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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2005年国企改革五大重点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本刊记者

   一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抓紧组建和完善地方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抓紧研究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中央企业授权经营管理、国有企业监事会条例(修订)、重要子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等法规规章,积极参与国有资产法,公司法,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完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任期目标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制度,完善和改进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制度。
  二是加快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推进国有大型企业股份制改革,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重组上市,以建立健全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逐步推广外部董事制度。加快推进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完善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扩大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范围。抓紧做好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工作,在中央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分离办社会工作,多种方式解决厂办大集体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培育和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著名品牌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继续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积极推进国有企业的联合重组。研究制定不同行业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抓紧做好东北地区中央企业的调整改造工作。
  四是推动国有企业切实转变增长方式。指导和督促国有企业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主营业务,缩短管理链条,加快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节约能源资源,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质量效益.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加强企业战略规划管理,结合国家“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指导企业制定和完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完善企业重大投资报告制度和重大投资后评价制度。
  五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做好《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建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工作、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推进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相结合,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选拔和任用方式。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下职工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维护职工在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加快培育形成出资人代表、经营管理者、科技人才,思想政治工作者和高技能人才的五支队伍。改善和创新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深化企业效能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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