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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属国企纳入大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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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提大国资委这个概念,一定要摆脱部门权力之争、利益之争。
  
  近年来,中央企业业绩突飞猛进,但关于国进民退及垄断的指责不绝于耳。指责之外、焦点之外还有一个特殊的群体一与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相对应的部属国企。
  财政部日前下发的《关于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归口管理的通知》(下称《通知》)让一直以来默默无闻的部属国企浮出水面。据悉,这类企业数量很多,但大多数经营状况不好、规模较小。对这些部属国企如何监管和改革,着实是对决策层的一个考验。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指的部属国企不包括铁道、邮政、烟草等部门和企业,以及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民航局所属企业和国防科工局等军工部门所属企业。
  
  纳入监管 权宜之计
  
  《通知》强调,部属国企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按照企业“出资人”性质分别归口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和教科文司管理。财政部相关官员称:“现在还无法说清楚将来会采取什么样的监管方式,但可以肯定的是与国资委监管央企有很大不同,考核办法以及未来发展方向等均与国资委管理央企有区别。”
  事实上。财政部一直是部属国企的监管部门,但从原来的国资局撤销成立国资委,将100多家中央企业划归国资委监管后,财政部对其余中央部门所属企业有管理弱化的现象。《通知》可以看做财政部监管职能的同归。
  不过,管理部属国企肯定与过去财政部主要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很大不同,后者是基础管理,而部属国企毕竟是企业,有其自身特点,管理办法也将有很大不同。财政部的监管可能只是权宜之计。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李保民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指出:财政部监管很容易造成改革有回归之嫌的印象。在国企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一再强调的是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分开。财政部是政府的公共管理部门,承担的是公共职能。国资委是一个特设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监管国有经营性资产。不过,考虑到部属国企的现状,政企分开等综合因素,暂时没有让国资委监管是出于现实的需要。
  “根据国务院的委托授权经营,部委下属的企业资产,财政部和有关部委暂时监管也是可以的。不过,这只是一个过渡和权宜之计。从改革的角度来讲,这些政府部门也是公共管理部门,也要在政企分开的基础上实现政资分开。现阶段的管理模式,是出于现实等各种因素的考虑,但不是改革的方向。企业的改革、国资的改革,是没有止境的,即改革再改革、重组再重组。我们一定要把现状和改革的方向及目标分清楚。”李保民表示。
  
  全面摸底 分类改革
  
  国务院曾明确规定,中央部委不允许办企业,现在的部属国企是中央部委下属事业单位所办或行政单位后勤服务中心成立的企业。
  据悉,从部属国企的数量、资产负债情况和经营状况等基本信息人手,财政部已开始对这些企业全面摸底。首先,确定数量。部属国企到底有多少家,要有一个比较准确的数据。其次,明确部属国企有关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评估、清产核资等申报(备案)资料一律报送财政部行政政法司或教科文司。全面摸底将为财政部在未来工作中找到合理有效的工作和管理方式提供基本依据。
  全面摸底后,将是分类改革。一些部属国企之所以留下来,部门又肯要,或者是有利益,或者说有特殊经营的问题,或者有政策因素。这样容易造成部门利益权力化、法律化。在这样的企业内,资源没有优化配置,要么宁肯闲着,别人也用不着,要么没有市场化,别人去不了。
  李保民告诉本刊记者:对于部属国企的分类改革,有多种路径:职能回归;合并同类项,非主营业务向主营业务集中;市场化改革,通过上市公司把资产处置,―部分企业还可以挂牌出售。
  带行政职能的企业,回归部委就行了。这些单位承担了公共职能,或者政府衍生职能,应该纳入财政预算。这部分单位比较少,在这方面也有实践。之前,长江口航道建设有限公司划归到国资委旗下,主要任务是疏通航道。这在国资委监管下不合适,2006年就把它又交还给了交通部门,变为现在的长江口航道管理局。
  一部分企业可以通过合并同类项、向主营业务集中,产业链条延伸,纳入到中央企业或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如果不交给国资委也有别的办法,国有股权可以先交给部委新设立的国有资产投资控股公司。
  市场化程度比较强的企业可以通过改制重组完全走向市场。以部委下属物业公司改革为例,过去,许多部委都有行政处,慢慢演变成物业管理公司,对这些物业管理公司来说要逐步社会化。
  
  大国资委 改革向前
  
  财政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前9个月,中央企业实现利润10021.8亿元,其中82个中央部门所属国企只有1679.1亿元,其余8342.7亿元由126家央企实现。两相对比,反映了央企与部属国企力量的悬殊,也反衬出国资委领导下央企改革的成效。
  央企业绩盛况之下,隐忧依然存在。李保民告诉记者:现在,最大的问题是资产布局比较分散,行业内集约化管理程度不够。之所以成立国资委,一个非常重要的目的就是要解决国有资产多头管理、五龙治水或者是九龙治水的问题。现在国资分开管理,从导向上看,是不合适的,不能都搞小而全、大而全。因为分头管理是不经济的,何况是行政部门分割管理。从资产角度来说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形成合力,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也非常不利。
  应该说,部属国企完全可以交由国资委监管,因为国资委是监管国有经营性资产的特设机构。设立国资委的―个重要目的就是要实现政企分开,政企分开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政资分开。实践证明,政资分开有力地推进了国企改革。现在社会上广泛议论的国进民退的问题,垄断的问题,国企税后利润分红的问题,等等和国资监管体系的建立是密不可分的。而国资监管体系本身就是国企改革的成果,同样是我们深化政企分开和政资分开的成果。
  “从探索意义上讲,大国资委效率是最高的。”李保民表示,十六大提出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三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三统一”(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三结合”(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被认为突破了长期以来束缚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
  诚然,大国资委并不会一蹴而就,需要充分的条件和必要的基础。
  李保民认为,我们现在提大国资委这个概念,一定要摆脱部门权力之争、利益之争,要从国家战略高度、全局高度和全球市场高度,来考虑资源优化配置,让国有资本服务好国民经济。大国资委,对国资委的监管能力、监管模式、运行规则、绩效考核、人员要求必然提高。国企改革之所以取得今天的成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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