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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文静 钟骏华

  [提要] 近年来,以民间借贷为基础的融资担保公司在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由于担保公司起步晚、风险控制能力弱、相关法律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着较大的风险。本文从分析融资性担保公司各种风险出发,剖析风险形成的原因,并提出相关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民间借贷;融资担保公司;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5年3月24日
  一、问题的提出
  河南省担保行业的发展起源于21世纪初。2007~2010年底,河南省投资担保业迅速增长,至2010年底数量已达到1,600多家,注册资金约600亿元,担保业的迅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资金短缺的压力,同时也为民间资本开辟了一条相对稳定的投资渠道。但是由于准入门槛低,监管制度不完善等原因,担保公司在迅速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集聚提高。自从2014年9月份四川出现大面积担保公司倒闭潮以来,河南的投资公司或担保公司相继出现挤兑风波和兑付困难问题,目前河南郑州八成以上的融资担保公司处于停顿或半停顿状态,导致聚众上访,游行静坐等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不断发生,因此如何应对担保行业的风险危机,稳定社会秩序,促进担保行业的健康发展将成为一项难题。
  二、融资担保公司所面临的风险
  (一)担保公司的外部风险
  1、政策方面的风险。我国于2010年3月,颁布了《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经营范围进行了明确规范,规定了融资性担保公司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和受托投资等业务;但目前河南省的大部分担保公司都在经营着从民间高息吸收存款,并以更高的利息发放贷款的业务,但这些行为并没有得到来自政府方面的管制与约束。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为落实中央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提高政绩等目的,支持一些没有资质的担保公司大量高额的吸收民间资本,由于没有有效的政策监管体制,担保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这也增加了民间资本流失的可能性。
  2、信用方面的风险。担保公司健康发展,需要良好的信用环境和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但是河南省信用担保体系尚不健全。长久以来,担保公司很难进入银行的征信系统来共享企业的信用状况信息,对于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担保公司只能通过从业经验进行分析,这种主观的分析受到各种条件的限制,大大增加了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这种风险多表现为借款人蓄意骗保、恶意拖保、捐款逃跑等现象,给担保公司带来巨额损失。
  3、法律方面的风险。目前,担保行业缺乏系统的法律体系来规范担保机构的行为。虽然《担保法》在一定程序上针对该行业的风险提出规定,但是过于笼统,在操作中缺少一定的适用性。河南省也出台了一些有关融资担保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但这些文件多数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全照搬,存在着众多的监管漏洞,往往是出现问题之后再制定新的法律去修补以前的漏洞,这就导致对担保行业的法制建设存在着一个滞后性的问题,增加了担保行业破产倒闭的风险。
  (二)担保公司的内部风险
  1、融资风险。通过调查分析,河南省融资担保公司的资金90%以上来自于民间借贷。目前,银行的利率最高为8%,而民间借贷的利率则能达到15%~20%,放100万元每个月利息就有十几万元。这就增加了融资担保行业的财务风险,为了追逐更高的利益,担保公司必须把这些钱投资于收益更好的行业或者是急需用钱的企业,长此以往,担保公司就会面临较大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
  2、投资风险。融资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向大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与银行合作赚取担保费;二是向一些企业违规发放高利贷款。由于担保业务赚取的佣金较低,承担的风险高,一般每年按2.5%~3%收取担保费,但是出一单风险差不多要30单业务来弥补,由于该业务风险较大,融资担保公司的大部分资金都投向了资金短缺的房地产等行业。目前,由于房地产行业的不景气,造成资金无法按时回笼,使得担保公司融资出现资金链断裂的风险,从而增大了破产倒闭的可能性。
  3、经营风险。融资担保企业是高风险行业,要妥善应对这些风险,担保行业需要完善的决策制度,优化的财务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的风险评估体系,因此担保行业需要较高素质的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若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不高,则无法保证正常的经营过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开展,从而导致违规操作,对受保企业缺乏有效的风险预警监控的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对担保公司资金安全造成不可忽视的风险威胁。
  三、融资担保公司风险防范措施
  (一)政府方面。首先,河南省政府要在不与国家法律冲突的前提下,针对本地区担保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区的规章制度,这些制度要有具体的操作标准和执行细节,要具备较强的可执行性,为监管部门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使监管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其次,政府部门对担保公司要建立有效的政府监管体制,加强对担保市场准入、退出的监管,省工信厅要严格行使审批权,对即将成立的担保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政府要注重对对担保公司担保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管,对担保公司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严格的处罚。有关部门要建立责任落实制度,把监管工作具体细化到各个部门,各个人员,认真总结各地监管工作的好经验,对好的经验措施积极进行推广;再次,政府部分对注册成立的担保公司要建立担保公司责任准备金制度,担保公司设立后应当将准备金按照其注册资本的一定比例存入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除担保公司清算时用于清偿债务外,任何机构一律不得动用,这将有效防范民间资本的流失,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最后,政府有关监管部门要要求融资担保公司和借款公司同时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对于市场经济中的企业来说,市场信息的透明度非常重要。在实际经营过程中,融资担保公司要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担保公司首先要就自己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担保金额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有效的方式及时予以披露;另外,担保公司也要定期向投资者提供借款人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贷款使用情况等,以减少担保行为中的不安全因素,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二)担保公司自身。担保行业是一个风险性较高的行业,融资担保公司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自身风险的防范:
  1、完善工作业务流程。担保公司内部各部门要职责分离,各司其职,相互制衡,对担保投资行为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工作。在投资进行前,担保公司建立对借款单位和个人资信调查制度,真实准确地获取借款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等有关信息,要把一些信用有问题、偿债能力差,财务制度不完善的企业剔除在担保范围以外;另外,在贷款审批过程中也要注意,即使贷款企业各项指标都符合规定,但是也不要把太多的资金集中到某一行业或企业,以最大限度地分散风险。在款项借出后,担保公司要指派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对借款单位的运作状况进行监督,有效掌握借出资金的使用情况,对于违规使用资金应立即收回贷款或要求借款人以有效资产作抵押等。
  2、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人力资本是公司最大的资本,融资担保行业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风险的控制需要专业人员来做保障,这就要求担保公司的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因此,担保公司从业人员应是具有银行、保险、证券、担保、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的综合性人才,并要有多年的金融业从业经验,熟悉担保业法律法规及担保业务的工作流程。担保行业应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进入担保行业的人员应具有一定的资格,具备风险警惕性和风险防范能力;另外,对于担保行业的从业人员要进行继续教育,定期进行培训,了解当前的经济状况和投资环境,提高我国担保从业人员的综合风险素质。
  3、创新反担保制度。担保行业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中小微企业等一部分借款企业的特点决定了其难以提供足额、变现能力强的反担保物,但是担保企业可以通过创新反担保及再担保制度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程度。如担保公司可以采用租金绑定、第三方仓库监管存货、应收账款质押等组合方式来进行反担保,这种方式不仅能拓宽企业和担保公司的业务渠道,也可以避免企业因库存过多而占用流动资金,增加了企业的现金流,即使客户违约,担保公司也可以通过处理货物回笼资金。另外,融资担保公司可以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条款,这样可以从心理上加强企业的履约责任,避免恶意逃债。
  (三)投资者。居民投资者在将资金存放于担保公司时,时刻面临因担保公司资金链断裂而导致自有资金血本无归的风险。近年来,大规模的融资担保公司出现问题最根本的原因则是利益的驱使,存款利息赶不上通货膨胀,人们感受到财富缩水,都想赶紧挣一些快钱,在民间借贷高收益的诱惑下便铤而走险,这也给了非法集资以可乘之机。因此,投资者在存放资金时,切不可只贪图高额利息。首先,在投资前应对担保公司的状况进行详细的分析,了解担保公司资金的动向,最好通过融资担保公司这个中介和资金的使用者签订一对一的协议条款,明确资金和使用范围和各方责任,当担保公司或者的借款企业无力清偿债务时,投资者有权选择其中的任意一方清偿。其次,投资者在签订协议时需注意,借款期限不易太长,以便能够在可控的时间内收回自己的资金。另外,一旦担保公司出现问题,投资者需联合起来,扩大影响范围,以合法的方式向政府寻求帮助,进而要求政府有关部门的介入,以有效地解决纠纷,将风险降至最低。
  四、结论
  融资担保公司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生事物,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虽然在发展中面临着众多问题,但是随着担保行业相关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以及自身的不断完善,风险必将得到有效控制,融资性担保公司也将健康地发展下去,为河南省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主要参考文献:
  [1]朱艳萍,席升阳.我国民营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与防范.创新科技,2009.4.
  [2]苏郑伟.论担保公司风险管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苏州科技信息,2010.8.
  [3]王玉萍.我国担保公司风险管理的分析.商业文化,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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