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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利用外资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杨永生

  摘要:本文通过对鄂尔多斯市能源行业利用外商投资情况的分析,指出了其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相关路径选择及对策。
  关键词:能源行业;发展战略;外商投资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7-4392(2009)增-0141-02
  
  一、外商投资能源行业基本情况
  
  (一)鄂尔多斯市外商投资企业迅速增长,规模不断扩张
  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共有外商投资企业71家,总投资65.07亿美元,注册资本27.55亿美元,注册外资18.27亿美元,全市实际利用外资额7.31亿美元。从近三年情况看,外资流入呈现增长趋势,年均增速达到14.6%。2009年上半年,外商投资企业实现利润32亿元,上缴税金1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6%和9.3%,其中外商投资煤炭行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外商投资工业企业增加值的60.21%,利润总额及上交税金分别占到了70%和60%,外资企业中煤炭企业占据了主导地位。
  (二)煤炭行业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
  近年来,随着能源资源行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外商直接投资煤炭项目近年来迅速发展。2009年上半年,共登记注册4家外商投资企业,其中煤炭项目3个(另一个为医药制造业)。从2009年上半年分行业实际利用外资结果看,煤炭开采利用外资占全市实际利用外资总额的97.6%,其它制造业的占比仅为2.4%。
  
  二、能源行业利用外资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收益率偏低
  根据对鄂尔多斯参加外汇年检企业的经营情况分析,2003-2005年净资产收益率(ROE)分别为7.4%、7.2%、6.8%,出现逐年下降趋势,与我国东部地区平均15%-20%的投资收益率相比相差甚远,如果加上没有参加年检的企业,投资收益率更低,据测算平均水平只有6.3%左右。资本天生是逐利的,西部地区投资收益率普遍偏低,外资不愿意到西部投资,尽管西部大开发以后,特别是鄂尔多斯被定位为国家能源基地之后,国家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以吸引外资的投入,但是从政策上的优惠到实际赚取的利益之间还有许多不确定因素,风险较大,缺乏可操作性的具体政策细节,因此能源行业利用外资并没有出现大的转变。
  (二)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单一,加剧了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鄂尔多斯是一个典型的资源能源带动经济增长的地区,近几年新建的大中型企业多数属于采掘、能源和煤化工产业,而这些企业在加工链条、技术附加值方面都面临一定的问题,同时受能源价格管理以及市场上产能过剩的影响,不同程度出现利益转移、企业亏损、企业利润率偏低等现象,造成外商企业投资收益率不高。另外,随着煤炭产量及煤炭输出大量增加,鄂尔多斯把与煤炭相关的高耗能产品的生产及深加工、煤焦油的加工、大型发电厂等作为鼓励发展的产业,给予各种优惠电价和各种税费减免,使外资流入的80%左右进入煤炭行业,导致主导产业结构单一,易造成过分依赖煤炭产业而降低其综合抗风险能力的局面。笔者认为,这样的增长结构导致地方政府过度关注优势产业的发展,加剧了地区产业结构的不平衡,进而导致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三)外资投入产业结构不均衡,产业无法形成集群
  目前,鄂尔多斯引进的外资主要集中在资源开发型的项目上,其次是服务业和制造业。其现代工业的建设主要是在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动因下发展的,这就决定了鄂尔多斯地区以采掘业和原材料工业为主、中央企业和大中型国有企业为主的工业结构。这种特殊的工业结构,导致主导产业及其扩散效应都极其脆弱,制约工业化的持续发展和社会性资本的积累,也影响了外资对本地区即有企业的并购和改制。分析显示,目前,我国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分布情况比较稳定,第一、二、三产业的比例分别为6:65:29,而鄂尔多斯地区90%以上的外资投入到第二产业,第二产业中95%投入到煤炭电力行业,而需要巨额投资的农业、基础设施、基础产业的投资较少。一个地区依靠自己的资源优势利用外资的结果,并没有使资源优势完全转化为理想的经济优势,现有的产业结构并不能对外资产生较大的吸引力。因此,外商投资新建的行业和产业,也可能由于缺乏上下游企业的配合及良好的服务,无法形成最佳的产业聚集。
  (四)外资投入环境的非均衡发展,增加了宏观调控决策难度
  首先,从税收政策方面来分析,从80年代开始,东部发达地区就拥有“两优一免”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西部地区在十几年后才出现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这期间,东西部地区在吸引外资、支持产业发展方面已经形成了巨大差距。其次,从支持项目的角度考虑,国家的重点项目投资首先向东部地区倾斜,而西部地区不论是基础设施还是大中型项目的开发投资始终滞后,相对的产业发展和资金的配套与东部地区形成巨大的反差,这种非均衡发展模式,形成了一种制度性障碍,制约了外资投入的差异性。第三,从鄂尔多斯能源发展模式来分析,在鄂尔多斯独特的资源优势和市政府招商引资政策的吸引下,鄂尔多斯外商投资能源行业规模迅速膨胀。目前外资大量流入能源化工行业,一方面会对国内资本产生挤出效应,加剧国际收支失衡和国内流动性过剩,进一步增加国内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难度;另一方面也会加剧国内资源紧张和环境保护的矛盾,影响我国重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三、利用外资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及对策
  
  (一)路径选择
  1.引进来的路径选择。
  采取并购的方式引入外资,是国内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鄂尔多斯煤炭、电力、天然气等大型企业很多是国有企业,借助外资,以并购方式对能源行业国企进行技术实力改造,不仅解决了资金短缺问题,更能提升中资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从引资对象来考虑,目前,鄂尔多斯的引资主要在亚洲的香港、日本和韩国等地区。今后,扩大引资发展绿色能源经济,吸引欧美日跨国公司将是鄂尔多斯利用外资进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目的是吸引世界上规模最大、技术最先进、国际竞争力最强的跨国公司,鼓励其与本地区进行行业联盟,提高国际竞争力。
  2.走出去的路径选择。
  从利用资本的角度来分析,因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享受东道国的国民待遇,各项经营行为本土化,融资同样如此。现代企业通常是负债经营,只要企业的投资收益率大于贷款利率,负债经营便有利可图。按照会计学原理,负债率在50%―60%对于投资方和贷款方都较为合理,因此,我国境外投资企业可以融资50%-60%。因此,我们的企业,以并购的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可以控制更高比例的资产。
  (二)对策建议
  一是要培育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可以突破先前产业结构的障碍,一方面用高新技术直接推动本地区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去直接或者间接改造传统企业和国有企业,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升级与进步,提高出口商品档次、质量、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加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二是加快优势资源和农业资源的开发,以煤炭、石油、天然气、水力资源和金属、非金属矿产开发和深加工为重点,推出一些骨干项目,吸引外商以参股、购买部分股权和生产经营权等方式进行投资,联合开发和共同受益。结合本地特色农业,鼓励外商投资兴办创汇农业项目,将农副产品的产能过剩顺利转移境外。
  
  (责任编辑李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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