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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创统计法治新局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吴晓秦

  
   两年来,湖北省统计局坚持把“不出假数,真实可信”作为统计工作的第一要务,采取立法、普法、执法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内普法与对外普法相结合的方法,较好地解决了统计执法难的问题。紧紧围绕各项工作,创新思路,加强建设,推动了统计立法、普法和执法工作的全面开展,取得新的突破。2009年,被省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表彰为“五五”普法中期先进单位。
  
  健全统计立法加强制度建设
   省统计局积极配合国家,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统计法(修订草案)》和《统计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认真组织调研和论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
   2009年,省统计局已争取省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工作的意见》,并积极争取省人大将修订《湖北省统计管理条例》纳入规划。对于统计行政处罚、法制工作考核评比、巡查、违法案件查处、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审批岗位、基础工作验收评比等,都制定和完善了相关办法。各市州局也据此着力加强。
  
   普法多管齐下力求深入人心
   2007年1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统计法制优秀论文的评选推荐活动,遴选出3篇参加国家局组织的评选,2篇论文和1幅书画作品获奖。此外,还积极参与了全国统计法制宣传作品征集活动和第六届全国法制动漫作品征集活动。
   2007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及统计普法宣传旬期间,省统计局在办公楼前悬挂大型横幅,开辟“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统计”的宣传专栏,图文并茂,引人入胜。各地还采取召开座谈会、统计法现场咨询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
   2007年底前,全省统计普法培训会议上,国家统计局政法司、省法制办的领导讲授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并请市州有关人员结合实际讲解,100多名基层骨干参加。各市州相应完成了本地区培训,建立起普法骨干队伍。
   2008年,在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单位清查阶段,全省各级统计部门出动宣传车80多辆,悬挂标语2000多条,举办宣传橱窗近200个。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以及广告栏、宣传栏等各种媒体,以贴近群众的语言和形式,努力宣传统计法律法规。湖北统计信息内网“统计法规”栏目,内容丰富、时效性强,起到了宣传、交流和学习的作用。各地在党校开办专题讲座、建立联系点、开展“校园法律服务行”活动等等,提高了针对性和实效性。
   2008年6月,省统计局精心组织开展系统内 “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通过自查和抽查,真实全面掌握工作开展情况,推动了经济普查工作。
   2009年3月,新《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相继出台,省统计局分类采取有针对性的培训,并特邀国家统计局政法司副司长刘恒作辅导讲座。省统计局向各市州县发放《统计法》单行本500余册、《统计法律法规学习手册》8000册。大部分市州还另外印制各类宣传资料给调查对象。
   2009年10月、11月,省统计局局长毛凤藻、副局长李克勤分别做客省广电总台和省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与社会公众的交流、沟通。
   省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还对统计系统落实《统计法》和《处分规定》等统计普法宣传工作进行电话访问调查。各地采取多种形式,如举办培训班,制作宣传广告牌、横幅、版块、标语及电视游动字幕,设立咨询台,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聘用法律顾问,开展知识竞赛等,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创新统计执法推动科学发展
   两年来,省统计局加强统计调查和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自身行为。按照国家要求,省统计局在完成登记、审查统计调查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后,全部换发新证,依法示证执法有了保证。
   2008年,全国开展了统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湖北全省各级统计部门认真组织自查和抽查,发现统计执法存在程序意识和执法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省统计局边查边改,通过抓紧制定配套的法规制度、编辑系列权威资料、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取得良好效果,积累了宝贵经验。
   为确保第二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顺利开展,省统计局成立执法工作组,对外公开举报电话。9月份开展全省统计执法检查月活动,分赴各市州县开展督查,主要检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体经营户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情况。
   2009年,全省各级统计部门紧紧抓住新《统计法》和《处分规定》出台的有利时机,加大执法力度。4月下旬,省经济普查办公室组织60余人,分赴17个市州开展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抽查工作。针对有关问题,专门下发情况通报,提出整改意见。11月3日至15日,省统计局领导带两个组分赴黄冈、孝感、咸宁、随州4市,开展首次统计巡查。在各地的密切配合下,收到很好的效果。
   两年来,全省共检查4682个单位,立案696起,结案672起,其中给予警告的198起,经济处罚41起,行政处分2起,通报批评184起,责令改正等其他处理247起,较好地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
  
   夯实统计基础规范行政许可
   2008年,省统计局对内抓“双基”,对外抓巡查,积极争取和促进各级党委、政府对统计工作的重视与支持。对不符合要求或长期不重视乡镇统计工作的县(市),省统计局重点督促检查审核予以推进。通过统计巡查,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2009年2月,围绕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必须3-5年实现“八有”、“八化”的总体目标,省统计局组织16个验收组分赴全省40个县(市)开展抽查复核验收,表彰了一批乡镇统计基础工作先进单位,并颁发奖金。2009年3月,省统计局设立窗口,统一受理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向省统计局提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进一步规范统计行政许可行为。对省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遵循依法、规范、高效、便民的原则,简化手续,优化流程,缩短时限,并将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促进了行政效能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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