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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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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越来越热门,但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一定的缺陷,例如投机情况严重、风险出现频率高与控制力度不足等,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来说,为了提高银行的核心竞争力,跟紧经济发展的步伐,银行要优化金融衍生品的交易策略本文对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策略进行了论述,对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容易出现的问题和具体策略进行了分析,目的在于提高读者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认识,为国内商业银行新时期金融业务的发展提出相应的建议,以供参考。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优化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发展,我国商业银行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2004年,银监会制定并颁布了《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業务的管理暂行办法》,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准入和风险控制进行了规范,我国金融衍生品交易步入快速发展期,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存在一系列问题,这就导致国内银行的核心竞争力不强,容易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场竞争中受到外资银行的压制,因此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策略亟待转型。
  一、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现状
  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情况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银监会颁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之前的时间段,这个阶段中,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银行主要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这四大国有银行,其他银行与外资银行的参与度不高,而在《暂行办法》颁布之后,其他银行以及我国国内的外资银行等银行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参与度越来越高,在《暂行办法》实施之后,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五家大型外资银行马上向银监会递交了参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申请,之后更多的银行也纷纷加入了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市场之中。
  根据《中外资银行衍生产品报告》来看,在整个交易市场中金额占比最大的是外资银行,以外汇合约和远期掉期合约为主,从产品类型方面来分析,外汇型金融衍生品交易是最主要的类型,利率型金融衍生品其次,这两种产品占比超过百分之九十,而信用金融衍生品在国外已经流行开来,在国内的普及程度不高。
  由于国内商业银行在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专业程度不足,对产品的价格确定以及自主涉及的能力不够,我国银行衍生交易的形式以“背对背”交易为主,“背对背”交易指的是国资银行与企业之间无法做到纯粹的双方交易,需要借助外资银行这一第三方进行交易,一种形式是国资银行与企业之间交易完成后需要外资银行平盘,另一种是外资银行直接成为中间方。
  二、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
  (一)国内银行本身方面的问题
  我国国资银行对于金融衍生品交易方面的专业能力不足,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首先是产品设计和定价的能力不足,不能自我确定产品的定价,目前所使用的体系几乎全部是沿用外购体系,当产品发生变化时,国内银行就无法确定定价,只能向外资银行进行询问,这就直接降低了国内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竞争力,这一问题的后果很严重,这会导致以后如果出现了新的衍生品交易类型,国内银行会始终落后于外资银行,始终被外资银行压制。其次是交易形式太依赖中间商,大多数国内银行在与企业之间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时必须依赖外资银行等第三方,自己没有独立完成交易过程以及平盘过程的能力,交易的命脉掌握在自己的竞争对手手中,这也直接导致了国内银行严重缺乏竞争力。
  (二)监管方面的问题
  我国对于金融衍生品教育的监管存在问题,首先是在设置监管机构时存在问题,我国的监管方法过于传统,然而金融衍生品是一种混合产品,涉及的金融领域和层次较多,具有显著的多行业混合特征,传统的监管方法会导致效率和市场健康度的下降,其次,监管法律法规等方面也存在问题,很多法律虽然已经建立起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但是内容不完善,对很多方面的监管内容尚是空白的,这样一方面会导致监管过于随意,另一方面也会导致钻空子的现象发生。
  (三)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商业银行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内部管理时往往会出现不完善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交易员超权交易现象、在衍生产品代客交易中未对敞口风险及时估值、表外业务风险控制系统的有效性有一定缺陷、关联公司共用一个保证金账户叙作衍生交易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交易时出现安全隐患,直接损害银行本身以及客户的利益。
  三、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优化方式
  (一)政府方面
  要想优化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国家和政府的支持是最重要的,政府要运用自身宏观调控的权力来稳定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首先,政府要积极完善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金融衍生品交易做好基础建设工作;其次,政府要扶持国资银行的人才引进工作,提高国资银行的金融产品自主设计与自主定价能力,提高国资银行的核心竞争力;政府还要继续推动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保证金融衍生品市场能够有良好的市场环境和交易环境;此外,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要在政府的协助下建立自我管控体系,整个监管体系要由行业的自我监管、政府监管以及投资者参与者自身监管三部分组成,需要从个人到政府各个方面通力合作。政府还要加强国际合作工作,制定相应的政策来推动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与国际市场接轨。
  (二)商业银行自身方面
  对于国内商业银行本身而言,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风险管控工作是相当重要的,就之前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风险来看,主要分为两种类型,其一是商业银行在参与市场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交易风险,其二是投资客户出现风险,而这两种风险逐层累积,最终都会导致商业银行自身的信用和利益受损。为了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抵抗能力,我国商业银行要全面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之前要详细对交易对象和相关法律条文做出研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分析和预防工作,在交易过程中要仔细确定每一条交易内容,还要从银行内部制度和人才引进等方面入手加强对衍生金融交易产品的管控能力。   (三)监管机构方面
  商业银行要积极和监管机构进行合作,与监管机构一同促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发展,同时不同监管机构也要进行全面的合作,虽然在政府的主持下我国各个监管机构已经建立了定期交流制度,但是事实上此项制度更多是流于形式,具体的操作情况则并未详细说明。建议银监会、保监会和证监会这三大监管机构各自派出专业人员组成专门的金融衍生品监管机构,由此机构专门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机构。此外,在进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监管以及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时,我国要积极借鉴外国的先进经验,国外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发展时间较长,交易经验丰富,因此我国要学习外国制定专门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律,让金融衍生品交易有明确的法律可以作为凭据。
  (四)金融衍生品方面
  银行对于金融衍生品本身的交易核心竞争力也是重要方面之一,我国国内商业银行对于金融衍生品方面的交易专业程度不足,为了改善这一缺陷有两种解决方案,接下来进行分别介绍。
  第一是将目前的较为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结构进行分解,将一项金融衍生品分为几种不同的类型,这样做一方面可以降低交易的操作复杂程度和难度,让国内银行凭借自己的能力就能完成整套交易操作,另一方面,将复杂的产品分解为简单的产品可以通过简单产品来平掉风险,目前国内银行对简单金融产品的处理能力是普遍具备的。
  第二是提高银行自身的专业能力,起码要做到具备自主定价的能力,要摆脱传统的“背靠背”交易模式,降低对外资企业的交易依赖度,“背靠背”交易方式不仅限制了我国商业银行的竞争力的提高,还导致了国内银行利润的损失,让一部分利润流入了国外银行,為了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定价能力,我国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定价系统的试开发和试运行,要敢于尝试,在保证风险的可承受程度的前提下采用自主研究的定价系统来进行交易,此外还要积极引进国外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系统进行运行和研究,这样做一方面可以让我国商业银行进行学习,另一方面可以让我国商业银行提前适应国际市场,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只有拥有自主研发的能力,我国企业才能真正具有核心竞争力。
  结束语
  对于我国商业银行而言,为了提高在日渐开放的银行业大环境下的核心竞争力,国内商业银行必须进行及时转型和优化,对金融衍生品交易策略的优化就是其中的重要部分。本文对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策略进行了论述,从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商业银行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现状以及优化方式三方面进行了分析。要想完善国内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市场,不仅需要银行本身的资源投入的业务转型,也需要国家的重视和指导,只有结合各方面的努力才能真正创造良好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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