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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高 琛

  摘要:资金如同企业的血液,对集团公司来说,资金作为连接母子公司最重要的纽带,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控制管理好资金就等于把握住了企业的生命线。资金对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企业的资金状况体现于企业资源的配置状况、资源的数量和质量,是对各方面经济活动的财务反映。
  关键词: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
  中图分类号:F27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9-0186-01
  
  1 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的意义
  
  1.1 有利于有效防范财务风险
  集团产权关系监管最直接的体现是资金监管。在传统的企业集团财务管理模式下,集团的资金监管主要表现为事前核算、事后监管。资金中间流程松散,无法实现动态的资金监管。因此,为有效地防范财务风险,必须对集团的资金做到实时动态管理,而动态管理的基础就是基于网络办公的财务集中统一管理,在此基础上才能进行资金状况的实时分析,参照最新的科学指标体系,进行财务风险的有效防范,从而实现资金集约化管理。
  
  1.2 有利于企业集团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资金的预算是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有利于企业集团资金预算的制定和实施。
  
  1.3 有利于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
  资金管理涉及到各方面的利益,是集团财务控制的中枢,如果公司总部不能在资金管理上集中必要的权力,就很难从整体上处理好内外部的关系,特别是无法对各成员企业实施有效的控制,也就难以实现资金的整合效应。通过实施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实行高度集中的财务管理,可提高财务管理的科学性。
  
  1.4 有利于降低财务管理成本
  目前企业集团在资金管理上大多出现过度分权,集团公司缺乏统一规范的财务管理模式,造成核心企业管理不力,难以从集团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来统一安排投资和筹资活动,增加了财务管理成本。实行资金集中管理后,一方面,有利于盘活资金,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另一方面,资金统一结算后,可调剂一部分资金作为内部信贷资金,减少银行贷款规模,减少银行利息支出。
  
  2 资金集中管理的模式比较分析
  
  2.1 拨付备用金方式
  拨付备用金模式是指集团公司或企业高层按照一定的期限拨付给下属分支机构和子公司一定数额的资金各其使用,待分支机构或子公司支出后,持相关凭证到企业财务部门报销以补足备用金,下属部门或子公司仍然没有资金的决策权,但在资金的使用上,下属部门有一定的支配权。
  
  2.2 设立内部银行方式
  内部银行是企业在内部引入银行的管理体制而建立起来的一种内部资金管理机构,它要求企业内部所有的单位都必须在内部银行开立账户,各单位遵照内部银行统一制定的结算制度进行日常现金结算及往来核算,内部银行实施银行化管理,对下属各单位统一发放贷款,对外统一筹措资金,并实施对企业资金的统一监控。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统一筹措资金。
  在这种模式下,各成员公司无权对外融资,必须由内部银行统一对外筹措资金,即内部银行根据成员企业的经营状况进行资金筹措和资金调度。
  (2)制定结算制度。
  内部银行统一制定结算方式、结算时间,规范结算行为,同时对结算业务中的资金流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资金使用中的盲目性。
  (3)设立内部结算账户,办理集团内部往来结算。
  各成员公司之间在经营活动中的一切实物转让、劳务协作均视作商品交易,都要通过内部银行办理往来结算。
  (4)发放内部贷款。
  内部银行根据集团总部为各成员公司核定的资金和费用定额,结合各成员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其发放贷款。
  (5)建立信息反馈系统。
  内部银行定期或不定期地以报表的形式将资金流通状况反馈给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公司,使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公司的领导层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情况。
  
  2.3 统收统支方式
  统收统支模式是指资金的回收及支付统一集中在集团公司的财务部门,下属部门或子公司不设立单独账号,对资金没有决策权,资金的使用批准权高度集中在企业经营者手中或是经营者授权的代表手中。该模式经营者高度集中资金管理权限,所以企业经营者能全面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及企业资金的运作情况,有利于实现企业资金的收支平衡,在资金的使用效率上可以降低企业资金沉淀,控制企业资金流出,提高决策的效率。但同时由于权力的高度集中,不利于调动企业各层次开源节流的积极性,影响成员企业经营的灵活性,以致降低整个集团的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的效率。
  
  2.4 成立财务公司方式
  财务公司有以下三个显著特征:财务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人企业,它和集团其他企业是一种平等交换的市场关系;财务公司是经营部分银行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因此,它行使银行的部分职能;财务公司不仅承担整个集团的资金募集、资金供应和投资功能,并且负担为集团下属公司寻找项目资金的使命,因而财务公司也行使对成员公司及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的监控功能。
  财务公司模式较内部银行模式的优势在于,它行使部分银行职能,又可以开展投资银行业务,包括证券发行、集团及成员公司并购活动策划、上市策划及相应的融资安排、为集团和成员单位提供投资咨询业务等。同时,财务公司还可能通过控股参股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向金融控股公司发展,为集团公司发展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3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模式优化措施
  
  3.1 保持最佳现金持有量
  笔者建议,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可采用米勒――欧尔模型调整现金持有量,内部所有核算单位均实行资金限额管理制度,最高限额即为米勒――欧尔模型中的上限,如超过资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上存公司财务部或偿还贷款;核算单位的日常经营支出为米勒――欧尔模型中的下限,如低于下限,不能维持正常的经营支出,必须向结算中心申请调回资金。集团公司可以与主办银行协商,通过网上银行,由主办行办理账户余额的补差还贷业务,利用公司总部账户存款额度调剂,当账户余额高于或低于该额度时,经公司总部同意,由主办行负责还贷或补足,这样可以大大提高整个公司的适时融资能力。
  
  3.2 强化现金和账户余额集中管理
  现金余额集中是减少集团公司分支机构资金浮存的有效途径。集团公司可以在回款额较为集中的若干个地区设立若干个收款中心,并指定总部的一个主要开户行为集中银行,分支机构按照指令将货款存入距离最近的收款银行,收款银行在扣除补偿性余额后,将多余的现金转移到公司指定的集中银行。现金余额集中不仅能够减少集团公司对外部举债的需求、降低借款成本、提高剩余资金的收益,而且在此过程中也建立了控制公司财务风险的整体规范。
  集团公司总部应利用结算中心强化账户余额集中管理。与现金余额集中相比,账户余额集中最大的区别在于后者出于计算净头寸利息的目的,仅涉及存款余额和负债名义上的冲销,不要求进行现金余额实物转移。账户余额集中管理同现金余额集中管理一样能够降低借款成本,并且还能节省资金转移成本。此外,账户余额集中还能减少集团公司次级账户的透支利差。
  
  3.3 设立结算中心
  集团公司应设立结算中心,其意义在于:第一,调剂内部资金的盈余和短缺、减少外部融资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防范资金风险、节约交易和清算成本。第二,可通过利率弹性、信用额度等手段监控和促进各分支机构的经营。第三,内部资金市场具有信息优势,分支机构不能轻易地向总部隐瞒情况。
  集团公司设立结算中心,隶属于财务部,进行资金监控和结算。结算中心的主要业务为:资金结算,为二级公司开立结算账户,将分散在各家银行的账户统一集中管理;监督控制,通过资金结算,观测所属成员的经济信息,掌握并控制分公司的经济行为;信息反馈,透过现金流量的变化随时摸清分公司的营运状况,帮助公司决策层寻求管理的重点。结算中心负责将各个业务单元的资金集中管理,通过内部账户对冲或银行体系对交易统一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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