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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问题及改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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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银行业对外开放的步伐日益加快,我国银行业所面临的国际竞争也将日益激烈,而我国银行业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形成的一些弊端又使银行的发展面临更大的困难。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在评价和监督银行内控机制的有效运转,保障银行各项经营的合法、稳健、理性方面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加强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对于深化商业银行改革、完善银行内部管理和促进银行经济效益提高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商业银行 内部审计 工作 问题 改革
  
  0 引言
  “经济越发展,审计越重要”,这一论点早已为国内外的实践所证实。内部审计作为银行内部控制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内容。因此,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金融企业发展的内在需求。
  1 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内审机制不健全,内审工作不规范
  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和制度化程度不高,使得商业银行内部审计工作陷入无法可依、有法难依的困境当中。其主要原因如下:一是内部审计无法保证相对独立。许多商业银行的负责人对内部审计缺乏重视,审计机构力量配置不足,内审机构和人员很难保证其独立性。二是内部审计缺乏相应的权限。许多商业银行在实际工作中限制内部审计的权限,审计部门不能参加相关的经营管理会议,相应的会计资料也不送审计部门,审计部门也无权对审计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处罚等等,使内部审计部门的作用大打折扣。三是内部审计实施缺乏权威性。内审工作所需的条件缺乏保证,内审人员的地位不高,被审计部门往往不积极配合,造成内部审计实施缺乏权威性。
  1.2 内部审计技术落后,范围过窄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仍然处于对账目基础审计的阶段,主要依赖审计者个人经验判断,与国际银行业通行的风险基础审计方式相比,存在较大差距。这使得我国银行内部审计随意性大,不能避免审计风险,审计成本高,审计效率低下。而且,随著银行业务的计算机化,传统的审计方式也渐渐无法适应银行业务发展的要求,制约了内审作用的发挥。同时,目前商业银行内部审计还只是处在查错纠弊的阶段,缺乏对银行管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以及经济效益状况的审计和评价,无法适应商业银行业务快速发展对内部审计的要求。
  1.3 内部审计部门力量薄弱,内审作用有限。
  国外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占银行员工总数的5%,而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人员占银行员工总数的1%,还没有达到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要求内审人员达到员工总数的2%的要求。同时,一些银行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差,业务能力不强,无法适应银行业务飞速发展的要求。西方国家银行对内部审计人员的要求普遍较高,内审人员一般都具有大学学历,具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内部审计师资格,在银行工作5年以上。我国银行内审人员往往知识结构单一,取得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或硕士学位的人员极少,对商业银行电子计算机业务系统不熟悉,无法通过计算机进行审计,一些审计人员的素质较低,缺乏复合型的审计人才,不能满足审计工作的需要。
  2 我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体制改革的基本操作思路
  2.1 建立内部审计组织管理模式
  通过对我国现行内部审计运行模式的利弊分析,同时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笔者认为,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应当实施总行垂直领导下的组织管理体制,即总行权力机构(董事会)领导下的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负责领导各区域的审计部门,区域审计部门的负责人直接向总行审计部门的负责人报告工作。在这种模式下,上级审计部门可以掌握下级没有任何粉饰和改动的审计结果,保障审计信息及时反馈和沟通,确保审计质量。
  要实现和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其前提条件是必须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结构。首先,对国有商业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造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彻底打破原有的行政化运作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和职业经理人,从而有效解决高级管理人员与银行经营目标偏离的问题,切实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经营效益。其次,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完善公司治理的组织体系。这样,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独立于管理层,充分发挥其权威性及独立性,确保内部审计质量。再次,根据商业银行的要求,由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章程,明确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同时,赋予审计委员会足够的权威性、独立性,以保障内部审计在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与控制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2 逐步健全内部审计职业规范
  目前,我国还缺乏完整的内审法律保障,应加快内审法规的建立和完善,尽快建立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职业道德规范。另外,国家审计署要加强与经贸委,证监会的联系,力争在《公司法》、《证券法》中增加内部审计的条款。保证内审的合法身份,使内审工作有法可依,内审人员有章可循。
  2.3 赋予内部审计新的内涵
  随着商业银行发展的需要,内部审计的内涵必将发生深刻的变化。
  2.3.1 内部审计内容由财务审计转向经营审计。随着商业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构建在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为基础的、旨在审查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是否真实。是否合法的财务审计将不再是现代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而代之以经营审计、价值为本的审计。这种审计的目标是促进银行不断改善内部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2.3.2 内部审计职能由“监督导向型”转向“服务导向型”,必须由传统的监督评价拓展为监督评价与咨询。
  2.3.3 内部审计工作重心由单纯的财务审计转向管理审计和风险审计。其工作的核心由合规性审计为主逐步向以内部控制审计评价为主的制度基础审计和风险导向审计转移。内部审计是实现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关键要素,它通过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评价入手,进行制度分析,合理设计控制风险的方法,尤其对贷款安全率、不良资产率的控制,有效防范商业银行的系统风险,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从而合理使用资源,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2.3.4 内部审计方法由过去的事后审计转向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实行全过程审计。商业银行为了防止决策失误和风险转化,确保经营目标的实现,促进利润最大化,必然不断促使内部审计“关口”前移,即由原先的事后审计为主,转向事前控制为主,以最大限度规避风险、发挥资产经营的效益。一个强有力的内部控制将有利于银行实现三大目标――业绩目标、信誉目标,合规性目标。
  2.4 建立商业银行非现场审计系统
  所谓非现场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连续地收集、整理被审计对象业务经营管理的数据和资料,运用适当的方法和流程进行分析的远程审计程序。它是现代信息处理和传递方式下迅速发展起来的一种审计监督方式,与现场审计相比具有全面性、时效性以及审计成本低、效率高和规范性强等方面的优势。
  建立我国商业银行非现场审计系统,既是商业银行自身业务发展的客观需要,又是银行电子化建设和发展的外部使然。一方面,商业银行业务的特殊性,加之目前各项业务正处于快速增长期,大量堆积如山的票据、凭证、报表决定了审计人员依靠传统的手工审计难以适应业务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发展为非现场审计提供了可能,因此,各行应加大审计技术的创新,利用目前庞大的银行网络系统实现非现场审计系统的建立,各总行将审计权限上收至审计委员会,加大总行和一级分行直接审计的力度,由其调集所属机构的有关业务数据并进行监测,确保内部审计职能的全面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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