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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准必要专利许可中的FRAND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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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伴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内通信企业进入国外市场已经成为一种大趋势。进入国外市场后,如何成功的开拓国外市场是一个难题,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其中,与国外的专利拥有者进行交叉共享是能够打开国外市场的一个必备环节。FRAND原则作为国际通行准则,国内企业理所当然的也需要遵守和执行。
  关键词:技术标准;必要专利;FRAND原则;专利使用费一、“高通公司案”的相关情况介绍
  高通是一家美国的无线电通信技术研发公司,在以技术创新推动无线通讯向前发展方面占据重要地位。高通十分重视研究和开发,并已经向百余位制造商提供技术使用授权,涉及了世界上所有电信设备和消费电子设备的品牌。
  日前,国内的反垄断执法机构进行了一系列的反垄断调查。其中就包括在2013年11月,国家发改委对高通公司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CDMA等无线通信标准必要专利许可市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并且其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象,如收取不公平的高价专利许可费;没有正当理由搭售产品等。高通公司的上述行为,对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也抑制了技术的创新发展,同时违反了中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
  通过对基本案情的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其中涉及到专利和垄断方面的诸多法律问题。
  二、技术标准概述
  (一)技术标准与专利结合的背景
  技术标准和专利的结合有其一定的必然性。一方面,技术标准作为衡量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技术规范或要求,追求开放性、普遍适用性和公益性,力求以最小的成本推广实施,其本质是一种社会公共资源。另一方面,专利权作为一种排他性利,其主要特征是垄断性。法律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时间、地域范围和条件下垄断的权利。
  (二)技术标准与专利结合的方式
  技术标准和专利相结合对促进市场竞争等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前者包含对部分产品功效的规定,而后者已为实现该规定提供了具体技术方案。其次,产品的某些特性前者会有所涉及,而后者为实现这些特性提供了必要的技术手段。最后,在有关环保和建筑施工方法的标准中,前者会包含专利技术的全部特征,前者就构成一个完整的专利技术方案。
  三、标准必要专利概述
  (一)标准必要专利的基本含义
  标准必要专利的产生,是技术标准与专利相结合的结果。《国家标准涉及专利的处置规则》认为,“必要专利”就是在实施标准时,没有办法可以再通过运用其他商业上可实施的且不构成侵权的方式来避免该项专利中的权利要求被侵犯的权利。
  (二)对标准必要专利进行认定的依据
  对于标准必要专利的认定,国内主要存在两种思路。其一认为,必要专利认定应从有效性、必要性和时间性考虑。其中,有效性主要从法律层面对专利保护期限的确认。必要性和时间性则是说技术上的独一无二和永恒性。再者认为,应从法律因素、技术因素和商业因素三个当面去分析和认定。
  四、FRAND原则的来源与含义
  FRAND原则在知产政策制定和活动方面被广泛遵循。
  有学者认为,“公平、合理、无歧视”与“合理、无歧视”许可具有等同含义。 “公平、合理”原则在“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时也是最难区分的内容,“公平、合理”即使在民法立法上也过于抽象。
  理解“无歧视”原则,一方面,对于条件相同的被许可人专利权人要给予相同的许可条件。另一方面,在专利许可中专利许可费的支付也涉及到“无歧视”的问题。
  五、必要标准专利许可费的确定
  (一)必要专利许可费的确定
  现阶段,必要专利许可费的确定应大致需要考虑几方面:
  首先,许可费的数额多少应该与技术标准中的必要专利的多少相匹配。其次,许可费的数额多少应该与被许可人使用该项专利后可能取得的盈利相匹配。最后,许可费的数额多少应该与技术标准中有效专利所存在的法律状态相匹配。
  (二)合理许可使用费的计算
  1971年,乔治亚太平洋公司诉美国胶合板公司一案中,作为原告的乔治亚太平洋公司和作为被告的美国胶合板公司都没有提出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美国法院在审理的过程中,提出了确立合理许可费的15个因素,之后这15个因素得到了普遍的认可,并认为可以用来计算专利许可使用费。但是通过实践应用发现,这15个因素只是提供了一种确立的原则和要求,并没有具体的计算方法,当然还是可以起到参考的作用。
  而在华为公司诉美国IDC公司一案中,针对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法院当时采用的是比较法,即在市场交易环境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情形下,专利权人对专利实施者应收取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许可费。假如专利权人给予某一或某些专利实施者比较低的许可费用,而给予另一些专利实施者比较高的许可费用,通过对比,那些需要支付较高许可费的专利实施者就有理由认为其受到了不公平对待,专利权人也就违背了无歧视许可使用的承诺。比较法的方法简单且具有很高的可操作性,但如果想获取更为可靠的结果,还需要尽可能多的列举被比较者的各种要素。
  此外,在实践中针对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算,还有一种方法,即增值法。这种方法重点是为了对标准的专利技术的经济价值进行计算,然后通过比较并计算出其他被纳入标准的替代技术的具体价值,从而得出标准必要专利技术的价值。这种方法在现实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如何还有待论证。
  六、结语
  国内通信行业进入国际市场,是一个发展的机遇,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的要与国外专利公司产生合作关系。这就需要国内通信行业在FRAND原则的指导下,严格遵守行业公平竞争等原则和要求。在此基础上,如遇到自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况,要敢于通过法律等途径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关于必要专利许可使用费的计算,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计算方法,目前存在的几种方法也需要进一步的分析和论证。(作者单位: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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