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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来源收入对陕西省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影响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灵芝

  摘要: 本文以1998-2007年陕西省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时间序列数据对陕西省农村居民的消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得出家庭经营性收入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较大,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加可以增强农村居民消费的信心,以此提升陕西省农村居民消费水平。
  关键词: 不同来源收入; 农村居民; 消费水平
  中图分类号: F3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3)02-0009-01
  我国自1992年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以来,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持续升高,农村居民的收入来源逐步呈多元化、多渠道发展。以陕西省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来看,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998年的1405.59元增加到2008年的3136元,增长了2.3倍,十一年的时间,我省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近2.3倍。本文将以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不同来源为突破口,分析各不同来源收入对陕西省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影响。
  一、模型与数据选取
  建立市场经济体制时期陕西省农村居民的消费模型
  C=a+αY1+βY2+γY3 (1)
  Ln(C)=a1+α1Ln(Y1)+βLn(Y2)+γ1Ln(Y3) (2)
  式中,C是农村居民消费支出
  Y1、Y2、Y3 分别为农村居民的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性收入,其他收入。
  二、估计结果及分析
  利用表1的数据分别对模型(1)和(2)进行回归分析如下:
  C=-168.803+0.8124+Y1+1.04Y2+2.885Y3 (3)
  (-1.087) (1.671) (2.107) (1.239)
  R2=0.984 F=120.698
  其中,各参数估计值均在1% 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t检验。
  Ln(c)=0.218+0.249Ln(Y1)+0.574Ln(Y2)+0.346Ln(Y3) (4)
  (0.148) (1.547) (1.993) (1.704)
  其中,各参数估计值均在10% 的显著性水平下通过t检验,F=105.881
  由回归结果可以看出,陕西农村居民不同来源收入中,其各项收入都与农村居民的消费支出呈正向的线性关系。这说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各项收入的不断增长都会引起农村居民不同程度的消费。尤其是家庭经营性收入对消费增长的贡献率是较大的,因为家庭经营性收入比较稳定,农村居民可以预期到这方面收入的发展情况使农村居民具有充分的购买能力。因此,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加可以增强农村居民消费的信心,从而会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
  三、结论与对策
  由不同来源收入对陕西农村居民消费水平的回归结果分析表明:提高家庭经营性收入是提升农村居民消费水平最主要的推动力。因此,在提高农村居民收入水平的同时,应更倾向于农村居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加。例如,在陕西省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培育农村居民新的经济增长点。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及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为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不仅可以增加作为私营企业主的农村居民的家庭经营性收入,也可以带动周边农村居民再就业,进一步提高部分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浩.扬州地区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及结构研究[D],扬州大学,2009.
  [2] 李秀荣,郭力.影响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因素的实证分析.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8(02).
  [3] 李长风.经济计量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4] 尹世杰.中国农村居民消费的几个问题.湖南农业人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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