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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命周期的动态物流联盟组织模式选择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岳意定等

  摘要:以生命周期为切入点,将动态物流联盟生命周期划分为酝酿期、组建期、运行期和解体期四个阶段,分析各阶段的主要任务及对组织模式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提出动态物流联盟生命周期各阶段较适宜采用的组织模式,即在酝酿期和组建期宜采用盟主模式或中介模式;在运行期起步阶段,可采用主从模式或联邦模式,成长阶段采用联邦模式是一个较理想的选择,稳定发展阶段则采用平行模式更有利于联盟的发展;而在解体期采用联邦模式较为合适。
  关键词:动态物流联盟;组织模式;生命周期
  中图分类号:F25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17(2008)03-O109-04
  
  动态物流联盟又称虚拟物流企业,是物流企业运用动态联盟的基本思想为适应市场竞争环境而形成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是指拥有不同关键资源的几家物流企业,为了快速响应某一物流市场机遇而结成的一种暂时性的联盟。动态物流联盟作为一种先进的物流组织形态展现了巨大的潜力,是现阶段我国物流企业运作的有效模式。目前,动态物流联盟已经成为理论界、实业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已取得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联盟形成机理、合作伙伴选择以及激励机制等方面,但直接以动态物流联盟的组织模式为对象的研究尚不多见。
  组织模式是动态物流联盟成功运行的基本保证。动态物流联盟并非独立的法人实体这一特点决定了其组织模式不可能也不应该采用传统的各种模式。现有关于动态联盟组织模式的研究是从静态的角度去考虑,即动态联盟组建时就决定要以何种模式来运行。而动态物流联盟是一个动态的组织,在运行过程中不断有企业加入与离开,因此,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各成员的地位、相互关系和行为会发生变化,所以组织模式也会有所变化。以下试在生命周期的基础上,针对动态物流联盟的特点,探索适合动态物流联盟整个发展过程的组织模式。
  
  一、动态物流联盟组织模式的类型及适用条件分析
  
  1、星形模式(M1)。又称有盟主的组织模式,该模式的主要特点是由一个占主导地位的物流企业(盟主企业)选择一些具有相应核心物流能力和资源的伙伴,组成一个物流企业联合体。盟主企业担负着联盟组织主要的管理工作,是动态联盟组织管理的主体,其管理职能贯穿于动态联盟组织运作的始终。首先,它利用自身在行业中的优势地位,迅捷地识别出物流市场机遇,根据自身实力把握住市场机遇;然后,联盟组织的构建,由盟主企业完成并负责动态联盟物流总目标的分解及运行规则的制定。该模式下,动态联盟组织的客体是处于不同地域的、有着自身独立性的其他合作伙伴,它们接受盟主企业的领导和计划指令,并利用自身某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辅佐盟主企业,获得自我发展的机会。
  星形模式下动态物流联盟组织的管理主要由掌握关键物流技术的盟主企业来集中管理,因此,其管理的整合效应强大,形成统一认识的速度快,而且有利于企业整体战略以及竞争优势的形成。这样的动态联盟组织其管理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拥有一定数量的稳固顾客群体。但是,它容易受盟主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的影响,一旦盟主企业出现失误就会带来联盟组织整体运作的瘫痪。同时,它对盟主企业的组织领导能力要求很高,盟主企业面临的管理压力也相当沉重,适用于实力强大、竞争优势明显的知名物流企业,它们更容易去维系已有的市场和顾客群体。
  2、平行模式(M2)。又称民主联盟组织模式,该模式中不存在占主导、核心地位的盟主企业。在运行过程中,各参与者处于平等的地位,它们在保持自身独立的同时,为动态物流联盟贡献出自己独特的核心能力和资源。由于没有盟主,这种模式的动态物流联盟通过自我调节功能――即各成员企业间通过相互的信息流、物流的交换参与运行,形成动态物流联盟的价值。它强调每个成员的作用,任何一个成员的核心能力的发挥都会影响整个动态物流联盟组织的运作。
  平行模式一般要求各成员企业对市场变化的洞察力与预测力都具有相当高的水平,即要求依赖信息、网络技术的高度发展及普及,迅速地把握市场机遇。每个成员企业既是管理的主体也是管理的客体,管理的重点集中在伙伴关系、协调以及风险控制上。
  3、联邦模式(M3)。联邦模式是在平行模式的基础上,建立一个共同的、类似协调指挥委员会形式的协调机构,对动态物流联盟的资源和技术力量实行统一计划和管理,从而实现联盟内物流资源的优化调整。为实现动态物流联盟战略目标,协调机构(ASC)以并行工程方式分解物流作业任务,将合作伙伴中实现某种职能所具有的所有资源和能力集成在一起,形成以职能为中心的集成任务模块,如运输模块、仓储模块、装卸模块、配送模块等,各模块间平等合作,完成整个物流任务流程。
  联邦模式的组织灵活,有利于不同伙伴之间的指挥和协调,是一种比较理想的动态联盟组织模式。联邦模式的主要优势在于它有一个由各成员企业共同组织起来的能够从总体上进行统一计划与管理的联盟协调委员会(Alliance Steering Committee。ASC),这样就使得各成员企业都参与到动态物流联盟的管理中来,一方面可以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使各成员对动态物流联盟整体形成全面系统的了解,明确总体物流目标及各自需要完成的物流任务,有利于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增强向心力。但是联邦模式中ASC成员全部来自动态物流联盟组织的各成员企业,因此,对潜在的更具优势的伙伴企业容易忽略,不利于自我更新能力的发挥,同时也导致ASC决策的客观性和监督机制较弱。
  4、中介模式(M4)。该模式由对市场机遇把握准确,对物流企业、技术及客户物流需求等方面有较全面了解的中间机构来组建动态物流联盟,制定运作规则,协调各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中介方应该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如权威咨询公司等。适用中介组织模式的情况有两类:一是某一企业发现了市场机遇,但是它并不拥有响应这一机遇的核心物流能力,或者即使拥有相关核心物流能力却没有相当大的实力与权威,能够号召或者组织起以它为核心的动态联盟,因此,寻求帮助,委托中介来组织;二是权威机构发现了市场的潜在需求,但是它自身既不具备核心物流能力,也无物流设备,更无专门的物流人员,这时它们利用自身的有利条件组织动态联盟以实现市场要求。
  5、主从模式(M5)。该模式适用于物流项目巨大、任务十分复杂的动态物流联盟。虽然动态物流联盟强调平等合作,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成员企业的地位都是相同的,由于物流企业的核心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在整个动态物流联盟的运行过程中,不同成员企业的地位还是会有所差别的,这是主从模式产生的原因之一。这种模式由两层以上的动态联盟构成,主动态联盟主要根据市场需求,对总体物流目标进行初步分解及任务的大致分工,明确各成员需要完成的物流子任务,是整个动态物流联盟的核心。

然后根据构成主动态联盟的成员企业的各自物流任务与要求,再组建相应的为实现物流子目标的从动态联盟,这些从动态联盟服从主动态联盟中相应企业的安排。同样,从动态联盟的成员也可以根据需要组建次级从属动态联盟。
  主从模式的成员企业之间可能是一对一、一对多和多对多的关系,有利于完成复杂的物流任务,但实现和管理比较复杂,不同层次之间的沟通和信息共享可能会有一定的障碍。
  
  二、不同生命周期动态物流联盟特点及对组织模式的要求
  
  (一)动态物流联盟生命周期阶段划分
  因为动态物流联盟是以物流市场机遇为驱动而组建的,随物流市场机遇的出现而出现,随物流任务的彻底完结而消失。因此,动态物流联盟的生命周期性非常明显。动态物流联盟的整个生命周期可以划分为酝酿、组建、运行和解体四个阶段。
  (1)酝酿期。该阶段联盟的主要任务为:识别、评估物流市场机遇,选择高价值的机遇作为目标市场机遇;选择适当的机遇实现模式,即最终确定是否组建动态联盟以实现该物流市场机遇。
  (2)组建期。该阶段联盟的主要任务是构建动态物流联盟的结构框架,并进行物流伙伴企业的选择。具体包括识别合作伙伴选择核心能力并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组织模式选择与合作契约的签订、物流信息网络平台的构建等内容,以确保动态物流联盟的运行,维护各参与方的利益。
  (3)运行期。该阶段联盟的主要任务是任务分配与协调、利益分配机制的确定、信任管理以及运作监督等。动态物流联盟应在合理分配物流任务的基础上,根据反馈和实际物流作业情况,及时协调联盟运行过程中各合作伙伴物流任务目标之间可能发生的冲突。由于合作伙伴参与联盟的根本目的就是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同时追求相应的利益,即动态物流联盟是以利益为驱动的,因此,制定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是动态物流联盟成功运作的关键。为了防止相互欺骗和机会主义行为的产生,除了利用合同约束伙伴企业的行为之外,还必须依靠伙伴企业间的相互信任来补充和规范。此外,为了更好地实现动态物流联盟的目标,必须对合同、物流服务质量和绩效进行监督与控制。
  (4)解体期。当物流市场机遇基本实现之时,也就是动态物流联盟解体的时候。动态物流联盟解体阶段的管理内容有:物流项目终止识别、综合绩效评价、清算机制及利益分配、执行解散计划等。
  
  (二)不同生命周期对组织模式的要求
  由于动态物流联盟生命周期中每个阶段的目标和面对的主要问题不同,因此,适合于实现每阶段目标和解决主要问题的组织模式也会有所差别,即动态物流联盟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会影响到其组织模式的选择。组织模式由组织结构和组织行为构成,分析动态物流联盟生命周期对组织模式的要求包括其对组织结构的要求和对组织行为的要求两个方面。
  (1)不同生命周期对组织结构的要求。动态物流联盟酝酿期主要是识别、评估物流市场机遇,并选择适当的机遇实现模式,因此这一阶段的组织结构要有利于推动动态物流联盟的组织实施。组建期要进行伙伴的选择与基础设施的建设,其结构要有利于各种核心能力的充分发挥,有利于物流资源的统一调动与安排。运行期涉及到物流作业的协调,所以,这一阶段的结构既要有利于联盟整体的资源整合,也要有利于各企业进行信息高速传输与交流。解体期的结构要便于保证成员企业的利益实现。
  (2)不同生命周期对组织行为的要求。动态物流联盟的管理贯穿其运行的整个过程,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不同,管理者的领导风格也不尽相同,进而影响到联盟内部企业间沟通的方式和权限的划分。在动态物流联盟的酝酿期和组建期,要求管理者具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号召力,既要把握住市场机遇,引领动态物流联盟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又要具备足够的风险承担及领导各企业规避风险的能力。同时,管理者还要分配各企业的工作模块,各企业按照初步协议及管理者的安排负责份内的工作。当动态物流联盟进入运行初期,为了实现预期目标,这一阶段的组织模式既要有利于强化联盟的管理,又要有利于营造有效的沟通环境,增强相互间的吸引力。随着动态物流联盟的正常运行,联盟的物流作业活动日益复杂,合作过程中不断有企业加入与离开,管理对象的构成就越来越复杂,管理者从事的领导活动的时空跨度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管理者能够以系统的观点来看待整个联盟的运作以及联盟与所处环境要素间的相互作用和影响,能够进行整体分析、诊断和解决复杂的组织问题。联盟的成员企业要在管理机构的推动下,进行全面沟通,协调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动态物流联盟的解体期对联盟的管理要求并不高,管理者只要保证日常的工作,使各成员能够按协议获得利益即可。这一时期对成员企业的责任和沟通要求也比较低。
  
  三、基于生命周期的动态物流联盟组织模式
  
  由于动态物流联盟,不同阶段占主导地位的核心能力、联盟的主要任务等是有所变动的,因此组织模式也应该有所调整。动态物流联盟不应自始至终采用一种单一的组织模式,而应在不同的阶段选择最为合适的、与之相匹配的组织模式,恰当有效地组织其成员企业,促使动态物流联盟更有效地运行。以下针对动态物流联盟的酝酿期、组建期、运行期和解体期适宜选用哪种组织模式进行分析。
  1、动态物流联盟酝酿期组织模式。动态物流联盟酝酿期的主要任务要求该阶段的组织者对将要实施的市场机遇有充足的了解,必须具备强大的号召力,吸引所需的能力加入到联盟中来,使它们认可联盟的目标并对联盟的未来充满信心。因此,这一阶段采用盟主模式(M1)或中介模式(M4)较为合适。
  2、动态物流联盟组建期组织模式。动态物流联盟组建期必须由具有一定威望的、对联盟整体的运行趋势和所需的各种能力有较全面、清晰的把握,并能统筹规划、合理有效进行物流任务分配的“管理者”来组织完成,能够满足上述对“管理者”这种要求的组织模式就是盟主模式(M1)或中介模式(M4)。
  3、动态物流联盟运行期组织模式。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成长壮大的过程,动态物流联盟也不例外,它同样面临着从初创到成熟再到衰落的过程。这里将动态物流联盟的运行期分成起步阶段、成长阶段及稳定发展阶段。起步阶段。对总体目标物流任务难度特别大、任务十分复杂、工作量比较大的动态物流联盟,首先要进行总体目标物流任务分解。分解后若每个物流企业所承担的物流子任务仍然具有相当大的难度与工作量的,该物流企业还可以根据需要组建以完成自己物流任务模块为目标的子动态物流联盟,这时宜采用主从模式(M5),由该物流企业协调管理各自从属的动态物流联盟。而对于物流任务量相对较少的、涉及物流环节较少的动态物流联盟,这一阶段可以采用联邦模式(M3)。动态物流联盟的初步目标完成,进入成长期,则比较适合采用联邦模式。因为这个阶段,成员企业之间就某一物流机遇的合作刚刚开始,彼此还需要一定的磨合,动态物流联盟运行的规则尚不够完善,协调与管理经验不足等,联盟需要一个能够调动各方积极力量促进联盟组织向纵深方向发展的模式。所以,联邦模式(M3)是一个较理想的选择。随着动态物流联盟的进一步发展,其管理与协调能力大大提高,各成员企业经过调整,彼此之间合作也具有一定的默契,对各自的物流任务及整体目标十分明确,动态物流联盟进入稳定发展阶段,这个时候平行模式(M2)更有利于发展。由于这个阶段是动态物流联盟的稳定发展期,各企业目标明确,各尽其能,所以,基本上不需要中介机构或者盟主来分配任务,它们之间可以在互相信任、默契配合以及合约的基础上延续上一时期的工作,主动互相沟通,自发协调。这种“无政府”模式既可以减少物流联盟整体的管理成本,还能使各成员企业得到被认可的“心理满足”。
  4、动态物流联盟解体期组织模式。虽然动态物流联盟运行到这一阶段,其既定目标已经基本实现,但是这一阶段涉及到利益的分配、联盟解散时间的确定,资产的清算和后续服务等问题,所以,动态物流联盟的运营还没有结束,这时宜于采用联邦模式(M3)来处理以上问题。因为这个时期是各物流企业实现利益的阶段,也关系到以后能否再次合作等,所以,这一阶段必须使得各参与者都加入到管理中来,使得利润分配等问题清晰透明,企业间没有互相猜疑和不信任的情况。然后根据责任要求由某一成员企业或者经过协商通过ASC来决定由谁来完成后续服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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