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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三农”问题之途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晓霞

  【摘要】小城镇建设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途径,是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探索的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文章从新农村建设路径探讨入手,引入国外小城镇建设的模式,分析了我国的小城镇建设的现状,并提出几点质疑。
  【关键词】小城镇建筑 “三元模式”
  
  一、“三农”问题途径之辩
  
  “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基础设施脆弱、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突出,是“三农”问题最重要体现。如何协调这些矛盾,解决“三农”问题?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代表性的是城市化与农村本土化。
  一些学者认为,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市的转移,应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导方面,即新农村建设首先应减少农民,其次才是建设。华生强调,我们的城市化率是很低的,在30%之下,跟世界上一般发展中国家的路径严重偏离,这是我们国家新世纪发展的主要矛盾。陈剑波提出,新农村建设是伴随着我们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茅于轼说,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农民逐渐减少的过程,减少到哪里去?减少到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农民进城。如果没有城市化,眼睛光看着农村,做新农村建设一定要失败的。
  以温铁军为代表的学者坚持,新农村建设的根永远在农村。目前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还远远不能将大多数农村人口转移出去,另外,中国农村的土地还不具备私有化的条件。当前为使农民富于、农村发展、必须进行乡村建设,并谋求农村的可持续发展。他指出,有些人认为只要加快城市化进程就能解决,这个似乎是有一点简单了。巴西、墨西哥、阿根廷、印度等一些发展中国家,城市化都比我们高的多,但其实只是把农村的贫困人口空间平移到了城市,变成大城市郊区的或者大城市城中心的大型贫民窟的人口。农村建设的问题非但没能解决,更加剧了城市一系列社会问题的恶化。
  
  二、新农村建设的新模式――小城镇建设
  
  1、小城镇建设的兴起
  
  实践表明,仅围绕城市与农村、工业与农业的二元结构的互动转化并非有效:城市化进程增长缓慢,环境污染加剧;农村剩余劳动力“候鸟”式的迁徙转移,既加剧了交通运输压力,也困惑着农业、农村的发展和城乡社会的稳定。新农村运动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有助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民的生活状况,然而却会扩大土地资源的非生产化使用和消耗大量的建材等类资源,以及加剧农村的面源污染和阻碍农业的规模化经营。鉴于此,一些学者从城、乡之外的角度出发,把“三农”问题的解决途径放到了小城镇建设之上。费孝通在江村调查中就意识到小城镇建设的重要性与乡村工业的关联性,提出“小城镇,大问题”的观点。他认为,小城镇作为农村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金融等中心,是城乡经济协作互补的结合点。温铁军指出,在人地关系高度紧张这个内在的基本矛盾制约下,解决我国“三农”问题,很大程度上要靠农村外部条件的改善,要让农民在耕地以外找到生存和发展的新空间――小城镇。他又强调,小康城镇既能够使农民群众基本上享受到小康社会应该享受到的现代生活,又同时使它维持了自己传统乡土社会的基本的文化特征。陆学艺也曾多次论述过小城镇建设之必要性: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发展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在全国开展以发展小城镇为中心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运动,很有必要,是扩大内需,使过剩的产品、过剩的劳动力找到用武之地,走出当前经济困境的一步活棋。
  2、小城镇建设――“三元结构”模式
  城市与乡村是性质不同的两种社会、经济与景观实体,两者在空间上具有比较明确的行政管理界限,但二者又是动态变化的――乡村不断地向城市转换。小城镇便是这一转化过程中的中间态主体:同乡村相比,它是一种发展和进化了的高级形态,是一种以非农产业人口和非农产业活动为主体组成的社区,在地域、人口、经济、文化、环境等方面既同乡村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又有着明显的区别。同城市相比,它又明显地保留着更多的“乡村性”,其经济的聚集程度、结构的现代化程度、集聚所导致的效应均不如城市明显,但从一般意义上说其自然生态景观优于城市。
  
  从图1可知,以小城镇为轴心的“三元结构”是指在空间发展上形成城市、小城镇与农村三足鼎立格局:城市中高度聚集的人流、物流、财流和信息流,通过合理有效地的流动,扩散到农村中去。在这一过程中,小城镇起了关键性作用,其合理的聚散功能,使城市高度发展的工业化进程向农村延伸,从而达到工业反哺农业的效果;农村相对过剩的劳动力又有了新的就业空间,农民就业与脱贫的进程也进一步提高。这样,在空间集聚上形成一个中间大、两头小的人口分布“橄榄形”结构,这不仅有利于全国社会的稳定,也是实现我国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三农”问题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想途径。
  3、国外小城镇发展的有关理论
  (1)美・托达罗(M.Todaro)在《人口流动、失业和发展》中认为,由于城市中失业的存在,农村劳动者在决定是否迁往城市时就不能仅仅考虑城乡的实际收入差距,同时要考虑城市的就业率或失业率,即在城市中找到工作的概率。其对小城镇发展的含义是:不应单纯地依靠工业扩张解决发展中国家的严重失业问题,而应该同时发展农村经济。城市创造的就业机会越多,失业问题越严重,这客观上是鼓励小城镇的发展,并认为只靠城市发展解决不了所有的经济、社会问题、作为“城尾村头”的小城镇应该承担起这个重担。
  (2)农村发展理论中的小城镇观点。第一,自下而上理论:基本需求首先必须与实际的国土相适应,立足自身的资源,通过增加自力更生的能力而获得发展。沃尔特・斯托尔(WalterStohr)等人认为,自下而上发展战略不是单一的战略,它与专门的社会、文化、历史、机构框架相关。以各地的自然人文和制度资源的最大利用为基础,以满足当代居民的基本需求为目标,直接面对贫困问题,应依托农村而发起和控制。第二,自中心发展理论:D・圣海斯等人提出,在区域生产力发展过程中,主要是在地方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尽可能长期依靠当地资源,应用小规模技术组织劳动密集型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区域外部的依赖性,形成地方综合经济圈,直接满足区内人口的基本需求。当然这不是自给自足,并不排斥区内有效资源超过当地需求情况下出口。中心发展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区位远离大型工业中心,具有相对均衡的资源优势,国家鼓励地方发展并给予经济资助。
  
  三、小城镇发展之发展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1、优势
  城镇作为上联大中城市,下接广大农村的中间站,具有产业集聚、人口集中、信息接纳与辐射、引导农村消费等功能,对解决三农问题也有其独有的效果:第一,农村城镇是乡镇企业发展的理想聚集地――以农副产品为对象的深加工企业既要贴近原来产地,减少运输费用和交易成本,又要面向市场需求向人口比较密集的地域集结,使生产者能够较快地获取市场需求变化的信息。第二,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收和转移作用,可有效地解决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既发挥分流作用,防止农村人口过快涌入城市,又发挥其截留作用,避免素质较高的农村人口、资金过快流出农村。第三,城镇在接受城市辐射中的接应和延伸作用,加速了农村工业化进程,增加农民务工收入,促进和带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第四,在实现农村脱贫致富奔小康过程中的带动与示范作用,提高了农民综合素质和生活质量。

  2、问题
  “农村病”是对农村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病态现象的集中概括。它是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及乡镇企业、小城镇有了一定发展后,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滞后于农村工业化、非农化,农村劳动力和其他农村经济要素的流动受到制度或政策性力量阻碍,大量剩余劳动力和业已从农业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仍然滞留于农村而引发的社会经济问题。
  我国农业的发展可以说是基本停滞,甚至出现局部的倒退,根本原因是广大农民对农业的兴趣较之农村改革初期明显降低,以农为本的传统行为观念正在向农业副业化模式转变。随着人口增长和农村家庭日益核心化,农地细碎化趋势有增无减,农户的经营负担越来越大,势必将主要劳动力、劳动时间和资金投入比较收益较高的非农产业。人口城乡迁移门槛和二元户籍制度,又使农民不愿意放弃作为生存之本的小块土地的经营权。强壮劳动大都已转移从事非农业,长年从事农业劳动的主要是“386199”部队(妇女、儿童、老人),抱着“不想多搞”、“不想不搞”、“不想搞好”的心态,农业的停滞乃至萎缩将难以避免。
  3、质疑
  (1)小城镇建设的最终途径是工业还是农业?以华西村为代表的东部沿海地区的小城镇建设,其无论是城镇建设、GDP创造值、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福利保障都堪称我国城镇的前列。然而,这些城镇的建设有一个突出的问题――大都靠乡镇、民营或私营企业发展加工业、服务业、轻工业等起家,而看不到一丝农业为主流的影子。试想,假如我国在解决“三农”问题的过程中,都以此为标准来发展小城镇,逐步把农业“副业化”,那么若干年后,岂不说生态环境等一系列社会问题,就是我们的基本生活保障――粮食问题都无从解决。故本文认为,在小城镇建设中首先应当考虑的是如何发展农业生产,怎样尽量向农业现代化靠拢,以“农”字当头,以农产品深加工以及相关产业为契机,来建设小城镇。
  (2)小城镇的建设是否以取消城、乡“二元结构”为目标?对于小城镇建设的最终目标,本文认为,以大城市为蓝本没有必要。当今社会,人们除了追求大城市的繁华与时代感,更追求一种恬静与自我发展。小城镇建设,当务之急更应从本身的优势出发,利用其天然资源而建成一所现代小康城。另一方面,许多学者建议“取消户籍制度,使城市与农村居民身份平等”,其实,只要是小城镇建设真正实现了,农村真正发展了,农村居民的身份地位自然而然的就提高了。如今城市就业压力大,工人不在是“铁饭碗族”。按许多人的说法,工人的生活还不如农民有保障,应为农民还留有最基本的“根”――土地。“土地现在多金贵啊”、“当农民也没什么不好”,这也能反映出一部分农村人的心声。此外,若真正追求城、乡居民的身份平等,那么手中有土地的农民和“一无所有”的工人本身就是有差别的。与其喊出口号“取消户籍制度”,不如想些更可行的办法,让小城镇发展起来,使农民获得真正实惠的利益,消除城、乡之间的差距。
  
  【参考文献】
  [1] 毛锋、张安地:“三元结构”发展模式与小城镇建设[J].经济经纬,2007(5).
  [2] 温铁军、徐雪:走好城市化的道路[J].财经专题,2000(5).
  [3] 王志强:小城镇发展研究[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4] 陶永强: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的小城镇建设[M].新华出版社,2007.
  [5] 袁中金:中国小城镇发展线路[M].东南大学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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