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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保护植物在园林中的应用及保护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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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由于国家保护植物在园林中的应用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分析和研究。本文主要对国家保护植物在园林中的应用中所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介绍,并就这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希望能为相关人员提供参考。
  关键词:国家保护植物;园林应用;保护对策
  
  1 概况
  我国地域辽阔、地貌复杂、气候多样,这些都为各种生物和生态系统类型的形成和发展提供了相当优越的自然气候条件,因此我国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我国植物的种类尤其丰富,约有30000多种植物,位居世界第三,其中苔藓植物有106科,占世界苔藓科总数的70%;蕨类植物则52科共2 600种,分别占世界蕨类科总数的80%和种数的26%;木本植物有8 000种,其中乔木有2000种左右。全世界的裸子植物一共12科71属750种,而我国就有11科34属240多种。而针叶树的总种数则占世界同类植物的37.8%。而我国的被子植物则占世界总科及属的54%和24%。而且由于我国很多地区都没有受到第三纪以及第四纪的大陆冰川的影响,因此大量的特有物种得以保存。据不完全统计,在30 000多种高等植物中,有大约50% ~60%是我国所特有的植物。如十分有名的水杉、银杉、珙桐、银杏及香果树等都是我国所特有的珍稀但濒危的野生植物。
  
  2 国家保护植物在园林中的应用中出现的问题
  由于目前我国对于野生植物资源仍多以直接利用为主,大多对其过度采挖,因此我国的野生植物资源的总量在不断下降,其中许多花卉和植物的种群都在迅速地减少,有些已经趋于濒危。由于经济利益等因素的驱动,许多极具特殊经济价值的野生保护植物被国内外的商业公司或是个人争相采挖。这种现象导致了许多已经十分稀有的资源遭到了严重破坏,甚至已经灭绝,这也显示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任务的艰巨性。
  国家保护植物大多数由于其观赏性相当高因此在我国园林造景中深受欢迎。通过对我国相当著名的园林进行调查,发现园林绿化中常见国家保护植物的身影。但是在园林绿化中应用国家保护植物仍存在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2. 1 滥挖乱采
  由于园林绿化中的部分保护植物,是通过非法采集野生资源的手段获得的,这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国内外的一些企业以及单位大多是从市场上购得国家保护植物的苗木并用于园林绿化。但是这些苗木大部分是直接从深山中非法采集得来的,许多参与滥挖乱采的农民因缺乏植物保护的意识以及专业的技术,植物资源毁坏的多,而真正利用的却极少,这都造成了国家保护植物资源的严重破坏以及浪费。许多地方甚至搞大树进城,以分配给各单位和部门。为了完成任务,这些单位和部门进行大量收购,这也间接导致可一些经济价值较高的保护植物遭到严重破坏。
  2. 2 技术落后,栽培的水平不高
  我国国家保护植物中已经有许多品种具备了较为成熟的繁殖、栽培以及养护技术,但仍有许多种类如原始观音座莲、富宁藤等现栽培的植株许多仍是通过直接采挖进行利用的,这也是其繁殖、栽培技术不成熟所导致的。还有一些植物如大叶木兰、西康玉兰等由于现有的资源量很少,而栽培繁殖技术也不成熟,因此只进行迁地保护,极少进行人工栽培,因此在园林中未能充分体现出其园林观赏价值。不少国家保护植物由于生境同城镇的生态差异很大,而且有些种类的生长特性以及对环境的要求并非十分清楚,这都给引种驯化和栽培管理带来了巨大的难题。另外,由于保护植物通常较罕见,因而可用于繁殖的种子或是枝条等就更加难以采收,这就造成了育苗栽技术以及管理措施缺乏,更造成了苗源紧缺,苗价昂贵的恶性循环,严重制约了其在园林中的推广应用。
  2. 3 产业化水平低
  我国野生植物资源在应用和开发研究工作方面较为落后,在种质资源的收集、整理、保存以及新品种的选育和规模化生产等方面的研究较少,不能完全解决人工繁育和产业化技术,特别是国家保护植物的应用开发方面。由于繁殖、栽培技术的不成熟以及产业化程度的落后,造成了市场需求大,苗木价格被抬高,使得直接采挖野生植株变的更加有利可图,使得非法采集野生资源的现象更加突出。
  
  3 保护措施
  我国已经就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进行了就地保护、迁地保护、科学研究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在关于开发利用以促进保护等方面还存在着一定差距。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植物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利用,必须通过科学合理的利用才能促进保护。因此对国家保护植物在园林绿化中推广应用的过程中必须强化以下保护措施。
  3. 1 加强就地保护工作
  自然保护区的建立是对野生植物资源进行就地保护的最为有效的方式,应当进一步完善各级保护区的网络,加强普法和执法力度,实行依法保护。此外,对于分布于现有保护区之外的许多保护植物,如贡山三尖杉、保德苏铁、灰干苏铁、绿春苏铁、巧家五针松、圆叶玉兰、大叶木莲、毛果木莲等,因其分布区极窄且多分布于现有保护区之外的沟箐边,因此给保护管理工作带来了困难,应在明确资源分布的基础上为其建立自然保护小区和保护点,对这些重点保护植物进行保护并加强管理,杜绝偷盗挖采。
  3. 2 做好迁地保存等工作
  对于那些天然群体遗传组成发生较大变化的保护植物,或是适应性较差,对环境、气候等生态条件要求较为严格的种类以及那些存在潜在破坏威胁的野生种类,应当在其群体中收集种子或是繁殖材料,并在其原生境的附近营建立移地保存圃对其进行集中的保存;也可以建立种质资源库以收集保存这些优良的野生种质资源,同时通过人工繁育扩大其种群的数量,使这些野生资源能够实现长期地保存及市场开发。
  3. 3 加强科研,提高保护工作等的科技水平
  国家野生植物的保护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只有加强对其地科学研究,深入研究和认识各种保护植物的特性,同时坚持科学的保护措施和策略,才能达到保护地预期目的。除此之外,还应做好对资源的调查工作,随时掌握资源的动态变化,加强野生保护植物的生境保护、繁育技术以及对其合理利用的研究和应用,大幅度地提高保护工作的科技水平。
  3. 4 促进产业化地发展
  国家重点保护植物中有许多种类,都具有悠久的栽培历史以及浓厚的文化基础,十分适合大众消费,因此应当因地制宜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园林绿化材料的商业化生产。对较为成熟的繁殖、栽培和养护技术的种类,则可进行大规模地发展,以实现产业化的推广应用。还可以利用野生种质的基因资源进行新品种的培育,选择具有特别遗传性状的保护植物作为亲本材料,并利用传统的育种技术和分子生物学的手段进行新的优良品种的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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