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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央企实施破产清算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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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国家“三去一降一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推进,国务院国资委相继出台了中央企业深化改革“瘦身健体”“处置僵尸”企业等举措,央企全面推进供给侧改革,部分央企因此退出经济市场,而破产法是调整市场主体出局的法律。本文首先对当前央企破产清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并结合央企发展的实际需要,制定了提升破产清算问题处理质量的具体措施,对提升央企的综合性发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破产清算 央企 优化实施
  一、引言
  央企在破产过程中得到正确的破产清算,是保证央企的发展质量得到有效维护的关键。因此,很多央企都将破产清算工作的研究设计作为重要工作内容,使央企破产过程中的主要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二、央企破产清算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央企资不抵债,难以取得法院受理破产清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在实际操作中,央企因“处僵治困”“瘦身健体”等多方因素,出现资不抵债情况时,难以及时通过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作为债务人的央企,以债务人身份向法院提交申请,需有股东会决议,而“处僵治困”“瘦身健体”等因素,大多是控股方根据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要求的内部管理决策;一般情况并不是所有股东的意愿,不是其他股东关注的重点,央企很难通过股东会决策程序形成决议提交破产申请。央企的债权人一般情况不愿通过法律途径主动申请央企破产清算,因为一旦进入破产清算,债权人必将产生损失。因此,除央企自身就是大债权人外,欲通过债权人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也有一定的难度。
  (二)财务舞弊风险并未得到完整控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国有企业所面临的经济形态在发生深刻变化,大量央企进入破产清算。央企在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对大量经济价值较高的资源进行整合调配,对资产价值进行审计、评估和拍卖。在这一过程中,国有企业破产清算工作总量较大,法院指定管理人缺乏足够的专业人员,央企管理人员存在怠于行使债权的问题。破产清算过程对重大资产交易问题的重视程度不足,缺乏对审计评估工作结果的有效分析,导致财务异常情况的分析工作难以充分适应财务审计评估工作结果的应用需要,无法为财务舞弊风险的管控提供帮助。一旦央企破产过程中出现财务舞弊,则会直接构成债权人权益的损失,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不利于破产清算工作的积极推进。
  (三)央企破产清算程序改革力度较差
  破产清算工作的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破产清算程序的合理性。但是,现有的很多央企在进行破产清算管理的过程中,对于破产清算程序改进缺乏足够的重视,并没有从时间跨度管控和结算过程分析的角度,制订央企的破产清算管理方案,导致破产清算工作在推进的过程中,难以有效地适应资产清算复杂性控制的实际需要,无法在资产清算过程风险控制策略设计方面取得进展。部分央企在进行破产清算程序设计的过程中,只简单地按照资产的价值特点进行清算方案的设计,无法在程序改进策略的设计方面取得进展,最终导致资产清算程序的改进力度较差,无法有效地规避资产损失风险。
  三、央企破产清算工作改进策略
  (一)加强与股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
  央企步入破产清算程序,退出经济市场,是经济体制改革发展的必然,是央企无法适应改革要求的结果,是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的方式,是投资者止损的方式。央企应加强与其他股东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从政策、经济等方面加强对企业破产清算利弊的全面分析,重点加强其他股东关注事项的分析与研究,争取全体股东的认同、理解与支持;通过全体股东集体决策方式,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这有利于尽快推进央企破产清算。
  (二)提高财务舞弊风险的控制水平
  央企需要对破产清算过程中所涉及的资源整合复杂性加以研究,使破产清算工作推进过程中的相关风险可以得到完整的认识,为风险控制工作的改进提供有利条件。在针对财务舞弊问题进行应对策略设计的过程中,需要加强与管理人的沟通与协调,平衡管理人与央企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债权人权益保障机制的关注,尤其要全面开发债权人在强化监管机制方面的作用,使财务舞弊风险管控机制可以得到更加成熟的构建。要结合央企破产清算的流程特点,对央企经营性质活动的秩序进行保障机制的建设,强化对重大资产交易情况的管理,强化管理人对破产清算央企的过程管控;从规避重大财务风险的角度,加强对财务舞弊问题控制工作的关注,使财务工作的状况可以得到详细完整的考察,并使财务审计机制的建设能够充分适应财务舞弊问题的管控处置需要。
  (三)加大央企破产清算程序改革力度
  央企需要加强对破产清算工作效果影响性的研究,并对破产清算程序的构建理念进行分析,使破产程序改革工作的推进可以在现有程序的关联性因素得到充分明确的情况下进行处置。一定要强化对破产清算工作风险管控策略的关注,尤其要对央企生产性工作和交易性工作的具体内容予以研究,使破产清算程序的改革可以充分适应央企常规工作运转的实际情况。要使用实地考察的方式对央企的资产价值进行判断,细化资产清算过程中的成本支出状况,为破产清算程序的改良提供充足的经验借鉴。
  四、结语
  央企所持有的资源总量较大,在央企破产的过程中,需要对大量的资源进行保护方案的建设。因此,加强对央企破产清算问题的关注与研究,并结合央企优化发展的实际需求,制定提升央企破产清算管理工作质量的具体策略,对提升央企破产清算管理综合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者单位为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 付海波.企业破产清算的财务问题分析与实务研究[J].现代经济信息,2017(16):209.
  [2] 黃德荣.企业破产清算如何做好财税处理[J].注册税务师,2018(06):59-60.
  [3] 李玉文.妨害清算罪立法的实然缺憾与应然选择[J].政治与法律,2006(06):2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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