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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耀玕

  摘 要:通过采集2015年向丽江中心城区供水的三束河、清溪水库、团山水库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水质监测数据和环境管理情况等资料,以相关技术规范为依据,开展了丽江市中心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全面、客观、准确的反映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和环境管理状况,同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改进饮用水源环境状况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丽江;饮用水源地;环境状况
  中图分类号:TB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6.26.156
  1 饮用水源地基本情况
  三束河水源地为丽江第二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位于玉龙县白沙镇玉湖村,玉龙雪山南麓的三束河源头,该水源地建于1995年,为地表河流型饮用水源,设计取水量为2920万吨/年;清溪水库水源地为丽江第二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位于古城区西安街道清溪村,该水源地建于2000年,为湖库型饮用水源,设计取水量为1606万吨/年;团山水库饮用水源地为丽江第三自来水厂供水水源,位于古城区金山街道新团村,该水源地建于2013年,为湖库型饮用水源,设计取水量为156万吨/年。丽江第二自来水厂及第三自来水厂供应片区为丽江中心城区及周边村镇,供水人口为25万人。
  2015年内,丽江中心城区三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总计取水1770.6万吨,其中,三束河水源地供水量为1081.5万吨,占到61.08%;清溪水库水源地供水量为533.2万吨,占到30.12%;团山水库水源地取水量为155.9万吨,占到8.8%。
  2 饮用水源水质状况
  2.1 水质监测情况
  2015年,丽江市环境监测站每月对三束河、清溪水库、团山水库开展水质监测工作;每个水源地监测点位数均为1个,均设于一级保护区内;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中的29项基本项目,湖库型水源地加测了叶绿素A和透明度。每年开展一次《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中集中式饮用水源地80个特定项目的监测。
  2.2 水质达标情况
  2.2.1 水质评价标准
  目前国家尚无专门针对饮用水源的水质标准,水质评价标准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一级保护区水质执行2级标准,二级保护区执行3级标准。按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技术培训讲义》,仅总氮或粪大肠菌群超标的水源地可判定为基本达标水源地。
  2.2.2 水质评价结果
  三束河水源地2015年各月水质监测结果均可达到2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未出现超标,该水源地为达标水源地,供水达标率为100%。
  清溪水库水源地2015年各月水质监测结果中,除总氮一项超2类水质标准外,其余监测项目均可达到2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未出现超标,总氮超标倍数为1.4~1.6倍,主要原因为硝酸盐氮偏高,该水源地硝酸盐氮多年平均值为总氮多年平均值的90%。但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硝酸盐氮项目为达标项目。按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湖库型饮用水源地仅总氮项目超标可判定为基本达标。故清溪水库为基本达标水源地。供水达标率为100%。
  团山水库水源地2015年各月水质监测结果均可达到2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补充项目和特定项目未出现超标,该水源地为达标水源地,供水达标率为100%。
  3 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状况
  3.1 水源保护区建立
  2011年建立了丽江市三束河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清溪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2013年建立了团山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3.2 保护区标志设置
  在三束河、清溪水库、团山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均建设了一级、二级保护区界碑、界桩,以及饮用水源环境保护宣传栏,在饮用水源周边主要道路上设置了交通警示牌。三个水源地共设立了9块宣传牌、13块交通警示牌、9块保护区界碑、49柱保护区界桩等水源环境保护标志。
  3.3 一级保护区物理隔离
  清溪水库饮用水源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全部用围墙同二级保护区陆域隔离,水域一级保护区用滚水坝及坝上围栏同水域二级保护区相隔离。三束河饮用水源取水口全部用围墙隔离,一级保护区河道上加盖了水泥盖板,河道两侧为茂密的灌木林,基本实现了一级保护区的封闭隔离。团山水库饮用水源取水口位于水库大坝西南侧,水库大坝上已全部设置了围栏,陆域一级保护区边界已全部用刺铁网隔离。
  3.4 水源保护区环境整治
  3.4.1 一级保护区
  2015年内,三束河、清溪水库、团山水库一级保护区内均不存在设置排污口、从事网箱养鱼活动、从事游泳、钓鱼等活动,不存在同取水设施及环境保护无关的永久性建构筑物。
  3.4.2 二级保护区
  三束河二级保护区大部分同玉龙雪山自然保护区重叠,森林植被覆盖率高,保护区内无居民,无农田,自然环境良好。
  清溪水库陆域二级保护区因大部分处于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城镇居民及农村人口较多,丽江供排水有限公司于2014年年底实施了古城区清溪片区排污管网修建工程。实际铺设完成了近20km的污水管道及其配套设施,收集后的污水进入丽江第一污水处理厂达标排放该工程的实施有效改善了清溪水库二级保护区的环境状况。
  团山水库二级保护区大部分为林草地和新团村的农田、果园,自然保护区建立后,二级保护区内农田、果园面积未出现新增现象。
  3.5 水源水质监测能力建设
  丽江市环境监测站因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等问题,可开展的水源水质监测项目有限,目前只能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表2中规定的29个项目,湖库型水源地增加了透明度和叶绿素a两项,80个饮用水源特定项目中仅可开展水合肼、甲醛、活性氯、丁基还原酸等4项,尚需大力开展监测能力建设。   4 水源环境状况改进建议
  4.1 制定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目前,我国尚未有一部针对水源地水质的国家标准出台,饮用水源水质评价主要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则主要保障饮用水水质。由于标准的保护目标和对象不尽相同,且《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主要考虑地表水水质,两个标准从项目到指标值也不一致,有些项目的指标值还存在逻辑关系错误,不能有效满足保护水源地水质的要求。因此,需要一个统一的水源地标准反映饮用水源水质,以适应饮用水源地的基本特征,以有利于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4.2 明确饮用水源管理机构
  目前我国饮用水源管理机构职能多有交叉和重复。例如,丽江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管理中,水源地建设的管理机构为住建部门,自来水厂同时也负担着水源保护区日常监管的任务;水源地水质、水源保护区环境则由环保部门管理,同时水利部门,水文水资源管理部门也在进行水源地水质、水量、水源保护区建设等活动。饮用水源管理权力交叉导致管理中容易出现争权和推诿的情况,因此无论从形势的需要出发还是从管理效果来考虑都有必要明确饮用水水源专门管理机构。
  4.3 加快建设备用饮用水源地
  目前,丽江第二自来水厂已可从文海水库及白水河调水,供三束河、清溪水库两个水源地水源水量不足时使用。但文海水库、白水河两处尚未确立为备用饮用水源地,应加快开展两处备用饮用水源地的建设,包括饮用水源保护区区划,保护区标志设置、取水口物理隔离等工作。
  4.4 加强监测能力建设
  丽江市饮用水源保护任务艰巨,丽江为云南省经济欠发达地区,迫切需要国家和省给予资金支持,并加大对环境监测人员尤其是基层监测人员的技术培训力度,以使环境监测能力适应饮用水源保护的新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工作技术培训讲义[R].2014.
  [2]丽江市环境保护局.丽江市2015年环境质量报告书[R].2016.
  [3]李文攀,朱擎,李东一等.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方法研究.中国环境监测,2015,31(1):2427.
  [4]候俊,王超,兰林等.我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法规体系现状及建议.水资源保护,2009,25(1):7985.
  [5]蓝楠.刘云浪.中国饮用水源管理体制的改革探讨.国土资源科技管理,2013,30(2):123129.
  [6]王如琦.我国城市饮用水源安全保障体制改革的探索.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22(11):8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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