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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新艳

  摘要:随着金融开放和国际金融化的发展,个人理财业务逐渐成为商业银行业务发展的重点。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和个人理财产品两方面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和问题,并从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两方面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个人理财业务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理财;金融创新;混业经营
  
  个人理财业务,又称财富管理业务,是目前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之一。从经济活动的角度来看,个人理财是指管理自己的财富,进而提高财富效能的活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的《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将个人理财业务定义为“商业银行为个人客户提供的财务分析、财务规划、投资顾问、资产管理等专业化服务活动。
  
  一、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现状分析
  
  1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市场分析
  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理财业务经过一定时期的发展,市场供给体系已经形成,各家银行都建立了提供个人理财服务的专门部门、柜台,配备了专业人员,提供一对一的个人理财服务。不少银行建立了电子网络体系和客户服务平台,提供个人理财服务,逐步形成了自己相对稳定的客户群。
  中国金融市场对外开放后,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面临的竞争格局发生了变化,个人理财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2007年4月2日,渣打、汇丰、花旗和东亚四家外资银行在中国首次以法人银行的身份经营,意味着我国商业银行将与外资银行在各项业务方面展开竞争。此外,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一些具备相当实力的大公司设立的附属财务公司也开始提供各具特色的理财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投资理财需求,从而成为商业银行有力的竞争对手。
  伴随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有关个人理财业务的法律规范也日益推出。2005至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监管机构陆续颁布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商业银行开展个人理财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等管理规范,对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系统的界定和规范,以实现个人理财业务“规范与发展并重、创新与完善并举”的监管原则。
  
  2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分析
  中外资银行都以品牌塑造为主,着力打造具有极强延续性和包容性的理财品牌。各大银行不但在个人理财业务产品的类型上力求种类和期限形式的多样化,而且不断将新的创新理念应用到产品设计中,将理财新产品的设计与市场的变化密切结合。
  据统计,截至2009年1月,共有54家商业银行(43家中资银行、11家外资银行)向市场投放了5093个个人理财产品,国内同业各家银行共发行3716款浮动收益型产品和1377款保证收益型产品,市场占比分别为73%和27%。
  
  二、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 内部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设计缺乏创新,严重同质化,业务停留在较低层次。与之相应的是,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功能相对单一,复合性产品少。产品之间界限分明,缺乏相互联系,从而导致产品之间缺乏有机整合,整体竞争力不够。这种产品结构导致较低的定价能力,很多中资银行发售的外汇理财产品并没有将产品结构拆开,以国际金融市场中独立操作获取更大的利润,而是将外汇存款以及结构产品打包一起到外资银行进行平盘,因此,不论中资银行推出何种理财产品,在这一过程中只相当于外资银行的零售终端而已。
  
  2 外部障碍
  一直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分业经营的金融政策与体制,银行、证券和保险业都是严格分开经营的。分业经营的体制虽有利于规避金融风险,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运作空间。完整规范的个人信用制度缺失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征信制度的长期缺失、个人所得税制度与财产申报制度的不健全,使银行与居民之间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极易引发“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给银行带来较高的不确定性。同时,由于我国利率并未完全市场化,银行没有定价权,其控制成本、收益和风险能力较弱,更难以界定投资者的收益和风险,理财业务的操作风险较大。此外,我国在理财市场的监管方面也存在诸多问题,在资金门槛、业务限制等多个方面的监管标准不统一,造成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业务竞争条件事实上的不平等,进而引起金融秩序的混乱。
  
  三、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对策建议
  
  1 完善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内部机制
  (1)加强个人理财业务创新
  为促进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各商业银行应大力推动个人理财产品创新,对现行投资业务进行优化组合,拓宽代理业务的范围,分散风险,更好地满足客户要求,在保持现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发掘新的潜在客户;加强对金融信息、宏观经济信息等的收集,并采用多样化的咨询方式完善理财信息的咨询服务,帮助客户合理有效地进行个人理财;大力创新服务模式,改变以柜台服务为主的传统模式,促进服务人员与客户的有效、平等交流;增强现代科技、高新技术在个人理财业务的推广和应用方面的使用,以技术创新促进理财业务创新。同时,健全和完善理财业务全过程的规范性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内部监督控制制度,并且要对理财人员所经办的业务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2)实行差异化服务战略和品牌战略
  商业银行应进行市场细分,实行差异化服务战略,针对不同层次客户提供适合的产品和服务,使银行服务由统一化、大众化向层次化、专业化转变,从而实现“差异化服务”。高度重视品牌建设工作,选择与银行的目的和形象保持一致的目标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确立有效的品牌传播策略,加强品牌形象管理。
  (3)建立健全人才培训体系
  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大对个人理财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分支主管其掌握销售管理技巧,能更加具体的制定分支行的促销方法,使高层领导的掌握个人理财服务的特点,了解同业、市场的基本情况,协助前线更加有效的开展促销活动,使理财客户经理全面掌握主要业务知识、个人银行服务系统、个人理财分析系统、客户服务及销售技巧和投资理财分析技巧等方面的知识,使一般员工了解个人理财服务的业务范围、特色、优点,知晓一些宣传推广活动介绍,以及员工协助银行对外宣传的方法。
  
  2 构建个人理财业务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
  (1)营造鼓励创新的法制环境
  我国商业银行应树立“法不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监管理念,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创新,提出一整套最能满足服务要求的解决方案,营造出一个鼓励创新的法制环境。而我国金融机构的监管层应该建立一个鼓励创新的统一标准和制度保障,使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个人理财业务方面的监管符合于市场需求,为商业银行的业务创新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改变金融界长期存在“金融产品无专利”现象,通过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减少模仿,避免同质化恶性竞争,降低保护金融产品创新的难度,提高创新者的受益。
  (2)建立完善的客户评价体系
  充分借助银行信息处理系统建立统一、集中的个人客户信息档案系统,对储蓄、信用卡和以个人消费信贷为主的自然人贷款等信息进行整合,充实个人客户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标准化管理。根据已建立起的个人客户信息档案,建立个人客户资信评估等级制,按不同的标准将客户分为不同的类型提供分层次、差异性服务,形成个人理财业务的金字塔型客户结构。加大科技手段的应用,建立个人客户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完善约束个人客户的行为的规章制度;建立个人消费贷款呆账管理系统,以加大对不良贷款的监管力度;加大抵押、担保力度,转嫁部分风险;加强银行自身监督检查,严格内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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