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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切实防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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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改革开放40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推进,完善的公司治理,健全的市场化经营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得到强化,我国的国有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而作为兼具商业类和公益类特点的国有企业,既要在不具备先天优势的前提下,平等地与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市场竞争,还需要承担着提供公共产品和社会服务的职能。在市场化竞争日益激烈的当下,国有企业受各类内、外部风险因素的影响越来越多,明确风险产生的原因并找到合适的风险规避和解决策略,对于增强国有资本实力,发展国有企业自身优势,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都具有现实意义。本文从分析国有企业面临的经营管理风险角度出发,着重探讨了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国有企业 管理风险 成因 防范措施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国有企业面临的市场环境越来越复杂,存在的风险较以往也越来越严峻,也更具有隐蔽性和破坏力。除了经济环境、国家政策、行业风险、金融市场等不受企业完全支配的因素外,我们面临的很重要的一个风险就是经营中的管理风险。企业制度体系建设是否完善,内部控制执行是否到位,人员综合素质是否符合现代化管理要求,企业对经营风险是否有足够的认识程度和有效的防范手段,都直接影响着企业管理风险的大小及对风险的承受力。因此,对于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的清醒认识对于每一个国有企业管理者都是至关重要的。
  一、管理风险的表现形式
  管理风险的主要表现为企业日常工作中由于管理者自身经营决策不当、资信调查不实、审查论证失严、工作能力不足、业务操作违规、内部监督失效等工作缺失造成的经营指标、会计信息失真;國家政策、法律法规贯彻失败;国有资产流失受损;企业资源浪费和无效使用等情况。企业的管理风险不仅影响了企业既定经营发展目标的实现,更会衍生出一系列的法律风险、财务风险、信用风险、团队风险及人力资源风险等诸多内外部风险隐患,直接影响企业的生存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管理风险的形成原因
  国有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的存在,分析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缺失,无法涵盖企业各业务全流程,制度设计不符合企业实际需要,造成员工行为缺乏操作依据、全凭一腔热情开展工作。
  第二,岗位职责分工不明确、不合理,权责确定不对等,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存在只负责签字,不负责把关的思想认识,使业务监管失效。
  第三,制度执行刚性不足,有制度不执行、选择性执行或执行不严,都造成制度起不到应有的规范性作用。
  第四,法律意识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对于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工作原则认识不到位,产生了无主观意识的违规甚至违法操作。
  第五,专业管理知识不扎实,工作经验不足,对风险的识别、判断能力差也是造成潜在风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第六,职业素质与工作需要不匹配,职业素质不仅是指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更是指职业操守、职业道德和价值观、责任心,工作态度的不端正和责任意识的缺失更是造成管理风险存在的重大隐患。
  第七,长期的惯性思维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经验主义和习惯性的违规操作成为正常,造成风险漏洞却不自知,盲目开展业务。
  三、管理风险的防范措施
  近几年来,各级巡视巡查、审计检查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对国有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违规经济事项都进行了及时纠偏。但是通常情况下,更多风险的事前防范比事后纠偏更为重要,也更加有效。因此,风险的防范要采取积极的应对态度,如何及时发现隐患、完善自身抗风险能力,防患于未然并最大限度规避、降低风险才是我们能够从自身出发采取的有效举措。
  (一)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及内控监督体系
  建立完善、合理的制度体系是规避风险的前提,企业要结合生产经营实际,充分考虑各项常规及特别事项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的需要,完善业务流程设计,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使制度涵盖整个生产管理流程,科学满足业务操作的需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结合风险管理的需要进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重点加强内部牵制、内部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要从思想上改变对企业内部监管部门不能创造效益,阻碍企业发展的观念,维护制度执行的刚性,将企业行为及权利运用限制在制度框架内,切实使制度建设与执行起到防范不确定因素和潜在危险的作用。
  (二)设立合理的岗位分工及职责权限范围
  企业应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具体的工作岗位,本着相互牵制的原则,对授权、执行、监督、保管、使用、记录、稽核等不兼容职务进行分离控制。使每项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纵向关系上,经过彼此独立或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或人员办理,使部门间、岗位间、上下级间起到互相监督和牵制的作用。同时,要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检查标准和相应责任,确保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工作有标准、事后有检查的闭环管理模式,并以此制定奖罚制度,对于坚持原则、勇于承担及违规操作、推卸责任的行为要分别进行重奖、重罚,引导员工遵章守纪、履职尽责,增强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三)构建普及性培训机制及风险意识环境
  鉴于基层企业部分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加强经济法律业务培训是关键的一环,当前亟须建立、健全普及性和专业性相融合的培训机制,结合岗位实际需要,对招投标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工程管理部门、燃料、物资采购部门、财务审计部门等重点岗位人员,加大合同法、公司法、财税法、担保法、金融法等经济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将这些基础知识作为管理岗位必备的上岗条件,而不是什么所谓的“其他部门的专业知识”。提高全员经济法律业务水平,强化依法经营和市场风险意识,保障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参与竞争。同时,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中,企业主要领导的风险意识、自觉遵守内控制度的决心和行为起着表率和主导作用,要主动在企业内部营造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整体工作氛围,要将风险问题摆在首位,杜绝经营管理中的“习惯性违章”,才能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
  (四)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各种经营行为均存在着经营风险,但是无论内部控制制度被设计得多么完美,运行得多么符合设计者的预期,都不是万能的。人为疏忽、判断失误、信息传递误解及特殊事项的处理不当等情况,都可能使内部控制失灵。前三个方面我们的努力是为了控制风险的发生,但如果出现控制失败,风险就必然会发生,这种情况是我们所不愿看到的,但又是必须考虑的问题。因此,企业有必要像对待安全生产一样,建立重大经营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机制,规范处置程序,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将风险重新加以控制。同时,要全面分析风险可能会带来的负面影响和危害,对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客观评估,合理预判在哪些情况下需要主动承担小风险,以规避大风险,避免因承受或规避不当引发新的风险或由小风险引发大风险。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正确处理,将损失减少到最低,保证企业的根本利益不受损害。
  四、结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变化,国有企业经营中存在的风险也越来越严峻。为了实现国有企业更好的发展,企业可以通过构建普及性培训及风险意识环境来加强对经营管理风险的认识程度;通过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来堵塞经营管理中的风险漏洞。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的措施和化解风险的能力,也需要企业在以后经营中不断培养和提高。国有企业只有不断完善自身,切实增强风险管理能力,有效应对各种环境变化,才能在大浪淘沙、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作者单位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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