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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保险: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风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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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6月19日,由“三马”(阿里巴巴马云、腾讯马化腾、中国平安保险马明哲)发起创立的互联网保险公司众安在线获得9.34亿美元的融资,估值高达80亿美元,此时据众安在线正式成立不足两年。与此同时,借助股票市场的利好,部分上市公司也将业务触角延伸至保险业,扩展金融布局的版图。来自房地产、信息技术、通信设备、网络传媒等多个行业的多家上市公司已谋划布局互联网保险业务,通过设立、收购等方式寻找保险业的盈利空间,并投入资金建设相关平台。
  而在互联网保险创业方面,创立于2014年8月的“互联网保险特卖”平台“大特保”,成立之初即获得400万元人民币的天使投资,在2015年年初又获得近千万美金的A轮融资。成立于2011年,主要从事B2B保险业务的意时网,在2014年5月完成天使轮融资时,其估值仅为1亿元人民币;2014年年底,意时网推出面向普通用户的“零元创新风险服务产品”手机APP,主打免费“保险”产品;2015年3月,媒体透露意时网获得2亿元的A轮融资,传其估值达到13亿元。
  在资本市场对新兴互联网保险及服务机构“明送秋波”的同时,传统的保险公司也不断推陈出新,设计出一系列新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拥抱互联网。单是在2015年5~6月,就有平安养老险发布首款完全通过移动互联网销售的个人癌症医疗保险产品;中国人寿联合滴滴打车推出了专车保险;国华人寿与支付宝合作,推出了直接支付年金到支付宝账号的养老保险产品;安联财险在国内首次推出网络安全险以及声誉保险;天安财险联合P2P借贷平台开鑫贷推出全国首个保单质押型投资产品“保鑫汇”等等。
  传统保险公司锐意创新,新型保险公司积极进取,互联网保险创业暗潮涌动,新鲜产品层出不穷,风险投资热情拥抱,似乎一场互联网保险的疾风骤雨已经扑面而来。那么,互联网保险会是互联网金融的下一个风口吗?
  从2011年开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保险机构纷纷触网,互联网保险作为一个概念和业态引起人们的关注。保监会披露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我国共有85家保险公司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比上一年度新增26家。2011~2014年三年间,互联网渠道保费规模提升了26倍。其中,2014年互联网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858.9亿元,同比增长195%,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由2013年的1.7%增长至4.2%。
  然而,分析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具体销售情况,可以发现财产保险以互联网车险为主,其2014年的保费为483亿元,占互联网财产保险总保费的96%,非车险业务仅占互联网财产保险保费的4%。人身保险则以互联网寿险为主,其2014年实现保费330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保费的94%,其中的万能险互联网业务2014年实现保费204亿元,占互联网人身保险总保费的58%。
  因此,当前的互联网保险仍未突破产品种类单一、同质化严重的痼疾,互联网仍然主要被用作传统保险产品的销售渠道,真正面向互联网、基于互联网的保险产品创新远未成形。当前,互联网对于保险业务的促进主要限于市场范围的扩大(以较低成本接触到更多潜在保险用户),其对保险行业的组织改造及效率提升价值远未发挥。即便在降低销售成本方面具有巨大作用,但如果互联网保险机构固守当前的被动式销售方式,随着注意力的持续降低和流量价格的飞速提升,这一作用可能在不久的将来就会被极大削弱,从而陷入价格战的红海,该趋势在某些发展较早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已经有所显现。
  互联网是一个电子信息的高速交换网络,借助极低成本和极大范围的信息交互,商业企业第一次具备了边缘化、碎片化、个性化、长尾化需求的信息搜集能力。因此,互联网对于一个传统行业的颠覆,往往从边缘化、个性化需求开始,利用网络渠道大幅度降低这类需求的满足成本,获得大量用户,进而携海量用户的口碑、影响力和使用习惯进攻主流市场,以速度和效率实现对传统产业的重构。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渠道网络化只是互联网改造传统行业的先声,个性化的用户需求、便捷化的用户体验(也可视为用户需求的一部分)才是主导,它意味着对一个行业的要求真正从广大的用户需求发动,在需求的牵引之下,实现对整个业务流程与组织机构的再造。而社交网络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进一步降低用户维护成本,提升了服务质量,有助于精细地设计产品、锁定用户和制定价格。
  反观互联网保险行业,可以发现它在渠道、需求、产品、流程、组织方面的创新乏善可陈。只有极其少数与电子商务紧密结合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例如众安在线的网络购物退货运费损失保险)能够针对小额、密集、高频次的保险需求提供相应的产品,实现购买、理赔、支付的全流程线上服务;相应的,相关保险机构针对服务对象创新和产品流程创新设计了完全不同于传统金融机构的扁平化组织结构,其风格更接近于互联网公司,可视为未来一段时间内互联网保险公司结构的先导。
  而绝大部分保险机构(包括以网销渠道为主的保险机构)依然延续着传统的运营模式和思路,短期内认为互联网只是渠道,长期内憧憬着互联网大数据。从互联网保险渠道到互联网保险大数据存在巨大的鸿沟,正是跨越这条鸿沟的方式,决定了未来互联网保险业演化的行业路径。
  首先,传统渠道的概念仅仅意味着销售,而在互联网背景下,渠道意味着接触、交互,更重要的是代表着黏性、形象和情感。由于传统保险产品天然具有低频次购买特征,而在线下场景中高频次的交互反而意味着经营成本的上升。但是在互联网场景中,借助用户社群、社交传播、UGC(用户产生内容)等方式,高频次交互并不显著增加成本。如果互联网保险机构仅仅为低频次的购买建立了一个线上渠道,而不通过高频交互提升品牌形象和用户黏性,其渠道投入将会极大浪费,用户的忠诚度亦难以保证,获客优势将迅速衰减。
  其次,渠道更意味着有效达到用户和实现用户需求与用户数据的搜集,从而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求,形成精细化市场增量。如果单纯着眼于销售和品牌,忽视了用户高频接触带来的个性化需求牵引产品设计,进而实现产品创新,满足那些尚未被满足的用户需求,占领细分市场,互联网所发挥的作用也将大打折扣。   第三,围绕着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推出的互联网保险产品,在我国当前淡薄的保险意识下,必然需要是低价格(甚至零价格)、易传播、简单易操作的。易传播意味着受众群体的扩大、渠道成本的进一步降低;简单易操作意味着降低接受门槛、降低人工成本。它们采取低价格原则。这一原则还包括获客、承保、理赔、支付全流程的线上化。事实上,仅有这一原则,就决定了互联网保险产品流程的全面革新。
  第四,与产品流程全面革新相适应,互联网保险产品的设计流程也必然发生变化,经由互联网的大范围需求调研,结合用户数据、传感网络和云计算,保险产品的设计将日益快速化、灵活化、算法化和可配置化。对于快速多变的用户需求和病毒式口碑传播来说,速度变得至关重要,一款创新性的互联网保险产品会迅速占领大部分市场,极大压缩后来者的市场空间。为适应这种速度,各种风险模型将日益精细化、基础化,实际推出的保险产品很可能是大量基础模型快速组装和配置的结果,而非全套重新设计。此时,模型的可连接性决定产品柔性,成为重要竞争力。
  第五,为适应全新的产品设计流程和快速感知,响应用户新需求,保险机构的组织结构将被重构。组织的扁平化是应有之义,项目小组和产品小组成为机构运转的核心,以灵活的小组机制快速进行资源的调配。能否打破传统繁复的层级结构加快决策及开发速度,实现按需生产将决定着互联网保险机构的核心竞争力。
  这些工作均可能在保险大数据真正落地之前完成,具备相应渠道、需求、产品、流程、组织创新的机构无疑将更加适应大数据时代的保险行业。同样毫无疑问的是,具备上述创新能力的互联网保险机构很可能加速大数据时代的来临,并预先在数据来源与汇集、加工与处理中占据先发位置。
  如果更进一步,考虑到保险的原始互助本质,未来互联网保险一旦重新回归群体互助,不再由保险公司作为风险中介,不具备低成本、高频次用户接触能力和快速产品设计能力的保险机构可能不得不隐身幕后,如同电信公司成为移动社交公司的基础管道。此时,互联网保险机构将发生分化,一部分具有高频用户接触能力、精确掌控用户需求的公司作为网络入口主导产品设计并获取绝大部分利润,而另外一部分具备精算、资金管理能力的公司提供产品支持。而至关重要的是,这两类公司可能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保险机构,它们更可能是流量汇集机构和专业技术机构。如此,互联网保险将与互联网金融的其他业态殊途同归,共同走向去中介化、去机构化的道路。
  归结起来,如果我们遵循互联网金融的一般框架,把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由低到高划分为渠道化、产品化和组织化三个阶段。目前的互联网保险仍处于渠道化早期阶段,离真正的互联网保险路长且阻。
  不过令人欣慰的是,通过对互联网规律的长期总结,互联网保险的实质与发展路径已经逐渐呈现,大量互联网保险的创业者、创新者开始涌入这一领域积极展开探索,互联网技术、思维和组织方式正在撬动保险行业的巨大冰山。根据新“国十条”的规划,到2020年,我国的保险密度将达到3500元,保险深度达到5%,由此粗略测算2020年的保费收入需要达到5.07万亿元,比2014年净增1.5倍,意味着平均每年约5000亿元的增量。
  我们相信,这每年5000亿元的增量必然不乏互联网保险机构的贡献,天时(政策)、地利(资本市场的青睐)、人和(大量创业者的进入)三者俱备,互联网保险已经进入爆发前的酝酿期,在未来2~3年内可能将呈现真正的爆发性增长。(作者为零壹财经研发中心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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