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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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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抽样检验是统计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都会将抽样检验分析具体的分成两种;分别是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和质量验收抽样检验。这两种方法的在实际工作中的使用具体都有不同,但又可以相互补充,从而确保产品的质量监督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本文主要从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的概念、原则、发展进行论述。
  关键词: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
  一、关于产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
  抽样检验是统计学中的一种重要方法,具体来说就是“用尽量少的样本量n来尽量准确地评判产品总体(批)”,抽样检验的理论基础是有管理学、统计学等学科,抽样检验是企业保证自身质量的重要手段,通过抽样检验,企业既可以及时了解到自己产品的质量情况,又可以节省检测成本。
  质量监督的目的:检查和抽样要求是找出质量水平不符合指定的订单不合格的产品,而不是为了证明整个产品是合格的全面监督。主要关注负面的结论是否正确的,不要把整个产品不合格没有保证结论的准确性,特别是在相对较小的样本量尤其如此。
  二、产品质量监督的产生和发展历程
  在人类文明的远古时期,那个时候的各种东西由于品种比较少,人们的活动半径也不大,交易的双方对于交换的物品的价值也都比较认同,对于物品的质量问题也都比较容易分别。也就是说在交换过程中,事后如果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直接找到交换者即可,随着时代的发展买家和卖家可能不能满足以往的条件了,所以就有了通过一个中介货币来充当交易的中介角色。在这个过程中,随着参与的人数和范围的快速扩大,商品的数量和品种,还有交易的数量都是极具膨胀,这样的交换的现实的存在,就对大宗商品的质量问题需要一个可以解决的办法。由于交易各方对于质量好坏的标准不同,除了使用者没有按照使用说明书的介绍而造成的使用损坏,按照说明使用然后还会产生质量问题的话就应该由货物的生产者来负主要的责任,交易的双方为了有效的解决质量方面的纠纷,双方就找到了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做出公正的评判,这就是一个形式的调解和仲裁质量监督以及原型的质量监督。
  定义按现行的国际质量监督的含义是:为了保证满足规定的要求,对实体状况进行连续的监视和验证,并对纪录进行分析”,“实体在这里主要指的是产品。我们当前的质量监督主体包括:政府部门、相关行业部门,社会团体、媒体、消费者和生产者和其他方面的产品质量监督的形式。
  三、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的步骤
  根据不同产品的生产工艺以及各种其他的技术指标上看,监督可以在不同的阶段开展。在我国,质量监督制度一般都是采取的抽查的方式,这种方式由于其公正,客观,科学的特点,通常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为了保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的结果的科学性,就必须相应的要有一个科学的工作程序来判断产品的总体质量状况的客观的方法,这种办法主要应该包括以下这几个方面:
  1.监测计划。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根据产品目前质量问题或自己的工作和监督计划的要求,监测计划是质量监督既需要,并开展了质量方针和政府的要求目标。质量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强,不是每一次监督的质量都需要抽样检验每一个产品。
  2,确定抽样检验方案 。抽样检查计划( N:Re)不仅是一个行政上的问题,但也是一个非常技术性的工作。它是政府或产品质量水平P0的质量监督管理部门,也做科学反映现有的生产(经销)企业的工作计划的质量问题。因此,科学,准确化抽样检验方案( N:RE)的关键是整个质量监督检查的中心。
  3,示例。抽样检验的样品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它根据检查计划为(n , RE),在整体产品对应的随机抽样方法被监督n个样本得出。
  4,样品检验。抽样检验是一个纯粹的技术问题,它是根据标准测试方法测试样本n一个接一个,并从比较中获得的产品标准的特性要求测试数据,以确定样品是否合格以及质量等级。
  5,相应完善措施。产品质量监督的最终目的是提高产品的质量,对于相关执法部门提出的整改方面的具体的措施,各家商品生产企业也都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严格的找出问题所在,认真的解决问题把自身的质量抓上去,并且也要进行相应的自查,检查相关的工作程序,工作规定各方面的问题。有效的协助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来切实的监督生产企业落实整改,通过监控质量管理来不断地提升产品的整体水平。
  四、质量监督抽样检验工作所要坚持的基本原则
  1,科学和公正的原则。监督抽样检验,以确保质量是科学的,公正的,因此对于评估和检测机构授权的规定,确保公平与检验能力,它的地位和知名度;对监督检查人员和公正的要求,仔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审控每一个相关的环节,坚决不能出现技术上的偏差。
  2.按照规章制度办事的原则。在实际的工作中,需要执法人员严格按照相应的监督检查的相关的程序,还要保证按照测试方法测试的整个过程中也是遵守有关的程序,以便可以得到最为客观公正的结果。
  3,结果导向原则。测试结果应根据各种生产(商业)执行的标准来判断,来表达在合同规格和质量,严格区分一般、不合格严重伪劣产品(业务)之间的区别,并杜绝人为或任意判断,切实做到全面判断的做法才是合理的。
  随着近些年以来,我国在国际贸易中的世界工厂的角色越来越被全球所认可,我国各地工厂制造的产品的数量和品种都在呈几何数量级的增加,贸易的双方基本遍布全球,为了基本的商业利益,社会各界对于要求质检部门对社会各门类商品做出公正的裁决的要求日趋强烈。正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的质量监管部门需要加大执法的力度,认真有效的实施国家制定的各项相关的检测标准,对企业实施“管”、“帮”、“促”全程服务,帮助我国的企业从自身找原因,提高我国制造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同时也为全国各界民众提供放心的产品,树立国家质检部门公正、公平的权威性。
  参考文献
  [1] 邓协和. 质量监督抽样检验漫谈[J]. 上海标准化. 2011(01)
  [2] 梁家林. 关于抽样标准和方法相关问题的思考[J]. 公路交通科技(应用技术版). 20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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