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有关微电影的几件事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1999年跟随公司来到上海,今年已经是杨立琮在大陆的第17个年头了。父亲是台湾电影界资深制片人,在电影圈拥有广泛的人脉,但杨立琮并未完全继承父亲的衣钵,他有自己的追求。
  优质原创短剧的孵化平台
  因为在大陆一直从事与互联网有关的工作,而在台湾又有影视资源的背景。在影视产业链上,互联网环节能做什么?杨立琮认为会有一些机会,所以2012年来到了北京,毕竟北京在互联网创业、资金、信息等各方面来说是最集中、最有优势的。
  “把影视产业链搬到互联网上来”是杨立琮的构想。来到北京之后,他开始着手创建自己的网站:5TV。杨立琮把自己的理念解释为影视“众创”,即由众人来创作,用互联网的力量,汇聚网友来参与和协助,这样要完成一个作品可能会变得很简单。
  “我们相当于视频内容创作者的天使投资人。”杨立琮这样对自己的公司进行定位,但网站并不是仅为团队提供资金支持的组织,它是一家专注于移动新媒体的手机节目创作平台。与56网等传统UGC(用户原创内容)视频网站不同的是,平台上聚集的是一群互相协作、有推广策略的草根拍摄团队,而5TV要做的就是在前期帮助团队构建、后期协助这些团队与更多的流量渠道对接,你可以将它理解为内容团队的经纪人。
  初看5TV,可能会觉得这就是个UGC视频社区,用户自己拍摄的视频放到这里,观众挑自己喜欢的看。这种模式并无新意。对此,杨立琮有他的考虑。5TV给UGC这种模式加入了协作的元素,你可以自己发起创意去做一个视频,也可以加入其他人的团队,帮助他人一起完成某个视频。之所以要这么做,是因为现在能一肩扛从创意到拍摄到剪辑都自己来的选手比凤毛麟角还少,大多是只精一二,如果有一个平台供这些人相互配合,一起来做,UGC式视频是很有机会的。
  而如果只是视频,其实也没啥意思。5TV把UGC内容的最小单元由单个视频扩展到了“微节目”,制作者不再只是做单个视频,而是以节目制作人的心思去创作,一个微节目包含多期短视频,每期不超过10分钟。如在优酷已获得千万点击量的“烧脑”系列剧、“看张震讲故事”、“装B攻略”等就是5TV推出的比较成功的“微节目”。
  5TV还提供了一个交流平台叫微吧,方便创作者获得观众的反馈。这一点在传统影视业是很难实现的,因为中间隔了太多链条和环节。杨立琮认为,理想状态下视屏短剧内容的成长过程应该是由网友来决定的。而他已经准备在开拍新的短剧系列时,让观众自己来决定续集情节。这种尝试是否会带来一些新的技术革命尚不可知,但值得期待。
  “内容为王”的发展逻辑
  维亚康姆公司创始人曾说:“传媒企业的基石必须是而且一定是内容,内容就是一切。”但当渠道革命呼啸而至,视频内容数量爆炸式增长,视频内容的存在形式、观看方式、传播途径都越来越丰富,内容是否依然为王?
  杨立琮认为答案是肯定的,“未来是由优质内容驱动的,优质内容在哪观众就在哪儿。”
  “内容为王”一直是视频行业竞争的核心规律,因为用户就是冲着内容来的,没有好看的内容,再好的体验也是白搭。因此,发掘低成本采购和高效率营销的视频内容成为盈利的关键。
  视频内容分为长视频与短视频两大类。近几年,长视频的受宠让版权费用节节升高,特别是当2011年腾讯视频以破行业纪录的高价买下《宫锁珠帘》独家版权的时候,视频网站已经到了谈版权“色变”的地步,高额的版权投入使得“烧钱”成为视频网站代名词,对视频网站而言,成本居高不下,已经成为网络视频发展的重要瓶颈。
  正因为如此,让视频网站有了回归短视频的苗头。如搜狐去年以超过2000万美元全资收购56网,看重的正是其短视频内容上取得的领先优势。在此之前,酷6网宣布退出影视剧版权大战,转而专注社区化、UGC和短视频;新浪等门户网站亦纷纷推出各自的短视频战略。
  业内频繁的动作似乎昭示着,国内视频网站正在试图摆脱高价购买影视版权的困扰,重回短视频之路。
  而在众多短视频内容之中,具有“微时长、微制作、微投资”等特征的微电影和自制短剧成为不少视频网站发力重点,如长期位列优酷评分榜首的《万万没想到》等。杨立琮认为,微电影和自制短剧将会是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不少大公司也面临船大难掉头的问题,“所以目前大网站还是会以版权剧为主,这也正给我们公司带来发展机会。”
  杨立琮表示,网剧的单集制作成本大都在几万到几十万之间,但在网站上可能产生的点击量却有几千万甚至更高,而由此所衍生的影视剧节目收入更是不可估量。如年初热映的《十万个为什么》、票房超过9亿元的《煎饼侠》,都有很强的网络剧基因。“因此我们平台孵化的项目,哪怕只成功一个,回报也是很可观的。”
  漫漫发展路
  目前,网络自制剧的盈利点主要依靠品牌广告植入,这种盈利模式能否可持续?
  记者了解到,5TV目前的盈利模式是植入广告,后期将启动“打赏”主创人员模式,付费观看模式是未来方向。杨立琮坦言,短视频网站目前的盈利模式并不是很成熟,在传统模式下,影视剧因为有大明星大渠道,基本上卖给电视台就能收回成本。但是新的模式下,以网络原创内容为主的自制剧等还不是广告商们采购的主要对象,视屏的付费观看模式也还在培养阶段,需要靠大品牌网站来带动,因此,网站的盈利模式还需要慢慢探索。
  与此同时,网站在运营发展中还遇到一些意料之外的问题,比如各类许可证的审批。杨立琮告诉记者,目前从法律层面来讲,我国的互联网公司是不允许境外资金参与的,这是很多境外投资者遇到的首要问题。
  “我是台湾人,如果要在大陆做互联网公司,肯定不能直接参与,现在的5TV网是我们提供技术,甚至资金也由我们来提供,但是要由国内朋友来成立公司。通过这种合作的形式来实现。”杨立琮无奈地说,实际上国内大大小小的互联网公司大部分都有境外资金的参与,只不过由于法律不允许,只能通过“VIE架构”这样间接的方式来实现。但是,对创业者来说,这种方式牵扯到大笔的资金以及相关的法律问题,无形中增加了巨大的成本和障碍。“其实政府很鼓励文化创新产业,只是落实到具体操作,特别是审批程序还是相对落后。”   杨立琮坦言,比起传统产业,互联网行业的处境还算相对好一些,而他依然相信中国的互联网市场的巨大潜力。杨立琮说,大部分互联网公司都有境外资金的参与,这是这个行业既成的事实,但政策和法律却相对落后于事实。他希望政府能够为境外投资者提供更开放的参与渠道,一旦给境外人士发放牌照,也许政府能够更好地实施监管,让所有人都在政府的管理下做事。
  一、如何拍好微电影
  在微电影火爆流行的当下,很多人都希望可以拍摄出一部属于自己的微电影。但很多人又由于自己不是专业的拍摄人员而不得不放弃这种念头。究竟怎样才能拍摄好微电影呢?拍摄过程中,注意哪些方面可以提高微电影拍摄的质量?今天小编就带大家看看拍好一部微电影所需具备的各要素。
  工具:
  高清DV或单反、录音设备、灯光等
  拍好微电影要素:
  1.要有一个好故事、好编剧或是好剧本
  随着微电影不断发展,微电影剧本的分类也越来越成熟,从单一的电影剧本创作转向微电影剧本的分化,比较时尚的分类有爱情微电影剧本、励志微电影剧本、感人微电影剧本、现实微电影剧本,广告微视频剧本、到越来越细化的单个分化,微电影剧本的不断分化,也正说明了微电影的发展越来越走向市场化、正规化。
  2.要有一个完整的团队
  团队不一定人多为好,至少摄影、灯光、场记、录音、剪辑、特效等,都有人来承担,以一个整条流水线工作团队,可以一人兼多职,不一定要多么精通,至少要会,实战才能提高人的能力。
  3.熟练用好各种拍摄器材
  拍摄一部好的微电影,绝不是简单的一台摄像机加一台后期处理的电影这么简单。为了特殊的光效,我们需要人工布光;为了更细腻的声音,需要单独的录音设备;固定机位单一,使用轨道、小型摇臂或斯坦尼康拍摄运动镜头是比较好的方法;如果用单反拍摄,不同的镜头、焦段和光圈大小可以带来不同的构图、透视与畸变、景深大小,更有助于故事的表达。
  二、微电影类型
  草根恶搞型:草根恶搞类型的微电影一般的表现手法都是以叙事形式插入产品,然后加入幽默搞笑等大量效果元素,使原本无奇的故事增添了生趣,另外该类型的微电影在场景选择和人物形象选择上面都偏向草根型,符合一般小众的生活特点。
  代表作:《七喜广告――“七件最爽的事”》、《家安空调消毒剂广告――咆哮私奔谍战剧》、《威猛先生洁厕炮广告――2016炮有传奇》
  青春爱情型:该类型微电影的主题为爱情,而一般系列的微电影都是表现爱情青春美好的一面,然后在故事情节的基础上,将品牌加入。而这一品牌一般都是作为微电影中的道具,或者是某个重要场景。
  代表作:《诺亚方舟》、《你好吗?我很好》、《这一刻,爱吧》、《假如爱情》。
  励志奋斗型:该类型微电影的主题是奋斗励志,而这一类型微电影的人物选择上会偏向奋发向上的年轻人,抓住奋斗的特点来加入情节,而品牌的特性也是偏向励志方面。
  代表作:《老男孩》、《为渴望而创》、《梦想到底有多远》。
  感人亲情型:亲情类型的微电影是最具有感染力的微电影类型,因为每个受众都有其自己的亲情故事,而在观看微电影的时候容易产生共鸣,而达到影片的最佳效果。
  代表作:《摩天轮下的爱》、《父亲》、《把快乐带回家》、《空巢老人》
  唯美风景型:该类型的微电影有一个特点,则是在影片中有唯美、令人向往的风景,作为微电影内容上的一个特色,有时候美丽的风景也会令人印象深刻。
  代表作:《66号公路》、《再一次,心跳》、《途鸟》。
  三、微电影盈利模式
  目前来看,主要是广告植入及赞助,还有一种模式是与视频网站签订独播权,分享广告收益。如果单纯以赚钱为目的,那么微电影的盈利模式目前还不明朗,现在微电影的制作方主要收获的是影响和附加利益。
  四、微电影版权保护
  微电影剧本创作归属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3/view-1166852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