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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构建和谐节水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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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乌拉特前旗灌区基本情况
  1.1 地理位置及基本特征
  乌拉特前旗位于巴彦淖尔市的最东端,按自然类型特征可分为山旱牧区和黄灌区两个自然类型区,总面积7476平方公里,有可耕地面积205.32万亩,有效灌溉面积163万亩,其中黄灌区现灌溉面积117.91万亩。乌前旗以农牧业为主,是个没有灌溉就没有农业的旗县,是巴彦淖尔市的典型缩影。由于该旗位于河套平原的最下游,在2500平方公里的黄灌区内,长渠高地多,农田配套差,配套水平低于上游几个旗县,再加上河套所有农业排水全部汇入该旗境内的乌梁素海,导致该旗浇水困难、土地盐碱化程度逐年加重,因此该旗的水利建设投资大、任务重、困难多。
  1.2 黄灌区工程现状及存在问题
  灌区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进行了4次较大规模的水利工程改建、扩建和续建配套,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到八十年代分阶段实现了灌水渠道合并改造、灌水渠系改造扩建、骨干排水沟系建设和“世行贷款项目”的灌区配套工程建设,基本上形成了以总干渠、6条干渠、3条干沟、6条分干沟为骨架的灌排体系。后又经过农业开发、土地整理、节水增效等进行了灌区田间工程配套,到现在共完成配套面积70多万亩。现群管工程中有支渠59条,长282.86公里;斗渠359条,长624.81公里;农毛渠9349条,长4653.65公里;支沟54条,长249.15公里;斗沟323条,长556.54公里;农毛沟3728条,长2085.83公里;支渠及以下建筑物15029座。但是1990年前配套的工程,包括“世行配套”项目区(于1987年开工,1995年竣工),截至目前已运行11-19年,部分渠沟建筑物年久失修,损毁严重,工程完好率不足35%,各级输水渠道渗漏损失大,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42,不仅大部分耕地和部分配套工程已倒退到了中低产田的行列,而且用水效率极低。
  1.3 群管组织建设情况
  灌区水利工程实行灌排统一管理、国管和群管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分干渠(分干沟)以上的工程由国管机构管理,以下水利工程由群管机构管理。群管机构分为两级即镇水管站和支、斗渠委员会。从1999年开始,对黄灌区群管机构进行了改革,试行推广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联水承包”、“渠长负责制”、“专群结合供水服务站”等多种形式。通过几年的运行,这些群管形式在末级渠系水利工程管理、用水管理、水费征收等方面效果良好,因此以农民用水户协会为主体的群管组织逐步代替了原群管机构的职能。
  在群管组织建设方面,2007年重新整合成立用水户协会38个,在旗、镇、村的努力下,这些协会均有牌子、有公章、有办公场所,在民政部门注册,取得法人资格,办理了机构代码证,开设了独立的银行帐户,制定了各项规章制度,成为了集工程维护、灌排管理、水费计缴为一体的基层用水管水责任主体,提高了民主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在水费计收上群管组织对直口渠推行轮次收费、亩次计费、优费优水、量费挂钩的办法,这些措施促进了水费计收顺利进行,节水意识普遍增强,灌溉质量快速提高,用水秩序明显好转,水事纠纷骤然减少。
  2.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情况
  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启动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旗县12个,乌拉特前旗因重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组织领导及规划,而被列入全国首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旗)县,属巴彦淖尔市唯一的首批重点县。工程建设期为三年,即2009年―2011年,建设内容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7.82万亩,总投资4983.2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财政补助2400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1200万元,地方和群众筹资或投劳折资1383.28万元。
  2.1建设任务与内容
  本次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对黄灌区7.82万亩项目区进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暨末级渠系节水改造,并在全旗范围内整合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和土地整理项目进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由农业综合开发办实施,土地整理项目由国土资源局实施;二是对项目区的树林子村、长胜村、付恒兴3个农民用水户协会进行规范化建设;三是建立田间工程良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通过末级渠系改造工程的建设,以适应水利投资多元化和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造新形势,改革水价管理体制,建立灵活的调价机制,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行“终端水价”制度,规范末级渠系水价。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加强计量管理,使乌拉特前旗黄灌区成为河套现代化灌区的项目和样板。
  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实施乌拉特前旗树林子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2.63万亩。建设标准化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场所1处,配备办公设备;衬砌斗渠11条,长23.05公里,农渠9条,长度9.39公里;改造各类建筑物231座,其中斗渠进水闸11座、节制闸13座、桥18座,农渠进水闸9座、节制闸6座、桥7座,毛渠进水闸167座;配套安装高标准全自动化量水设施1处;预制安装田口26326座;修筑机耕路17.77公里;种植防护林3.55万株;弃土清理1.84万立方米,挖树桩及补土0.47万株。
  整合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面积10万亩,土地整理项目面积4.5万亩。
  2010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实施乌拉特前旗长胜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2.69万亩。建设标准化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场所1处,配备办公设备;衬砌斗渠8条、长18.86公里,农渠14条、长度15.79公里;改造各类建筑物396座,其中斗渠进水闸8座、节制闸16座、桥16座;农渠进水闸14座、节制闸15座、桥15座,毛渠进水闸312座;配套文丘利量水设施22套;预制安装田口26932座;修筑机耕路13.41公里;种植防护林2.68万株;弃土清理1.21万立方米,挖树桩及补土0.31万株。
  整合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面积10万亩,土地整理项目面积3.0万亩。
  2011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专项资金计划实施乌拉特前旗星火村末级渠系节水改造2.5万亩。建设标准化农民用水户协会办公场所1处,配备办公设备;衬砌斗渠8条、长16.25公里,农渠13条、长度20.02公里;改造各类建筑物435座,其中斗渠进水闸8座、节制闸16座,桥16座;农渠进水闸13座,节制闸17座,桥18座;毛渠进水闸343座,渡槽4座;配套文丘利量水设施18套,新建测流桥3座,配备流速仪1台;预制安装田口24783座;修筑机耕路13.61公里;种植防护林2.72万株;弃土清理1.59万立方米,挖树桩及补土0.41万株。
  整合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面积10万亩,土地整理项目面积3.0万亩。
  3.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采取措施
  3.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
  建立领导机构,层层落实责任是重点县建设得以顺利实施和发挥预期效益的关键。为此旗委、旗政府成立了由主管领导为组长,财政、水务、发改局、农牧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国土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专项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实行例会制,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全旗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中的一些重要问题,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在水务局设办公室,负责重点县建设的日常事务,旗财政局负责重点县建设资金管理整合和审批拔付。各乡、镇也都设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为搞好重点县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同时,还实行了“一把手”工程,层层建立了目标责任制,与各级领导的绩效考核挂钩,旗领导重点抓,镇领导具体抓的办法,全旗形成了上下贯通,一级抓一级,一级为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水利工程建设与治水管理涉及多个部门,政府在加强组织领导的同时要建立部门协调联动管理机制,组建相应的协调工作机构,及时协调处理建设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形成部门合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2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突出重点、统筹安排
  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坚持重点突出的原则,搭建支农资金整合平台,打破水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土地局等部门分割,行业界限,优化各类财政支农的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发挥资金的积聚优势,按照“各炒一盘菜,共做一桌席”的原则,引导涉农资金有机整合,捆绑使用,突出重点,集中力量办大事,在项目的安排上,立足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长远规划,统筹安排,整合项目集中连片,既不搞重复建设,又使建设资金不撒胡椒面,发挥整体效益;建设资金的管理使用上坚持整合资金的性质不变,项目管理权限不变,来源渠道不变和安排使用用途不变的“四不变”原则,做到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最大化。
  3.3上级领导重视,重实效促进度
  为了实施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自治区、市、旗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这一项目,多次考察、考评、视察项目区。每次考察、视察中上级都强调,重点县建设要引起当地领导的重视,整合好全旗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实施好重点县项目,提高小农水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体现出项目的示范作用,发挥项目的最大效益,同时要引导受益农民投工投劳,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实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跨越式发展。
  3.4加强工程建设与资金管理
  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施中,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即“项目法人负责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各参建单位的选择上,以公开招标的方法确定专业技术队伍,做到精心设计、精心施工、严格监理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项目的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增值实行项目法人终身负责。
  旗财政局在现有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专户下设立“资金整合”专帐,项目资金实行领导审批、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帐核算,封闭运行;对资金整合设立总帐,对不同渠道来源的资金设立分帐,并按类、款、项分开计入明细帐。整合资金按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实行报帐制管理。
  每笔资金拨付必须严格按照财务程序办理,并附有项目实施单位用款申请报告、监理签发的工程进度报告、资金拨付计划。同时建立由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检查监督体系,实行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和专业监督、民主监督相结合,充分发挥整合资金的最大效益。
  3.5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从重点县项目的申报、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该旗都进行了大力宣传,在市报、旗周刊、电视、水务简讯发表信息,宣传重点县建设的重要性,及时反映重点县发展动态,让社会关注和支持重点县建设工作,积极投入到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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