基地置换、老年农民土地换保障、征用土地股份合作制等相关政策意见,明确以农村宅基地置换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三个集中”。重点是在市郊10个区县开展试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宅基地置换;加快推进小城镇社会保险,增加非农就业;探索土地承包权入股,形成实现和维护农民利益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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