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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益集团与金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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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在对金融发展影响因素的研究中,既得利益集团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文章对近期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的情况,阐述对我国金融发展的政策思考,即要继续推行全方位的开放政策,通过全面的竞争来制约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负面影响。研究还发现,金融发展的政治经济学理论能够很好地解释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因此,需要重新检讨中国既有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路径。
  [关键词] 金融发展;利益集团;产权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736X(2010)06-0085-03]
  [作者简介]谭小芳(1977-),女,河南漯河人,大连海事大学讲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金融市场与中小企业融资; 吕倩 (1989-),女,浙江金华人,湖南大学金融与统计学院学生,研究方向:金融保险。
  
  Interest Groups and Financial Development
  ―On the Reform ofthe State-owned Bank in China
  Tan Xiaofang 1, Lu Qian 2
  (1.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 College, Dalian Maritime University, Dalian, Liaoning 116026;
  2. College of Finance, Hunan University, Changsha, Hunan 410079)
  
   Abstract: In the study on the affecting factors of financial development, vested interest groups to the financial development are more and more being paid attention to. This paper sums up the researches on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 recent years, and then introduces the present financial policies of China based on our situation, that is, we have to continue the open up policies to deal with the negativities of interest groups. It is found out that the political economics on finance development explains the reform of state-owned banks in China. Therefore, we need to review China's existing state-owned commercial bank reform path.
   Key words: financial development; interest group; property rights
  
  一、 引言和文献综述
  
  大量经济学文献表明,金融在经济发展中起着关键的作用。但是深一层的问题在于:为什么有的国家形成了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金融体系,而有的国家则没有?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理论界从经济学、法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不同视角出发,对于不同国家金融发展水平差异的内在原因,进而对于一国金融发展的决定因素运用了多种理论来予以解释,并基于国别数据提供了相应的证据。La Porta等(LLSV2000等)认为,金融发展的差异受到一个国家法律渊源的影响。而拉詹、津加莱斯(2004)则强调,来自金融业和其他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出于维护既得利益的考虑所采取的阻挠金融发展的措施是成为各国金融发展呈现显著差异的内在原因。Sultz和Williamson(2003)则为文化和宗教对金融发展的影响提供了系统的证据。上述文献为我们理解造成不同国家金融发展水平的差异的内在原因,从而积极推进本国的金融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而近年来金融理论的研究,则开始关注影响金融发展的制度因素,研究法律制度、地理禀赋、文化传统等制度因素与金融发展的关系。但是在现有的金融理论中,往往忽视金融发展的政治基础,特别是利益集团的力量在金融发展中的作用(Rajan和Zingales,2003)。实际上,利益集团对经济的影响很早就受到了经济学家的关注,甚至可以追溯到现代经济学之父亚当・斯密,在经济学上真正开始关注利益集团对社会活动影响的则始于Olson(1965)、Stigler(1971)以及Becker(1983),他们指出,小而集中的利益团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有着超常的权力,因为这些小规模的、有着共同利益的、容易组织的小利益团体,能够迅速采取一致的声音和行动来影响经济活动;而社会大众则由于人数众多、意见不一、利益分散而不能采取有效的行动,往往造成经济效率的低下。Rajan和Zingales(2003)开始关注利益集团力量对金融发展的影响,他们研究发现,政治因素是决定一国金融活动的关键因素,利益集团的力量往往左右着一国金融的发展。Rajan和Zingales(2002,2003)从政治学的视角系统考察了利益集团是如何阻碍金融发展的,并通过对作用途径和机理的考察和基于系统的证据有针对地提出削弱利益集团影响的政策建议。但是在现有的文献中,还缺乏运用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来理解中国的金融改革与发展。本文试图通过对这方面的努力来弥补以上研究的不足。
  
  二、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
  
  (一)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阻碍
  利益集团可以分为(其他)产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和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非金融产业既得利益集团一般对于发达金融系统的依赖程度较小。他们可以从现存的产业收入中获得所需的资金投资到新项目,无需高度依赖外部的金融市场体系。即便他们现有的产业不能为投资提供足够的现金流,他们也可以利用自己雄厚的资产和商誉作为抵押而取得贷款。所以,即便金融体系不发达,只要有足够的抵押和声誉,银行中介体系也会成为他们有效的融资渠道,产业既得利益集团也不会陷入资金匮乏的陷阱。
  首先,金融发展会降低产业的进入门槛,有利于新的竞争者加入到某些产业,加剧产业的竞争。如美国某些州对银行业的管制放松导致其金融环境改善,从而使得新企业的创建速度显著加快,新企业的创立也更容易,而且这些新企业的创建更多地是发生在对外部融资依赖程度更高的产业部门。其次,在衰落的行业里,金融发展在扶持新兴企业的同时加速了对老企业的变革与淘汰,由此提高整个产业的生产效率,促进现有产业内部的动态调整。再次,金融发展帮助个人扩展了成功的机会,如提高人们选择自主创业的可能性、提高人们的经济活力;也因为金融发展带来的竞争增加了员工的重要性,从而有利于改变企业内部的力量对比。此外,金融发展尤其是金融市场体系的发展,对于企业财务透明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这直接瓦解了既得利益集团通过关系来维持产业营运的传统方式。总之,金融发展带来的竞争以及由竞争所衍生的一系列结果,将销蚀非金融产业既得利益集团所享有的高额利润。
  对于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而言,金融发展虽然可以为其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但同时也会削弱他们的比较优势。在信息披露和法律执行不力的环境中,融资活动一般建立在抵押或者关系贷款的基础上。拥有既得利益的金融家主要通过非正规的、独享的渠道来获取信息;他们收回贷款的途径有时也不是利用正当的法律体系,而是利用其长期积累形成的各种不正当的影响力。如果金融发展到一定水平,金融业本身的进入门槛降低、竞争程度加强,对信息披露和法律执行有了更高的要求,这样,既得利益集团所掌握的信息和客户资源的重要性相对减小,其原有的比较优势也被削弱。因此,在金融高度发展的条件下,金融业既得利益集团也同样将承受因业务模式转换所带来的垄断利润的损失,从而具有阻碍金融发展的积极性。
  总之,无论是非金融产业既得利益集团还是金融业既得利益集团,他们从金融发展中的获益是不确定的,而垄断利润的损失却是确定的,所以从自身的总体利益角度以及行动的便利性方面考虑,既得利益集团更倾向于对金融发展持消极甚至抵制的态度。
  (二)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阻碍作用的制约因素
  尽管利益集团对于金融发展的阻碍作用不可小觑,可是从历史和现状来看,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发展尤其是发达市场经济体的金融发展仍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这说明利益集团的阻碍力并不是决定性的,它也受制于其他一些因素,如政治变革、新的投资机会、新技术变革以及市场开放等。
  首先,政治变革通过构建新的权力结构,形成对抗既得利益集团的力量。既得利益集团与原有的金融体系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均衡态势,但是重大的政治变革以及由此带来的权力结构的变化,将催生出新的金融与产业发展策略,从而使得原有的金融机构改变,破坏这种均衡,动摇既得利益集团所依赖的经济和金融基础。
  其次,新的商业机会将改变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态度。新市场开拓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生产规模扩张的需求,由此导致融资需求增加。在投资机会涉及的投资规模远超过既得利益集团的既有的融资能力时,既得利益集团对金融发展的态度也会改变。当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和非金融产业既得利益集团均不阻碍金融发展时,金融发展的速度将会加快。
  第三,全方位市场开放带来的竞争成为制约既得利益集团行动的主要因素。在仅仅是贸易开放的情况下,国外市场在带来更多商机的同时也带来了国外竞争者,由此降低了国内企业的利润水平。而利润水平的降低意味着企业内部现金流的减少,使得企业更依赖于外部融资。另一方面,外部商机的增加也促使企业有更大规模的投资需求。但是,这种外部融资的需求并不一定就能够促成提高金融业透明度和便利性的改革。事实上,在非金融产业面临更大的融资需求时,其既得利益集团反而有可能要求实施更大程度的金融抑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能够专注地为其服务。对于金融业的既得利益集团而言,尽管改革可能带来更多的客户,但是他们可能不愿意承担因金融业透明度和便利性提高所带来的激烈竞争,因此,他们更愿意与非金融产业的利益集团维持现有关系,不断为其提供所需的大量资金。在这种情况下,面临国外竞争者,非金融产业可能会对政府施压要求其提供贷款补贴,而不是要求提高国内金融体系的质量,但是选择性的政府干预将进一步降低金融体系的透明度和融资便利性。因此,仅仅是贸易开放尚不足以保证既得利益集团支持金融发展。贸易和资本流动全方位开放时,政府干预受到限制,非金融产业和金融业可以相互促进,两种既得利益集团才有可能共同促进金融发展
  
  三、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利益集团视角
  
  中国经济发展的奇迹引起了世界的关注,但是中国的金融发展却严重滞后,其中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滞后已严重的制约了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在现有的研究中,大量的学者主要从行业结构和规模、国家能力和成本以及中央地方银行等多元博弈(陆磊、李世宏,2004)的角度来理解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但是在现有的研究中往往从少数金融机构的利益出发来研究问题,而很少从整个社会福利的角度来讨论银行改革。因此,现有的研究并不能解释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为什么严重的滞后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以及在国家控制金融的收益小于成本的条件下仍然保持对国有商业银行的控制。而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能够更好的解释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逻辑。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从市场结构来看,中国国有商业银行具有很强的市场势力,从而具备形成独立金融利益集团的条件。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份额不断下降,但是不管从存款份额、贷款份额还是资产份额来看,它们仍基本占60%左右,已具备成为既得利益集团的必要条件。
  
  第二,从政策效果来看,国有商业银行的行为对政府的金融政策具有很强的影响力,中国政府几乎所有的改革措施都是为了维护国有商业银行的既得利益,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政府的金融改革政策已被国有商业银行所“套牢”。政府从1998年以来,花费巨资来拯救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但实际上很多政策无功而返(张杰,2004)。
  第三,从实际的经济效果来看,通过政府对利率的管制,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获得了巨额的租金。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的存贷利差不断扩大。国有商业银行从中获得了巨额的利差租金。据估计,从1995年以来,国有商业银行获得的利差租金超过了1万亿元(彭兴韵,2002)。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金融利益集团的力量极大的影响了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的路径,并且从中获得了巨额的租金。但这些都是以损害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和效率为代价的,并且影响了整体经济质量的提高。一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过低的资本充足率以及巨额的不良贷款严重地危害了金融的稳定。到2003年底,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4.28%;如果采取审慎的作法,扣除全部贷款损失,则仅为-2.29%。虽然不良贷款率在不断下降,但到2004年底仍达到15.6%,高于国际前100家大银行平均不良贷款率10个百分点。所以有的学者指出,国有商业银行已处于“技术性破产”的状态(谢平、焦瑾璞,2003)。另一方面,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导致资本不能有效的流动,且不利于硬化对国有企业的市场约束。总之,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严重地影响了经济的效率。
  
  四、结论和建议
  
  利益集团理论对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视角。金融发展的利益集团理论表明,在很多情况下,既得利益集团更倾向于阻碍金融发展。如果缺乏相应的制衡力量,某些利益集团极有可能向政府渗透、“俘获”政府,影响公共决策以及立法的公正和公平。在中国过去的金融改革中,我们片面的强调和追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利益和稳定,而实际效果是带来整个金融系统的脆弱和低效率。但是,利益集团的阻碍力也不是决定性的,它也受制于政治变革、新的投资机会、新技术变革,以及市场开放等因素。结合我国利益集团日益显性化的现状,要实现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我们必须做到以下三点。
  第一,规定所有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利一律平等。财产权利一律平等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形成公平竞争机制的前提,也是防止利益集团对社会侵蚀的基本保障。在中国,虽然在法律条文上对产权有着较强的保护,但低效率的法律执行质量损害了法律对产权保护的力度。改善法律制度特别是改善法律的执行质量,将有利于削弱利益集团的力量对中小投资者的剥夺,促进中国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第二,从利益集团发展的角度来看,要进一步加快政治权力与商业利益的分离,使得各种合法的利益集团能够自发与自为地形成,并且能够公平竞争,合理、有效地表达各自的利益诉求。
  第三,建立开放的市场环境。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不仅有利于产权的流动,还有助于迫使金融利益集团放弃用政治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市场地位,从而有助于削弱利益集团影响政府的能力。继续推行贸易自由化和金融开放战略。降低政府在资源配置中所起的作用,利益集团通过游说政府、贿赂等手段维持既得利益的动机才会减少,金融发展才会摆脱利益集团的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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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梁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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