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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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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业是中国与中东欧国家的战略合作产业,农业经贸合作是双方农业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河北省是中国的农业大省,而中东欧很多国家的农业开发条件较好。随着中国与中东欧合作日益深化,河北省应寻求农业国际合作的新机遇,拓展农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新模式。通过介绍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合作现状,分析双方农业合作的有利条件、影响因素以及合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为促进河北省农业创新发展,推动与中东欧国家深化合作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东欧;河北省;农业合作
  Abstract: Hebei Province is a large agricultural province, and agriculture is a basic industry in Hebei. Many countries in the 16 countries of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such as Poland, Romania, Hungary, Serbia and Albania, are rich in agricultural resources and have good agricultural development conditions. Agriculture is a strategic cooperative industry between China and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Agricultural economic and trade cooperation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sides. As China’s cooperation between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deepens, it is necessary for Hebei Province, as a major agricultural province, to seek new opportunities for international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and expand a new model for agricultural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status quo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between Hebei Province and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analyzes the favorable conditions and influences of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sides, and the problems in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between the two sides, and then proposes to promote the further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e in Hebei Province and promote cooperation with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Countermeasures.
  Keywords: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 Hebei Province; Agricultural Cooperation
  近年来,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在装备制造、航空、食品加工、教育、旅游等多个领域的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截至2015年底,中东欧主要国家累计在河北省投资113家企业,总投资额1.96亿美元。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交流与合作也逐渐加强。河北省是农业大省,但目前农业发展水平不高。据石家庄海关统计,2017年河北省农产品出口101.6亿元,同比增长1.9%,低于全省出口平均增幅3.6个百分点。2018年1—4月份全省农产品出口31.1亿元,同比下降5.2%。作为农业大省,河北省应积极寻求农业国际合作的新机遇,延长农产品产业链,开拓新的農产品市场,为农业发展打造新引擎。
  一、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现状
  (一)贸易领域扩展,企业合作加强
  河北省与中东欧农业企业贸易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包括奶制品生产销售、蔬果贸易、畜牧与肉食加工、酒类生产、羽绒制品加工等。众多企业在中东欧投资项目,利用当地资源,在实现本地生产本地销售的同时,出口到临近欧洲国家。
  (二)农业经贸合作论坛成为推动双方农业合作的重要机制
  至2016年,已成功举办了11届中国—中东欧国家农业经贸合作论坛,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论坛已发展成为重要的合作机制。2012年,农业领域合作机制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机制大框架;2013年和2015年,先后纳入《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布加勒斯特纲要》和《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贝尔格莱德纲要》;第三次中国—中东欧地方领导人会议于2016年在河北省唐山市举办。现场有16个合作项目签约,包括石家庄森泰园林建筑工程公司与凯丽雅保加利亚玫瑰公司生产玫瑰系列产品项目;石家庄迈瑞商贸公司与德国哈贝公司合作建设波兰中欧农产品交易中心及匈牙利食品厂项目等。2018年中国·廊坊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上,400家河北企业同中东欧200家企业洽谈业务。各种论坛加强了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对话,立陶宛、罗马尼亚、保加利亚等国农业部长已通过论坛与河北省进行多次会谈,论坛通过报告、对口洽谈、展会、实地考察等方式,为企业与政府对话搭建平台,增进了企业与企业、企业与政府间的信息交流,有力推动了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业合作。   (三)依托科研院校加强交流
  河北省支持农业院校及科研机构同中东欧国家加强交流,在种质资源、优良品种、节水增产、土壤改良、农产品深加工等方面加强合作。与罗马尼亚、保加利亚、波兰等签署农业联络机制备忘录,组织农业投资洽谈会、农业交流座谈会,对接投资项目,为双方农业企业、科研单位提供合作平台,如河北农大渤海理工学院与斯洛伐克尼特拉农业大学科研及办学合作项目;河北经贸大学与罗马尼亚巴比什波雅依大学、波兰维斯瓦大学合作共建“中东欧国际商务研修学院”项目,使雙方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二、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开展农业合作的有利条件
  (一)河北省农业发展潜力大
  近年来,河北省现代农业建设水平有所提升。2015年,现代农业实现度为69.2%,比2010年高出21.6个百分点,平均每年提高4.3个百分点。现代农业基地建设发展迅速,约建有示范基地300个,其中6个为国家级农业示范区,包括节水、设施农业、种植、养殖业的良种繁育、生产示范等领域的先进技术,将科研与生产切实结合,为河北省农业发展积累了经验。
  (二)河北省政策支持力度大
  2014年9月,河北省出台《关于加强与中东欧国家全面合作的实施意见》中把中东欧国家作为河北省对外开放的重要战略区域之一,在双方农业经贸合作方面,提出发挥金融机构组织网络的优势,发挥中捷友谊农场的桥梁作用,形成常态化投资促进机制,发展新形势下的农业经贸合作。
  (三)各类平台开创合作新模式
  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简称“进博会”)成为中东欧国家农产品重要的展销平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参会的15名国家元首中,中东欧国家领导人占到了4位。进博会配套现场活动多样,包括各类产品发布会、品牌推介会、论坛活动、对接签约活动、线上购物活动,由知名电商配合开展首届进博会同款产品线上同步发售活动。进博会与中国跨境电商合作,方便中东欧企业与中国消费者直接对接。通过进博会这个平台,更多的中东欧优质农产品被中国人民所熟知,助力双方经贸互动。2018年11月8日,中国—中东欧农产品和其他产品电商物流中心与展示馆在深圳开幕,不仅为中东欧特色农产品和其他产品提供了全面展示的平台,而且将为金融结算和物流集运等提供一体化综合服务。
  三、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农业合作存在的问题
  (一)农产品贸易国别集中,合作方式单一
  自国际金融危机和欧债危机爆发以来,中东欧和中国的合作意愿才逐渐加强,河北省与中东欧的合作历史更是短暂,双方贸易量较小,贸易国别集中度较高,农产品贸易市场以波兰和罗马尼亚为主,与其他国家经贸往来较少,与中东欧国家的农产品贸易发展不均衡。与中东欧11个国家贸易顺差,与5个国家贸易逆差,总体上处于贸易顺差地位。合作方式以传统贸易为主,过于单一,农业对外投资在双方农业合作中发挥作用较小。
  (二)农产品贸易风险凸显
  农产品易腐烂变质,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除此之外还面临价格波动、贸易政策等风险。同时,河北省与中东欧合作过程中,涉及更多投资、知识产权、劳动者权益等国际规则,对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河北省农产品贸易整体增速处于较低水平,农产品贸易风险愈发凸显。
  (三)河北省农业企业融资难度大
  河北省金融机构对农业企业贷款融资的门槛高,目前农业企业普遍感到融资困难。优惠政策和管理策略不足,农业实际优惠措施少,对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多是针对工业项目制定的。
  (四)中东欧国家经贸合作壁垒较高,引导力度不够
  中东欧国家整体贸易便利化水平仍较低,在信用证体系、检验检疫机制、仲裁和争端解决机制缺失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双方未能实现海关通关数据实时交换,互相承认海关监管结果,未建立海关对相关运输贸易航线及货物的有效监管,通关效率低下。中东欧多数国家行政审批手续繁复,效率低;农业招商引资部门缺乏宣传意识,导致中方企业对其农业市场情況、投资环境、技术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市场信息沟通渠道不畅,影响企业投资合作积极性。
  四、河北省与中东欧国家加强农业合作的对策建议
  (一)开展农业现代化技术合作
  中东欧国家农业技术各有所长,政府应搭建共享农业数据平台,加强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把研究、推广新技术作为双方农业合作的重要举措。例如,同波兰进行蔬菜与水果加工技术合作,同罗马尼亚加强蔬菜科技合作,同匈牙利深化畜牧业合作,同塞尔维亚开展生物技术研究合作,同捷克加强遗传育种及农业机械化领域合作,与保加利亚进行作物栽培及动物疾病防控方面的合作。
  (二)建设现代化农业产业园区
  利用双边农业交流合作机制,共建涵盖科研、生产、加工、仓储物流、销售等环节的境外农业产业园区,作为河北省先进农业产能在中东欧的“承接区”;鼓励河北省农业龙头企业在波兰、罗马尼亚、匈牙利等农业条件较好的国家建设农业技术示范中心、农业示范园区和农业产业化农场,以传统种植和贸易为基础,扩大优质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开展农业种养植和农产品深加工,带动化肥农药、农机农具装配、棉纺机械等产业和产品“走出去”;争取农业部农业合作示范区认定挂牌,形成河北省境外投资样板工程;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突出地方特色,打造一批特色出口农产品创汇基地,拓展河北省和中国东欧的农业合作方式。
  (三)为农业企业提供财政配套扶持
  《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索非亚纲要》提出鼓励中国与中东欧国家金融机构加强投融资合作,开辟投融资新渠道,推出新的融资工具,增强银企联动。河北省应整合财政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农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培育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成熟的境外农业合作园区申请国家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贴息、农机购置补贴境外延伸试点等资金支持。
  (四)信保公司助力农业企业发展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政策扶持力度,组织银行、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与企业有效对接,发挥信用保险公司媒介作用,为农业企业的经贸合作打造更加便捷的平台;发挥信用保险公司全球化网络、多元化平台以及专业化产品优势,通过多产品、全链条式的服务,帮助农业企业实现风险管理全覆盖;依托信保公司国别风险研究中心和资信评估数据库,为农业企业提供专业的信息咨询和保障服务。
  (五)利用互联网加强农业全产业链合作
  近年来,“互联网+农业”已成为农业发展的大趋势。河北省应充分发挥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高科技技术的支撑作用,推动农产品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筹建,以及农产品电商物流与展示中心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全程可追溯、农业装备智能化,提高农业产业的生产效率,促进双边农产品贸易与投资;利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农业产业优势,创建农业投资全产业链平台,优化分工,以农业产业链上下游投资为突破口,在中东欧主要国家投资重点产业。
  (六)旅游业与农业发展紧密结合
  当前,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井喷式增长,商机巨大。河北省应利用毗邻京津的区位優势,积极发展休闲旅游农业,培育休闲农业示范村;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探索农渔结合、农机农艺结合等新型生态农作模式;拓展家庭农场产品营销渠道,建立农场购销网络,鼓励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及城市直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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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乔虹 董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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