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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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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食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公众利益,是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内容,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食品质量安全的内涵出发,分析了目前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现状,总结了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食品质量安全 现状 问题 对策
  开展食品市场准入管理,是保障食品安全生产和消费的有效措施, 也是发达国家的通行做法,更是国内食品质量管理的必然趋势。严格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不仅可以阻止有毒有害食品走上城乡居民的餐桌, 而且可以促进安全优质食品的生产,促进农民增收。
  1、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现状
  1.1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类别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食品工业快速发展,食品数量不断增多,食品种类不断丰富,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然而, 近些年来, 我国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越来越突出,食品质量安全事故频发。
  1.2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近年来,全国各地通过实施“放心菜”、“放心肉”等工程, 探索了一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方面的典型管理模式, 为全国食品市场准入机制的建立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如河北进京蔬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模式、 南京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IC 卡监管模式、云南无公害养殖及肉制品 EAN.UCC 射频管理模式、山东省潍坊市寿光蔬菜安全可追溯管理模式。
  2、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实施以来,企业生产环境和生产条件明显改善,质量意识明显加强、食品企业的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2.1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虽然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已经涵盖了 28 大类食品,但是,目前已经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市场中,检验对象主要是蔬菜,特别是蔬菜中的叶类菜,而对果品、畜产品、水产品等的检验和对牛、羊、禽类产品的检疫很少。同时,在检验项目上主要是检验蔬菜的有机磷含量、 畜禽产品的兽药含量,其他项目的检验很少。这样的检验对象和检验项目不能完全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 也难以满足消费者放心购买的要求。
  2.2检测机构不健全、检测手段落后目前我国真正从事食品检测的机构比较少,技术监督部门长期以来主要从事的是工业产品的检测,农业部门从事的是土壤的检测,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主要从事的是进出口产品的检测, 而对食品检测的专门机构很少。而且,我国目前食品市场准入的检测以速测为主,由于手段过于简单,还不能使消费者和生产者充分地信服。
  2.3市场准入缺少联动机制
  市场准入的中心环节在食品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可是由于城市市场的复杂性,在管理上存在不少困难。由于市场的分散性,一些市场采取了市场准入制,而另一些市场不采取,那么不合格食品就有可能从一个市场串到另一个市场。 同样一个城市采取了市场准入制,而另一个城市不采取,有害食品就有可能从此城市进入彼城市。这样市场间的相互串动,是食品市场准入工作的大忌,不能实现市场的联动,不真正地建成食品市场准入市场网, 就不可能真正地把有害食品拒之场外。
  2.4市场准入缺少有效的惩罚措施
  目前, 我国对问题食品的管理尚缺少必要的惩罚处理措施, 导致一些城市食品领域虽然实施了准入制度, 但是对于违反制度或不遵守制度的商家却没有相关的法规进行惩罚,相关罚款力度也不够.
  2.5外地食品的市场准入还不规范由于对外地食品的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产地准出等很难做到完全监控,而我国有些城市, 特别是大城市食品市场上外地食品的数量占到相当大的比例, 因此规范外来食品的市场准入就显得尤为重要。 特别是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来自外地的食品占其每年消费食品的比例相当大, 但外地食品质量安全状况却参差不齐。从市场检测结果看,很多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食品均来自外地, 监管工作面临新的难题。如何在保证市场正常流通的情况下,规范外地食品的市场准入, 我国还没有一套很成熟的方案。
  2.6质量体系运行不规范
  根据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的有关要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保证产品质量,环境条件、生产设备条件、加工工艺及过程、原材料要求、产品标准要求、人员要求、储运要求、检验设备要求,质量管理要求等 10 个方面是必备的条件。
  3、加强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对策针对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存在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从而提高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的水平。
  3.1完善食品市场准入的法规、标准体系保障食品质量安全的根本, 在于有一套完整的法律、法规、标准体系。 因此,应该在现有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尽快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条例》, 以法规方式, 明确行政许可实施的主体、内容、条件、程序。并且按食品的类别、品种,通过应用、完善和补充制定食品上市标准, 建立统一权威的食品标准体系,加强食品质量管理和食品质量的控制。
  3.2提高市场准入检测水平针对目前我国在实施市场准入中存在的检测机构不健全、检验对象有限、检验项目单一以及检测手段落后等问题, 首先在机构设置上应该建立健全食品检测专门机构,并引进高技术检测手段,提高检测的精确度。同时,扩大市场准入检测的对象和检测项目,引进检测的高端设备和高新技术,改变以往市场准入检测只能检测食品中高毒高残留农药 (如甲胺磷等),而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项目(如蔬菜中的亚硝酸盐、腌制蔬菜中的有害微生物、毒素等)无法开展检测的局面。 另外,应分期分批培训检验人员,加强检验人员检验能力的培养和业务水平的提高。
  3.3建立市场准入联动机制和惩罚机制在提高食品市场准入覆盖面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步骤地将各个市场之间通过互联网有机的联系起来,实现各个食品市场之间信息的共享,从而将不合格的食品拒之门外。 并实现各个食品市场之间检测结果的互认,防止农民因重复检测而增加额外负担。同时,应该制定一套严格的惩罚处理措施,给经检测不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食品依法进行查处提供依据。此外,还应该制订一套针对外来食品的切实可行的方案,严格规范外来食品的市场准入。
  3.4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
  食品质量安全是关乎老百姓生命的大事, 不能出一点问题。但是,我国目前还只有部分食品市场实施了市场准入管理, 这一现状与消费者的要求差距较大,要全面提高我国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就必须增加实施市场准入管理的食品市场数量。
  3.5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以巡查、回访、年度审查、随机抽查、限期追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对食品生产企业原材料进行索证、检验,对食品的生产过程进行全程控制管理,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等。对不能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条件、 不能持续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符合规定、 不能持续依照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的, 要通告有关部门,限期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以确保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有效实施,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参考文献:
  [1] 王云. 国家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指导 [M]. 北京 :中国计量出版社,2004.
  [2] 李小鹏. 浅谈我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题 [J].现代商业,2007(26):22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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