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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市场关系平衡点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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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归根到底就是公平与效率的问题,要实现社会发展的可持续高效率,必须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本文通过探析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平衡点,为政府规范职责范围,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协调提出建议。
  关键词:政府;市场;平衡点;可持续高效率
  一、引言
  可持续的高效率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理想状态。然而,现实中,社会的高效率发展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社会公平,社会不公平的积累便会引发社会危机,影响社会发展。市场对于社会发展是一种高效率的调节手段,而政府则有维持社会公平的职责。因此,政府和市场在社会发展都是必不可少的调节手段,其两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决定着社会发展的可持续高效率能否实现,而平衡点的把握是关键。
  二、 西方国家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发展历程
  第一阶段,20世纪30年代以前,以亚当斯密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盛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处于自由经济时期。亚当斯密认为,市场运行有其客观规律,政府应当守夜人角色。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政府跟着市场走,放任市场自由配置资源。自由经济并没有实现社会的可持续高效率发展。
  第二阶段,20世纪30年代至20世纪70年代,市场失灵引发经济危机,凯恩斯主义出现,资本主义国家纷纷进入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时期。凯恩斯主义认为,由于社会需求不够,市场无法化解供给过剩与需求不足的矛盾,政府应当用行政手段实现社会资源的重新配置。这一阶段的特征是政府带着市场走,政府通过计划经济的方式带着市场完成资源配置等一系列经济活动。凯恩斯主义引导资本主义国家走出了经济危机,却没有带来高速的发展。
  第三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今,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经济出现“滞涨”,凯恩斯主义理论受到质疑,新自由主义经济开始兴起。新自由主义经济主张,在强调市场自由配置资源的同时,政府还应当保持适度的干预。
  三、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前,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处于计划经济时期。在此期间,国家经济社会的一切活动,都由中央政府统一计划调配,政府的权力无限大。计划经济对于刚刚经历战争浩劫的新中国是非常适用的,事实表明,计划经济在物资极度匮乏的情况下,让中国迅速实现了战后重建,让各类经济活动步入正常轨道。但计划经济由于过度干预经济活动各个环节,扭曲了经济发展规律,无法实现经济社会长期稳定发展。
  改革开放后,市场开始在我国的经济社会中发挥作用,政府的角色和职能在逐步发生转变。改革开放以来,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一直在发生变化,总的变化趋势是,市场作用的发挥更加充分,政府职能作用更加理性。发展经验表明,市场经济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可以带来高效率。但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的不协调会影响社会的发展,不协调以政府角色的越位、缺位和错位为代表。
  四、 我国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现状
  官方层面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相关表述为最新成果,其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的发挥政府的作用。
  学术层面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研究方向基本趋同,认为政府对于经济活动干涉过多,市场机制不够健全,市场作用的发挥不够充分,市场规律在行政命令的扭曲下不能独立发挥作用。政府应当转变职能,规范职能范围,在更大范围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然而,政府与市场之间是否存在边界存在分歧,主要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与市场之间不存在边界,两者之间是相互替代、相互补充的一种融合关系,市场可以做的,市场也可以做,反之一样。第二种观点认为,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边界,两者之间是一种排斥的关系,政府能做的,市场做不了,并且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盲区,即在一定的领域,政府和市场都无能为力。第三种观点认为,两者之间边界是相对的、动态的。政府与市场之间相对边界的变化动力来源于资源配置的效率存在差异,如果某一领域政府配置资源效率比市场高,那么政府就应该扩大职能范围,反之亦然。
  政府与市场之间存在变化的边界是被学术界大多数学者所接受的主流观点。可知政府和市场的作用都是被肯定,但其最优作用的发挥需要两者之间有机的配合。而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平衡点的探析有助于两者关系的协调,在社会发展中发挥两者的最优作用。因此,对于政府与市场关系平衡点的探析是有研究价值的。
  五、综述和探析
  社会发展历程和理论探究表明,政府和市场是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两种调节方式,其没有优劣之分,两者应该以一种互适的方式共存。然而,在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社会发展的发展状况是不同的,其面对的问题也不尽相同,政府和市场的职能发挥的侧重点也就有所不同,因此,政府和市场之间应当是存在职能边界的,而这个边界是动态变化的。政府、市场和社会都是无法定量描述边界的,因此政府和市场之间那个动态的边界也是无法定量界定的。但是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动力,其职能范围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加以规范界定。而政府在规范自身的职能范围时又应当出于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平衡,因此,对政府和市场关系平衡点的准确把握有助于政府对自身职能范围的界定,也就可以更加准确的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动态边界。
  政府和市场构成了社会发展的调节手段,而结构决定效能,政府与市场之间平衡点的确定将决定社会发展的效能。社会发展追求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高效率,而是可持续的高效率。发展实践告诉我,市场调节可以给我们带来高效率,但也有失灵的时候,并且还会带来财富集中,贫富差距拉大,两极分化的副作用。市场调节的失灵和财富分配的不公平极易引发经济危机,进而演变成为政治危机,威胁政府存在的合法性。所以,政府作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主要提供者,公平正义的主要维护者,是不允许社会财富分配过度不公平的。政府作为社会发展的主动方,应当兼顾社会发展效率和社会公平,实现效率和公平的平衡,让社会发展最优化,即保持可持续高效率发展。而协调效率与公平的突破口就在于把握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平衡点,让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规范自身的职能范围,然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实现社会的可持续高效率发展。
  我国发展市场经济以来,社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足以说明市场配置资源的高效率性。但是,简单的市场化绝不是解决一切社会发展问题的灵丹妙药。市场经济发展才三十多年,而且还是在政府的管制下发展的,市场尚未成熟。我认为,当社会发展遇到困境时,政府应该理性分析遇到的困境,理清政府和市场关系,把握关系的平衡点,规范政府的范围,培育或者管控市场。在不同领域或者一个领域的不同时期,发展现状和市场健全程度是有差异的,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平衡点也是变化的。当下,我国政府应当了解不同领域在不同时期的特性和市场发展情况,准确把握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平衡点,然后在该领域制定该时期的政府职能范围,然后健全市场机制。如此,政府便可以有的放矢,将社会公平维持在安全的范围内,然后充分利用市场的配置资源功能促使社会高速发展,实现社会发展的可持续高效率。 (作者单位:延安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参考文献:
  [1] 林毅夫.政府与市场的关系[J].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4.
  [2] 马力宏 刘翔.变化中的政府与市场关系及其影响[J].理论探索,2013(5):72-77.
  [3] 成思危.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A].中国流通经济,2013(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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