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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高校财务风险的成因与控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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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近十年随着浙江高校连续扩招,办学规模急剧扩大,学校建设超常规发展,贷款规模急剧扩涨,随之而来的财务风险已严重危及到浙江部分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防范与化解财务风险,促进浙江高校健康有序、稳定和谐的发展,已成为浙江贷款高校的重要课题。本文试在分析总结浙江高校财务风险的成因后,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浙江高校财务风险控制的对策。
  【关键词】浙江高校;财务风险;成因;对策
  
  一、浙江高校财务风险的成因
  (一)高校扩招,财政拨款不足
  由于高校财政拨款多年未变、生均经费标准过低,已远远脱离高校办学成本上涨带来的办学投入需求,导致高校运转出现困难,而大幅度提高学费的标准是社会无法承受的、也是不可能的。虽然扩招也给高校带来了学费、住宿费等收入的增加,但学费等收入并不能满足高校由于学生数量的剧增,而同步增长的是造成的对教学教辅设施、设备以及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经费增长的需求以及由于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而增加的成本。高校持续大规模的扩招而财政拨款不足,其他无偿性的筹资能力有限,使高校举债似乎成为了我国高校近阶段走超常规、跨越式发展的唯一选择。
  (二)银行盲目放贷,高校借款费用过高
  一方面,对于银行来说高校是特殊的法人主体,高校归国家所有,有政府兜底,没有破产之忧。尽管《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高等学校在民事活动中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但高校没有破产法,虽是独立法人,但不承担倒闭的风险。这使得银行对高校贷款资金的安全性、可行性和效益性充满自信。较之银行对企业的贷款,银行对高校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从而高校成为金融部门追逐的热门领域。显然,选择学校作为贷款的对象,也是银行追逐自身利益、规避风险的一种表现,这也是高校的大规模贷款的外部推动力。
  另一方面,很多高校定位太高,一味追求大而全。伴随着众多高校的超常规发展,高校贷款的规模迅猛扩大,负债投资的成本与未来收益难以匹配,导致了潜在的负债风险。据统计,1998年教育部直属高校仅个别学校向银行贷款,贷款额不足5亿元,而到2002年高校扩建大规模贷款现象已经相当普遍了,有70%的高校向银行贷款,贷款总额达到了88亿元,校均贷款额1.2亿元。前几年,而浙江高校新校区迁扩建项目计划总投资316亿元,其中:资本金108.2亿元,占345,银行贷款需207.8亿元,占66%。其中省直属学校、单位计划总投资163.6亿元,其中资本金48.3亿元,贷款计划数为115.3亿元。到2004年底,资本金到位7亿元,到位率为14.5%,贷款余额为81.7亿元,占计划数70.8%,还本付息时间跨度是2004-2017年之间,共13年左右,高峰期出现在2005-2010年之间。据杭州市审计局公开披露的“2008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曾对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杭州师范大学等5所市属高校债务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至2008年底,5所市属高校负债合计13.11亿元,其中某高校负债已达8.28亿元。巨额贷款投资在短期内使高校基本建设获得高速发展的同时,其巨额利息使财政风险骤然降到高校的头上。
  (三)现行高校财务制度的固有风险
  教育事业费和教育基建投资分离核算是主要的制度性风险根源。目前我国高校核算体系中有二套账,一套是核算教育主管部门拨款和教育事业收入;另一套核算发展改革部门拨款和自筹建设资金,而自筹资金中极大部分来自银行借款,国家对高校的基建拨款,支付利息都不够,这样一来,基建投资核算体系相当于高校核算银行借款的一套“账外账”,把本来应该显现的高校财务风险“隐藏”了起来。
  另外,收付实现制是高校财务风险形成的另一制度性风险根源。高校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区别之一是记账基础的不同,企业采用的是“权责发生制”,即费用是以“应不应该”由本期分担来确认,只要是本期收益了的费用,即使本期没有支付,也要确认为企业的债务。高校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即费用是以“是否支付”为标准来确认,这样高校所有赊购的资产或劳务均不作为费用(或支出),所形成的事实负债也不在总账中反映。同时,高校的“应收及暂付款”中的暂付款基本上是垫付款未核销数,实际上已经形成支出,因此,“应收及暂付款”中的实际资产含量与表列数据相差甚远。由此也产生了相当大的隐性财务风险。
  (四)预算体制不完善,资金安排不合理
  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探入,高校逐步成为了法人实体,国家的财政拨款相对减少,资金需求与财政拨款之间的缺口日渐加大,高校自筹资金的压力也随之增大,高校在筹集资金、调度资金及合理运用资金等方面临许多复杂的问题。我省许多高校的财务管理没有作出相应的调整,缺乏比较完善的预算体制,不少高校的管理层以及财务工作者没有充分意识到新形势的转变,仍然墨守陈规,不能正确测算学校财力可以承受的能力,盲目追求脱离实际的发展,资金运用缺乏合理性,导致学校综合财力入不敷出。另外,我省许多高校对支出的控制严重不足,给高校的运营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其主要表现为:财务支出缺乏必要的制度规范、高校行政机构改革滞后、财务支出结构中日常性支出膨胀,这些都加大了财务收支平衡的难度。
  (五)生源不足,学生欠费问题并存
  据报道,从1999年开始是大学生源的上升期,但到2008年中国高校生源达到顶峰,然后开始直线下降。随着生源的下降,越来越多的高校会面临无力偿还银行贷款的现象,部分高校甚至可能面临破产。
  另外,由于许多高校对学费催缴措施不力,学生欠费现象日益严重,欠费数额越来越大,已成为困扰高校的痼疾。这种状况的存在严重削弱了高校经费的自给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校的还贷能力。同时存在大量的交不起学费的贫困学生,而且贫困生越来越多,由于助学措施跟不上,欠费数额越积越大。这种势头短期内难以遏制,已成为影响学校预算收入任务完成的主要障碍,给学校财务收支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二、加强浙江高校财务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增强风险责任意识,防范财务风险
  高校要树立风险意识,正确对待风险。尤其是领导层和财务管理人员在思想上应对潜在的危机有清醒的认识和必要的警惕,要将风险防范理念贯穿到整个决策工作的始终,对高校财务风险进行实时监控与预测,及时发现风险发生的征兆,采取分散和规避财务风险的举措,有效防范高校财务风险。
  (二)严格贷款资金可行性论证,加强贷款资金管理
  高校贷款项目和规模必须经过严格、科学的可行性论证,并充分征求广大教职的意见,经学校最高集体决策机构按照预算需要与可能安排适量的贷款。要对贷款的时机、规模、期限结构、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分析,贷款额度不得超出预期偿还能力,使债务到期时间均匀分布,并尽量与现金流入周期同步,避免资金的集中支出和闲置,降低资金使用成本。贷款要实行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对外投资(包括对校办产业投资)、科技开发、弥补日常经费开支不足等,同时要制订严格的还款计划,落实还款渠道,贷款高校应成立以校长为首的贷款资金管理小组,全面掌握高校贷款规模和风险状况,加强对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财务风险。
  (三)完善高校内部控制制度,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随着高校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高校经济业务日益扩大,财务内部控制也显得极为重要。高校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并贯彻落实,使各级责任人在决策、组织、实施等管理过程中做到程序规范化,强化权利间相互制约和监督,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为学校未来的建设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经济秩序和环境保障。

  (四)建立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及时防范财务风险
  高校财务风险的存在,迫切需要在高校内部建立风险预警体系,及时捕捉和监视各种细微的迹象变动为以预防风险采取适当对策争取时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一些可控制财务风险。财务风险预警体系包括:定期编制现金流量预算,为高校提供现金可用度的预警信号;确定高校财务分析指标体系,如偿债能力、运营绩效、发展潜力等,建立长效的财务预警指标系统。通过财务风险预警体系,高校管理层可对学校财务风险进行长期监控,从而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防范财务风险,使高校在发展进程中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加大对高校的财政投入,适当放缓扩招步伐
  政府要强化财政投入责任,从中央财政到地方财政对高校生均拨款增加投入,逐步增强高校偿债能力,减轻高校偿债压力,保证贷款高校正常运转。高校是提供准公共产品的事业单位,面对扩招后所产生的问题,政府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按照财政性教育经费增长明显高于财政性收入的原则,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应逐年增长,并保持政策的稳定,为高校的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同时政府应对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及教学设备等教学基本设施的贷款项目进行全额贴息,减轻贷款高校利息支付压力。从2007年开始,教育部决定高校扩招比例不得高于5%,2009年限定为4%,2010年限定为3%,有效的政策调整将引导高校正确对待负债风险,集中精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扩大资金筹措渠道,增强高校偿债能力
  一是,妥善解决好学生欠费问题,提高学费的收缴率,增强资金的自给能力;二是,积极寻求筹资对策,广开资金筹措渠道。通过多种措施鼓励民间资本、社会资本进入高校,投资高校的后勤建设等,切实解决高校扩招带来的宿舍严重不足问题;三是,加快校办产业的改革,转换校办产业的经营机制,加快校办产业成果转化,使产、学、研实现良性结合;四是,积极培养高校科研的领军人物,强科研团队建设,积极承担科研任务,以获取更多的科研经费,支持学校的发展建设;五是,鼓励捐资助学,通过完善捐助法规使捐助者在经济与名誉上得到合法回报等到方式,争取企业、校友向高校捐赠。此外,还可与国外高校联合办学,既能实现人才定向培养又能筹集建设资金,增强学校持续发展的潜力和偿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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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任丽荃,女,现供职于嘉兴学院计划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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