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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我国实行环境保护税现状的初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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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经济水平的大幅提高,环境污染的负面影响也接踵而至。在新时期新思想的影响下,生态理念逐渐深入人心,环境保护税的开征也正在此背景下有序地进行着。由此,结合当前的资源发展问题,并对环境保护税在我国初步实施体现出的一些问题进行总结,为下一步应该施行的举措进行探讨;同时,分析我国初步开展环境保护税的发展背景以及内涵,并归纳出相应的小结,这将对进一步认识这一项税制产生重要影响。
   关键词:税收;环保税;现状;不足之处
   税收是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绿色税收作为连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位一体”总布局的重要桥梁,同时也是贯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重要纽带。新时期,建设生态文明的绿色税制,是保障绿水青山的一项重要举措。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首个绿色税制主体税种——环境保护税正式施行,取代了施行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环境保护税法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绿色税制、推动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法律,将有利于贯彻落实保护环境、节能减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可持续发展道路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然而,自我国环境保护税开征以来,给社会经济环境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短期新费税改的不适应之处也逐渐显露出来。在此基础上,对新税改革下现状的进行探讨,对进一步理解环境保护税这一主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我国环境税收的发展现状
  (一)“费改税”的实施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的执行,标志着执行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排污收费制度已有30多年的发展,在改革新篇章的序幕下,排污收费制度以刺激企业积极治理污染、筹集环保治理资金两大手段为我国的环保事业贡献了力量。目前排污费缴纳额较大的主要是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而且排污费属于行政性收费,法律强制性不足,加之环保部门缺少强有力的惩罚性机制,使得执法力度在一定程度上不够。然而,与排污税相比,环保税的法制化程度更高,征收机制更加规范透明,更加有利于推进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环保税的开征,是我国迈出完善“绿色财税”的重要一步。同时,对企业绿色发展释放出了积极的引导信号,有助于促进减少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解决排污费刚性不足的问题。这符合我国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迫切要求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将会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产生深远意义。
  (二)现行新税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为绿色财税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但由于我国在这一方面的研究起步较晚,因此在理论研究和政策实践等方面均落后于西方发达国家。但与新时期我国税制整体绿化要求相比,当前开征的环保税仍存在差距和不足之处。
  首先,财税理论研究多是借鉴别国经验,理论基础可能与中国国情结合得不太密切,需要在今后进行深入的实践调研。同时,新税制是在排污收费制度基础上进行的,排污费收费中存在的部门管理问题可能会在实施过程中带来一定的影响,在人员配备上,要求可能会更高,现有的执行人员和技术可能难以达到征收要求的实际效果。
  其次,环境保护税作为一项新的税法,在税收范围、税费关系、收费标准等方面上可能存在不足。李嘉悦(2018)认為现行的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偏窄,环境保护税开征是实现排污收费政策到税收制度的平移,但是按照排污费的项目设置税目,应税污染物包括四类,却未将碳排放、硫排放污染纳入征收范围;而税费关系上,环境保护管理中以费挤税,侵占税基现象十分严重,对缴费企业和国家相关部门履行环保职能时,将会造成不利;章君(2018)认为环境保护税税率偏低。环保税的税额征收标准与原排污费的收费标准基本一致,税率的设置低于污染治理的边际成本,很可能难以起到调节作用,从而对排污行为产生有效的约束。
  以上环境保护税法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特别是在征收的范围、标准来看,很可能对治污达标的企业征税有失公允。一直以来,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应该是强调环保意义大于经济意义的,而从当前开征中存在的不合理来看,环境保护税的开征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负担,对短期内的经济增长有抑制作用,这有违于环保税立法的初衷。
  二、环保税未来实施的几点建议
  环境保护税是新时期我国迈出“绿色财税”坚实步伐的重要举措,新税法应立足于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要求,着眼于充分发挥政策的调控作用,增强政策与市场的契合度,将新的税制切实地融入到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中去。在注重前瞻性的同时,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市场机制的自我调节与完善。
  因此,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范围,同时确立环境保护税协作机制,搭建涉税数据共享平台,这将大大提高税制实施效用。同时,应该站在节能环保的角度,在衡量企业与国家利益的基础上,一方面对碳排放企业的排放份额进行适宜分配,另一方面政府完善好对新能源产品的补贴,为高污染高能耗的企业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为企业发展转型提供时间,达到经济与环保二者的统一,从而取得双赢的效果。
  最后,为增强环保税的作用效果,未来应该在加强地方政府环境税收资金的监管,切实保障环境税收的资金用于环境污染治理行为和绿色技术创新活动,促使我国经济发展实现的绿色转型。
  结语
  从我国开征环境税的目的来看,推行环境保护税不是为了取得税收收入,而是调整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从而更理性和自觉地保护环境。虽然,当前我国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人们也希望通过设立更加严格的收费标准将排污水平降低到对环境影响较小的程度,甚至做到“少排放不征税”,真正意义上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然而,在现实中,我们却难以利用税收手段来有效地限制环境的破坏。因此,短距离来看,目前我国的环境税体系的建立仍处在一个成长阶段,改革之路任重道远。
  参考文献:
  [1] 章  君.“两山”理念背景下我国绿色税制体系的构建[J].天津商务职业学院学报,2018,6(06):48-52.
  [2] 李嘉悦.我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的困境与对策探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8,29(21):52-53.
  作者简介:
  徐  丹(1994.5-),女,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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