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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王夫之知行学说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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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宋元明清时期的知行问题成为哲学学派斗争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具有成熟形态的各派学说与错综纷杂的社会现实交织在一起,相互之间展开了激烈的争斗。知行问题愈发演进成为了一个重要的哲学命题。宋明理学家认为只有对封建道德原则的“知”有了精准完备的认识,破除心中“贼”,再落实到具体的“行”之上,才能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直至明末清初,王夫之对中国古代知行观思想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与清算,对于知行的先后顺序,难易问题,分合问题以及轻重问题进行厘清,将知行关系学说推向了更加成熟的状态。王夫之知行观的进步意义在于,他强调了心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则的把握能力,人所具有的主观认识能力以及实践能力能够对客观世界进行把握。王夫之通过对程朱、陆王、佛老思想的去粗取精,提出了他的“行可兼知”的知行观,这在中国哲学史上具有了里程碑的意义,开辟了重视人类社会实践在认识中的重要作用的先河。
  关键词:行先知后;行可兼知;相资为用
  王夫之系统清算历史上的知行关系学说之后,建立起自己的系统的知行观。以行在知先为基础,兼采“行可兼知”、“知行相资为用”,又以“知行并进而有功”为落脚点,建立起了他的比较完备的知行观学说。王夫之的知行学说思想,对知、行的先后作出了回答。程朱学派明确提出了知先行后,行要建立在明理的基础之上。正所谓义理不明,如何践履?王阳明表面上对程朱的知先行后持反对态度,主张知行合一,而他的知却又直指不假外求的“良知”,这种知并不是通过主体的不断实践而获得的认知。王夫之批评理学家的离行求知,坚决反对知先行后。离开行而谈知,不免将为学局限于只读书,静坐,长此以往将沦落到“股肱惰万事荒”的境地,民族的衰败,国家的未来将无以支撑。在行先知后的问题上,颜元也是予以肯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颜元正是对王夫之理论的“接着讲”,而且更为细致与深入。颜元上尊孔孟,对宋明道学的批判却是不遗余力,且深恶痛绝。王阳明讲不行只是因为不知,颜元讲不知是因为不行。客观事物只有只有作用于认识主体的感官和思维器官,才能产生认识,习事才能见理。颜元讲认识只能是来源于习行、实践之中,否则就是欺世之谈。可以说在行先知后的问题上,王、颜二人秉持的观点几近相同。王夫之讲,圣人之学也不是生而知之,否则圣人就不用学习了。圣人之学也是来自于后天的不断扩充知识量,学而知之,非生而有之,而一切的扩充都离不开后天不断的实践。
  对于知行分合问题,王夫之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程朱学派讲知先行后,格物致知属于知,诚意之下属于行的范畴,却有割裂知行之嫌疑。先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然后笃行。王阳明也正是认识到这一漏洞,进而进行了批评,终身不行必将导致终身不知。程朱却也没有完全的阻断了知行二者之关系,但是却将知对行的决定作用,以及行对知的依赖过分的强调了。王阳明的知行合一,又过分的强调了二者的合一性,以及将统一性与同一性混为一谈。对知行界限的模糊与混同,销行入知,以知代行,知行落入了同一的窠臼。王夫之既反对程朱的两截分立论,又不认同王阳明合一的同一论,提出自己的知行关系理论,知行须相资互用。既看到了二者具有对立性的不同的之初,又看到二者之间的相互联系的统一性。王夫之这种具有辩证法的知行观,达到了中国哲学对知行关系的认识的新高度。王夫之指出行可以兼知,而知不可兼行,行先于知,以行作为知的基础,但是知对于行亦有反作用。知对行的反作用体现在正确的知能够准确把握事物之理,指引人进行正确的实践活动,趋利避害,达到预期目标。在王夫之看来,知与行既对立又统一。王夫之清楚的看到了客观世界是不断的向前发展变化的,鉴于此,人的认识也必须不断的推进,而且人不应该只满足于已知,而是要秉持一种学而后知不足的态度,深化认识。
  关于知行轻重的问题,王夫之也作了分疏。相比唯心主义的重知轻行,王夫之认为行可以兼知,肯定了行的重要作用。“行可兼知,而知不可兼行”的唯物主义知行观,明确地表达了行高于知的思想,突出强调“行”在整个认识过程中“第一”的地位和作用。从知识的来源以及检验真理标准对行是知的基础进行了论证。知是以行为功,而行“不以知为功”。“行”在人类获取知识过程中的重要,是王夫之所肯定的。以目的论的视角观之,认识,以及人类获得的“知”其最终目的无外乎是行动,或者是为某些行为而服务。行动以及行为却不需要“知”来为其提供目的论的说明。王夫之的知行关系中,行可以产生知,而且可以使得知不断的深化,这种知又能对行起到反作用,真正的相资为用。知行二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在王阳明那里,倾向于同一性。对知行的混同,则必然导致忽视知行之间的相互作用的这样一种关系。
  尽管王夫之极力的反对与批判程朱、陆王的唯心主义的认识论,但在如何致知的问题上他的思想却又不可避免的沾染了唯心主义思想的色彩。在致知过程中,耳目口鼻与心官是一种相互依赖相互作用的关系,感觉和思维及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耳目是主体通向外界世界的窗户,知识的获得过程中,必然离不开耳目声色,这一点上“圣同庸”。但是王夫子又讲,人所获得的知中,有一部分并非来源于格物,如德性之知,并非形成于见闻之中。这就无可避免的走向了唯心主义。然而,王夫之将格物与致知当作可以相辅相成的两种方法,也是具有进步意义的。现代哲学对于古典哲学的颇具当代特色的解读,具有或多或少的时代特色。
  王夫之的知行观和辩证唯物主义的知行观相比,是有本质区别的。王夫之的知行观是属于朴素唯物主义的范畴,它没有认识到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其中的行并不是今天的社会实践,而是个人应事接物的日常活动,是典型的封建道德行为,诸如“行于君民、亲友、喜怒、哀乐之间”之类,而非我们今天所谈论的劳动人民的生产斗争和阶级斗争。
  宋明理学家在谈到知行关系问题时,总是将这个认识论问题与道德修养联系在一起。知也更多的指向对道德伦理的认知,对于超验或者先验天理的体认,回归于现实之中无外乎是道德践履,即君臣、父子、夫妇、朋友之礼,绝非今天的对客观真理的认知。还是道德理想主义者们试图重建伦理道德价值体系,以此匡扶社会道德。王夫之也自觉的承继这一特色。这就不可避免的导致了他在反道学过程中呈现出了妥协和不彻底性,自然他朴素唯物主义和自发辩证法的理论立场也并没有坚持到底。古代知行观中所谈的“知”,多属于是道德信念范畴。由对知识与道德、及其相关的理论理性与实践理性加以区分的缺乏,知识与道德信念也就自然而然的没有被认真的区分。对主观的真与客观的真亦没有做出合理鉴别。在谈论信念的时候,人们往往也同认识一样,诉诸“真”的标准。主观上的真,只是一种主观上被认为是真的东西,这种判定并非是立足于客观判断之上。一种哲学的形成,是特定的文化、历史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不能苛求古人,然而将学理上的问题清楚分辨,有助于中国哲学今后发展。(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
  参考文献:
  [1] [明]王夫之,《船山全书》[M].船山全书编辑委员会编校・长沙:岳麓书社,1996.2
  [2] 陈来,《宋明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9
  [3] 方克立,《中国哲学史上的知行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3
  [4] 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M].北京:中华书局,2013
  [5] 吴根友,《再论王夫之的“知行”观》[J].学术月刊,2015年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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