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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反假币工作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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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来,伴随着我国国家的政策调整以及对农村金融方面的大力支持,我国的农村信用社或是农村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就是我国农村金融中的最重要力量。农村信用社在很多的地方受扶持政策的推动也为其蓬勃发展提供了政策性的保障。但是在最基层的农村里,由于反假币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够和广大群众对假币的预防能力不足,尤其是一些最为贫困的农民。所以说我国的基础金融知识和普及工作还远远没有达到高标准要求,这也使得很多农村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与对外形象造成损害。
  首先要说的是在《中国人民银行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中,所谓的假币是指伪造、变造的货币。伪造的货币是指仿照真币图案、形状、色彩等,采用各种手段制作的假币。变造的货币是指在真币的基础上,利用挖补、揭层、涂改、拼凑、移位、重印等多种方法制作,改变真币原形态的假币。反假币一直以来就是国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和防范金融风险的重要工作内容。因此我认为必须经常反思并发现反假币工作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然后积极地思考促进反假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从而提高整体人民群众的反假币能力并增强全社会反假意识。
  第一,假币在社会上的现状与特征
  对现如今社会的调查情况分析,发现能初步大致识别假币的人数比较多,但真正掌握专业反假货币技能的人却很少。在了解的假币的受害人群众,年轻人较少而中老年人较多。在假币的流动渠道中,用大量假钞购买大件物品的人较少而用大面额钞票购买小件商品得以找零钱的方法居多。在假币的使用地区范围中,城区的中心和城郊结合地区较少,而稍偏远的广大农村和乡镇居多。据数据统计,我省某县城的农村信用联社在2015年至年底共收缴假人民币26451元,其中2014年收缴假币23180元,2013年收缴假币19869元,所以从数据上看假币收缴数量呈年年不断上升态势。
  现在的不法分子在贩卖和使用假币的手段不断花样翻新,例如故意将假币发霉变,从而使得票面真假更加难以辨别,或者是再拿到银行网点柜面去将此类假币当破损货币兑换,银行柜员稍不注意就容易给其兑换。再就是故意将真币与假币以拼凑或者是对接等方法进行变造,从而使得点钞机在个别时候通过检验。还有一些犯罪分子把握住了很多城镇群众偏向于不正常低价的心思,从而在很多稍偏远的村庄、路边沿街的住户,更或者是中老年人比较多的的一些区域、村镇集市聚会或者是锻炼休闲等地方,这些心存不轨的犯罪分子就是盯住这类人权来贩卖一些非常明显低于市场行情价格的商品,以此为机会从而诱惑人们购买,然后在整个交易的过程中,伺机将群众手中的真币换成假币,再或者是以种种理由把假币掉包。所以说现在的整体假币在市场上非法流通手段是层出不穷,更是防不胜防。
  第二,反假币工作中存在各种问题分析
  首先是反假币的意识在较多基层群众,尤其是农民群体范围中没有形成。在现实中,这类人群对金融机构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收缴假币的行为不能理解,配合也不积极,在生活中一般是在收到假币后,他们首先想到的便是:我怎样才能吧手中的假币花出去,而不是按照法律要求进行上缴。也正是这种利己思维的存在,才让得假币无法快速地走到发现和收缴过程额末端。另外在一些银行或是金融机构中,由于各种各样原因没有认真履行上级或是人民银行布置反假币的学习考核任务,甚至造成很多第一线的反假币柜员整体技能水平不高,经调查也就是在很长的期间里不到专业而有效的培训。
  在几乎所有的储蓄柜台窗口都设置有醒目的“假币一律没收”告知牌,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些最前线的基层银行柜员在按照规定没收假币操作过程中,或是由于亲情,或是友情等等,这样或是那样的考虑和顾忌,放弃了对假币的收缴,在假币收缴的末端中断,使得假货币在关键时刻仍然可以继续流通。另外很多的金融机构和个人在反假币事业中,各个层面和部门之中不积极深究假币的来源和始端,甚至是出现极个别的柜员,在工作中为了弥补损失或是带有目的性地选择一些没有警惕性、假币识别能力不强的客户来支付假币,但在办理业务后却指责对方没有柜台当面点清,所以离开柜台过后概不负责,以此为借口来欺骗对方,因此就在社会声誉上对银行或是金融机构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通过一些实际情况的调查发现,各层面的绝大部分农村信用社或是商业银行仅仅被上级要求后,很应付性地搞一些反假币宣传周或是宣传月等等集体推广活动,然后做一些摆拍和工作总结。实际上却并没有把反假币的任务当作常态化工作来进行,以此造成在平时的业务工作中很少采取一些长效性的措施,没有达到生动深刻的宣传效果。尤其在最近几年的各个基层农村信用社或是商业银行的宣传活动中,基本上都是采用悬挂横标、发放宣传折页、设置宣传咨询台等方式来进行的,并没有结合人民生活中在与假币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事件和教训,声文并茂地展示出来。也更没有将有关人民银行和国家宣传中所体现出的重要性、迫切性、艰巨性表现出来,使得实际中一线反假币工作进展和成果宣传寥寥无几。在宣传进行的区域上过于偏向于城区市区的居民,没有重视广大农村乡镇地区的宣传,从而造成了宣传的盲区,在客观实际上给假币的大规模泛滥提供帮助。
  最后,在很多的农村金融机构并没有严格地执行对有关假币案件的重视和要求,在实际业务操作中没有做到“一案一记、一案一报”的登记报告制度,工作中实现的也仅仅是柜台上的简单收缴,没有对规模和规律积极地产生警惕性,从而导致不能及时有效的查处和惩治相关的犯罪行为,另外部分的公安机关或是有权部门在侦破类似假币案件过程中,缺乏与银行金融机构详尽的沟通与协助,从而使得一些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大大地增加了反假工作的难度。(作者单位:郑州市市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东建材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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