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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电力营销现状及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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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消费从短缺型转向为过剩型,电力工业的迅速发展要求电力营销加快建设的步伐,以适应新时期新的变化。本文根据实际的基层情况描述了电力营销的现状,分析了电力营销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的策略,希望可以达到促进电企业电力营销工作的目的。
  关键词:电力营销现状策略
  
  1.电力营销的现状
  进入新的世纪,由于办电渠道的多元化,我国的电力企业面临着销售的压力,特别是在部分地区卖电难以成为现实中难以解决的困难。究其原因,现行的电力体制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在供需状况发生明显变化之后,加之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弊端,还有垄断性经营管理的落后思维,以及体制是上缺陷的日益彰显都成为电力企业发展的制约。为了促进电力市场的形成、电力资源的有效利用和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的竞争能力,有必要对电力营销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2.电力营销存在的问题
  2.1 电力资源的质量问题
  现实中,特别是在基层,电力资源质量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电压强度,供电时间这些电力资源质量没有得到很好的保证。第一,随着经济的发展,特别是生产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高科技产品、工业生产中引进的精密生产线和进行高品质服务时,产品、生产线和服务企业对电力资源的质量要求非常高,一些供电企业电力资源质量不合格,则会在客户中出现次品率、废品率的大幅度提高,服务质量的降低,更有甚者可以烧毁设备,为客户带来更深层次的损失;第二,目前我国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改善,居民提高生活质量的要求日益迫切,随着高电的不断普及,对电力资源质量指标的要求也逐步提高,不合格的电力资源质量会带来电器统老、效果不佳,损坏性增大,为居民带来直接和间接的损失,同时也影响供电企业本身的发展。
  2.2 电力销售的问题
  在现行电力销售中电价形成机制不科学,这造成供电企业的损失,电力用户的经济负担,长此以往必定会阻碍我国经济的发展。首先,电价的分类设计思想不科学,体现不出《电力法》中“公平负担”的原则,不能充分反映不同性质用电的特性。其次,电价的分类操作性不强,目前电价分类主要有居民生活电价、非居民照明电价、商业电价、大工业电价、普通工业和非工业电价、农业生产电价、贫困县农业排灌电价、趸购电价等8大类,同一类电价中,又因供电电压等级不同或生产产品的不同又各有区别,此外随电价一起征收的还有三峡建设基金、农网还贷基金、城市附加等费用;在用电时间上,又分为丰水期、枯水期、平水期、高峰时段、低谷时段、平段;有的省还增加有“光彩工程”照明电价、外资企业优惠电价、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用电型中央空调优惠电价、“一户一表”改造居民生活优惠电价等,分类标准复杂,电价类别繁琐,如非专业人士、绝难看懂一张电价表。这些复杂的因素导致:客户对电价没有明确的知晓,供电企业在计量装置配备和电费收取时不便,非常容易产生混价行为,产生供电企业与客户间纠纷。
  2.3 电费收缴的问题
  在现行的电费收缴中存在方式单一和操作步骤繁琐的问题,首先,目前电费收缴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窗口收缴,这种方式是由客户到供电企业的营业窗口用现金收缴电费,缺点在于手段原始,缴费效率低,而且增加了消费者的体力成本、交通费用和货币成本。二是银行代收:其一,银行现金代收。即客户到与供电部门有代收电费合约关系的银行柜台收缴电费,缺点有:增加了电力消费者的体力成本和心理成本;银行代收积极性差,消极应付。特别是实行“一户一表”改造后,直抄直收客户量大幅度增加,使得临近交费期间,由于客户缴费集中,使得银行临柜人员劳动强度大大增加;电费电价的网络数据传输不稳定,常常造成电费电价数据传输中断,影响电费收缴效率。其二,银行划拨。主要是用电电量较大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收缴电费的方式。由供电方委托自己开户银行定期向用电方的开户银行划拨电费。三是上门收取,由供电局的收费人员上门收取电费,缺点是:费时费力,效率较低,容易出现资金安全问题。四是单位或物管公司代收,居民电费由单位或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代为征收,然后通过转账、划拨等方式交到供电企业。缺点是增加了单位或物管部门的工作量,易发生挪用居民电费的情况,造成不正常供电现象的发生。其次,电费收取的难度大,目前实行的“先用电后付费”的消费特殊性往往造成电费回收的难度增大,由于电力消费具有特殊性,其电力交易在供电企业线路和客户入户线路的分界处完成,客户用电设备开关一打开,交易便开始,开关一断开,本次交易便结束,这种交易的特殊性决定了目前“先用电,后付费”的付费方式被人们广泛接受,但正是这种“先用电,后付费”的交费方式却给供电企业的电费回收工作增加了极大的难度。
  3.对电力营销的建议
  3.1 电力价格策略
  电力企业尽可能节约生产成本、减少流通环节达到降低产品价格的目的,以促使消费者更多地进行电力消费,但是电力特殊的商品属性决定了电价是接受国家管制的,供电企业不具备自主定价权。对于供电企业来说国家颁布的目录电价,供电企业绝不能违背,那么只能用好、用活和用足国家的相关政策,特别是要仔细研究电价优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家庭、单位和企业更多地使用电力资源;面对于电价分类繁琐,电价调整频繁等问题,在供电企业不能做出有效解决的时候,应该抓好向客户的解释和说明工作;供电企业要目光向内,促进经营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加强成本控制,在国家规定的目录电价标准上降低售电单价成本,实现成本领先的营销策略。
  3.2 电力产品策略
  供电企业,首先要在竞价上网时对发电商提出要求,坚持同网同价原则,保证采购到的电力产品质量合格,其次,要努力改善电网性能,提高设备技术含量,尽最大可能降低电网本身对电能质量的影响,提高终端电压合格率,力争达到综合电压合格率大于99%。最后,针对电力资源质量有特殊的要求的客户,供电企业要努力协助客户做好资源保障的有关工作,尽可能满足客户对电力资源质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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